时间:2019-03-25 14:31
来源:河北省人民政府
日前,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并下发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认真组织实施。实施意见全文如下: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是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内在要求。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和省、市委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工作部署,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建设现代省会、经济强市,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具体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深刻认识当前我市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形势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把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确立为基本国策。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统筹推进,开展了一系列根本性、长远性、开创性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省委、省政府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和力度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在治理污染、修复生态中加快营造良好人居环境。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形成全面发力、群策群力、决战决胜的攻坚态势,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取得积极成效,超额完成国家“大气十条”目标任务,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深入实施,生态建设和环境修复工程进展顺利,生态文明改革体系不断深化,环境监管执法不断强化,全社会生态环境理念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改善的获得感不断提升。
虽然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形势依然十分严竣,生态环境敏感脆弱,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还面临不少困难,环境治理与人民的群众期盼还不相适应。大气污染依然较重,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没有得到根本性改变,扬尘、挥发性有机物、工业排放污染、重污染天气等问题依然突出,排名进位任务非常艰巨;重点河流水质全面改善还需持续发力,局部污染问题仍较突出,水源地保护、黑臭水体治理等环境风险隐患不同程度存在;环境治理基础薄弱,污水和垃圾收集处理不足,农村污染防治措施还需完善,固体废物管理处置和资源化利用能力欠缺;环境保护责任落实还不到位,“上热下冷”“政热企冷”的现象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基层网格监管执法力量还需加强,偷排偷放、违法排污现象时有发生。生态环境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瓶颈,成为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明显短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重道远。
当前,我市生态环境保护正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已进入提供更多优质生产品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的攻坚期,也到了有条件有能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窗口期。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深刻把握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教育广大干部增强“四个意识”、树立正确政绩观,把生态文明建设重大部署和重要任务落到实处,让良好生态环境成为人民幸福生活的增长点,成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支撑点,成为展现现代省会、经济强市良好形象的发力点。要逐条对表对标,真正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真正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切实增强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处理好发展与保护的关系,在转变发展方式上下功夫,在调整经济结构上找出路,在促进绿色消费上做文章,以壮士断腕的决心、背水一战的勇气,加强生态环境治理,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二、总体目标
到2020年,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生态环境保护水平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
1.环境空气质量3年内显著改善。2019年底前,全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下降至67微克/立方米。2020年底前,全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下降至60微克/立方米。
2.水环境质量明显提升。到2020年,全市主要河流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达到50%以上,丧失使用功能(劣于Ⅴ类)的水体断面比例基本消除,主城区黑臭水体彻底得到消除,农村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80%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达到100%。
3.土壤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稳步提升。到2020年,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89.6%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0%,重点重金属铅、汞、镉、铬、砷的排放量要比2013年分别削减30%、24%、25%、6%、20%。每年完成人工造林面积不低于30万亩,全市林木绿化率达到42%以上,人工和沼泽湿地面积不小于18万亩。
三、推进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绿色化
坚持节约优先,加强源头管控,把调整结构、转型升级作为治本之策,全面节约能源资源,加快建立绿色生产和消费的法律制度和政策导向,以最少的资源能源消耗、最低的污染排放、最小的生态影响推动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保护协同发展。
(一)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调整优化产业布局。对重点区域、重点流域和产业布局开展规划环评,调整优化不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定位的产业布局、规模和结构。对省级以上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出口加工区等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进行集中整治,限期进行达标改造。加快城市建成区、重点流域的重污染企业和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改造。
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传统产业优化升级,构建绿色产业链条系统。大力压减过剩产能,对钢铁、水泥、焦化、平板玻璃等产能过剩行业实行产能减量置换。确保化解过剩产能取得实质性进展,钢铁、焦炭、水泥、平板玻璃等过剩、落后产能有序退出。严格执行环保、质量、技术、能耗、水耗、安全等6类严于国家的地方标准,坚决淘汰落后产能,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强化产品生命周期绿色管理。
大力发展新型环保产业。着力发展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产业,加强科技创新引领,着力引导绿色消费,大力提高节能、环保、资源循环利用等绿色产业技术装备水平,培育发展一批骨干企业。大力发展节能和环境服务业,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积极探索区域环境托管服务等新模式。鼓励新业态发展和模式创新。在能源、冶金、建材、有色、化工、电镀、造纸、印染、农副食品加工等行业,全面推进清洁生产或清洁化改造。
编辑:徐冰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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