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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中央1号文件今年关注农村垃圾哪些事?(附全文)

时间:2019-02-21 09:06

来源:中国固废网

作者:李少甫、丁宁

中共中央、国务院日前发出《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意见》指出,今明两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三农”领域有不少必须完成的硬任务。今年的中央1号文件里提到了哪些农村垃圾治理的相关事宜?对固废产业又将带来哪些机遇?E20研究院固废产业研究中心第一时间对文件相关内容进行了解读。

文件原文

扎实推进乡村建设,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和公共服务短板

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深入学习推广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全面推开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厕所革命和村容村貌提升为重点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中央财政对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等给予补助,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先进县给予奖励。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专门资金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允许县级按规定统筹整合相关资金,集中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发展乡村休闲旅游等有机结合。

E20研究院解读

此次文件再次重申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突出了中央对农村环境治理的重视和决心。2018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中两大重点任务便是“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以及“厕所粪污治理”。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工作任务中提到:统筹考虑生活垃圾和农业生产废弃物利用、处理,建立健全符合农村实际、方式多样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有条件的地区要推行适合农村特点的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方式。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重点整治垃圾山、垃圾围村、垃圾围坝、工业污染“上山下乡”。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篇

目前我国大部分农村生活垃圾的收运体系使用“户集、村收、乡镇运、县处理”的传统集中处理模式,效率较低且不具备与农村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想匹配的能力。浙江省“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曾于2018年印发《浙江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三步走”实施方案》,其中提出了一套”在源头建立农户分类体系→根据分类要求改造现有收集点以避免重新混合收集→配置满足分类清运要求的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并根据当地人口、垃圾量情况优化建立分类垃圾处理设施”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同时根据农村生活类、产业类、服务消费类和公共机构类等四类再生资源的特点,分类建立不同模式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并引导资源回收和垃圾处理的两网融合。在《三年行动方案》中也提到“各地区要借鉴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等经验做法,结合本地实践深入开展试点示范,总结并提炼出一系列符合当地实际的环境整治技术、方法,以及能复制、易推广的建设和运行管护机制”,“建成一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相信浙江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的方案能给各地垃圾分类示范县的建立工作提供借鉴。而后根据典型示范地区整治进展情况,集中推广成熟做法、技术路线和建管模式,使我国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整体提升。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在我国部分地区已有成功案例,如浙江金华模式和湖南长沙模式。

1. 浙江金华模式

浙江金华模式,是农村垃圾分类的典型代表。金华于2014年5月启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试点,探索出“二次四分”的垃圾分类方法、“垃圾不落地”的转运方法、“阳光堆肥房”就地资源化利用方法,实现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财政可承受、农民可接受、面上可推广、长期可持续,农村生活垃圾减量70%。目前,垃圾分类已覆盖100%的乡镇和98.1%的行政村、85%的自然村。

金华模式的推广,核心在于其“二次四分”法被广泛接受并付诸实践。农户按“会烂”和“不会烂”标准进行一次分类,村保洁员在农户分类基础上进行二次分类,将“不会烂”垃圾再分为“好卖”与“不好卖”两类,并对农户分类进行及时纠错。保洁员利用两格式分类收集车将“会烂的”和“不会烂的”垃圾集中收运至村内或联村阳光堆肥房,其中前者投入堆肥间堆肥,后者当中,“好卖的”被投入临时存放间贮存,由金华市指定市供销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对市场上不予回收的废旧塑料、玻璃等进行上门定时兜底回收,费用将归为保洁员所有;“不好卖”的垃圾则按“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的原则,经乡镇转运后由县(市、区)统一处理。通过“二次四分法”,一方面有效破解了农村居民年龄差异大、文化程度参差不齐带来的分类不到位的难题,从源头上减少垃圾的产生,从而降低转运、焚烧环节的成本和环境压力。另一方面打通了分类后各类垃圾的处理(或再利用)渠道,确保分类后的垃圾能够分类处理或者得到妥善利用。

据调研,金东区所有行政村已全部建立垃圾分类工作体系,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县域全覆盖。金华全市已建成阳光堆肥房2275座、微生物发酵器101座,大量垃圾不出村就能就地处理,产出物由专业公司或农业合作社收运,用于制作有机肥或直接还田增肥。据测算,一年中,有近70%的生活垃圾留在农村堆肥房,另有10%至15%的垃圾实现了资源化利用,剩余需要转运处理的垃圾,只占原来的15%至20%,每年能节省下垃圾清运、填埋等费用500多万元,10年可以收回投入成本。

为了实现农村垃圾分类常态化,让垃圾减量可持续,金华市建立“财政兜底、社会参与”的多元化资金筹集模式,减轻农村基层的资金压力。各级财政投入主要分一次性投入和长期投入,相关支出列入预算。一次性投入包括阳光堆肥房,每个行政村补助10万元,分类垃圾桶(箱)、垃圾车等配套设施每个农业户籍人口补助20元;长期投入主要包含保洁(分拣)员工资、设施运维费用、不能堆肥且回收利用垃圾的转运处理费用,目前财政按人均80元左右标准予以奖补。同时,金华还按村设立“共建美丽家园维护基金”,资金来源主要是社会各界捐资和村民自愿缴纳卫生费,其中卫生费标准一般为每人每年12元至30元。

编辑:程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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