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11-02 09:57
来源:德州市人民政府
(三)低碳建筑推广行动计划
工作目标:到2020年,德州市各县(市、区)及德州市中心城区城市规划用地范围内全面执行绿色建筑设计标准,新增绿色建筑1000万平方米以上;德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运河经济开发区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25%以上,其他县(市、区)达到15%以上。新建节能建筑1500万平方米以上,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率分别达到100%、99%。完成公共建筑节能改造12万平方米以上。
主要任务:一是建立绿色建筑全寿命周期管理模式,新建建筑全部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开展市级绿色生态示范城区、城镇建设,促进绿色建筑规模化、区域化发展;二是推进工程建设方式创新,大力发展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和钢结构建筑,在具备条件的县(市、区)发展现代木结构建筑,推广工程总承包建设模式,培育壮大装配式建筑产业,积极创建国家、省级装配式建筑示范区、示范工程和产业基地;三是积极争取省级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并逐步加大推广力度和范围;四是大力推广绿色施工模式,积极创建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加强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五是加快发展应用节能、利废、安全、环保的绿色建材,开展绿色建材评价标识,培育壮大绿色建材产业发展,促进绿色建材与绿色建筑融合发展;六是加强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
重点工程:一是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将节能改造与旧城功能优化提升有机结合,在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过程中同步推进节能改造,具备条件的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项目可同步进行节能改造;二是实施新建建筑能效提升工程,继续推进建筑节能全过程闭合监管,全面执行居住建筑节能75%、公共建筑节能65%设计标准;三是实施装配式建筑推广应用工程,努力推动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等项目及政府投资工程采用装配式建筑,新供应建设用地按比例建设装配式建筑,住宅积极推广预制楼梯、叠合楼板等成熟预制部件和推行装配式装修,积极推广百年建筑技术体系。(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经信委、市城管执法局,市有关部门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配合)
(四)低碳交通创建行动计划
工作目标:到2020年,全市营运客车、营运货车、城市客运单位客运量综合能耗在2015年基础上分别下降2.1%、6.8%和10%;营运客车、营运货车和城市客运单位客运量二氧化碳排放分别下降2.6%、8%和12.5%;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比例在2015年基础上显著提高。
主要任务:一是建设城市绿色交通体系,落实《山东省综合交通网中长期发展规划(2014—2030年)》,加快构建客运“零距离换乘”、货运“无缝衔接”的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二是培育绿色低碳基础设施,继续推进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与服务系统(ETC)建设,稳妥、有序地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站、充电桩等设施建设;三是调整优化交通能源结构,大力推广应用节能环保型运输车辆,积极发展新型汽车列车,加快淘汰高能耗、低效率的老旧车辆,引导营运车辆向大型化、专业化、标准化、低碳化方向发展;四是提升绿色智能交通能力,引导交通运输企业开展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绿色等级评价,鼓励采用租赁代购模式推进清洁能源交通运输装备应用,创新网络化运输等集约高效运输组织模式,提高交通运输效率。
重点工程:一是绿色交通城市创建工程,积极推进德州市中心城区、陵城区、齐河县、平原县、禹城市、乐陵市等绿色交通城市创建工作;二是绿色循环低碳示范公路建设工程,加快国省道停车区、高速公路服务区和物流企业LNG加气站建设,形成1—2条生态环保、安全节约的绿色循环低碳示范公路;三是新型运输组织方式推广工程,加大甩挂运输、多式联运等新型运输组织方式推广,推广综合节能、太阳能在公路系统的应用、能源利用监测等先进技术和模式。(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有关部门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配合)
(五)全民低碳行动计划
工作目标:以2015年为基数,到2020年力争公共机构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15.5万吨标准煤以内,人均综合能耗下降11%、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11%;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运作良好的碳普惠制初步建立,商业与居民生活节能低碳水平明显提高,全社会绿色低碳意识显著增强。
主要任务:一是开展低碳建筑行动、低碳办公行动、低碳出行行动、低碳食堂行动、低碳信息行动、低碳文化行动,推动公共机构率先节能降碳;二是倡导低碳消费理念,推广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推动低碳进商场、进社区、进校园、进家庭,营造全社会参与节能低碳的良好氛围;三是制定碳普惠试点工作方案,初步搭建全市碳普惠制推广平台,研究探索碳排放权交易与低碳政策有机结合的有效途径。
重点工程:一是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程,创建一批管理科学精细、资源利用高效、技术成熟先进、践行绿色低碳的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二是高效节能产品推广工程,引导企业开展绿色营销,鼓励流通企业采购绿色建材、绿色家具、节能电器等消费产品,推动节能环保产品进超市、上专柜,引导居民购买和使用高效节能产品;三是低碳旅游推广工程,大力发展绿道和绿色休闲旅游,鼓励旅游沿线开发趣味性、体验性、参与性项目,吸引游客自愿步行,打造以休闲健身为主题的旅游路线,鼓励景区(点)配备低碳交通工具,建设以低碳为特征的新型景区,同时,鼓励旅游生产经营单位积极利用新能源材料,广泛运用节能节水减排技术,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达到低资源消耗目标;四是碳普惠制试点创建工程,选择并推动多个县(市、区)启动碳普惠制试点建设,搭建市级碳普惠制推广平台,建立基于碳普惠制的市内核证减排量交易及补充机制,指导各试点地区开展碳普惠制试点工作。(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商务局、市旅游局、市教育局,市有关部门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配合)
五、完善保障机制,确保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一)加强组织协调。市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负责《方案》实施的统筹协调,研究确定低碳发展的重大政策、体制机制创新、重大事项、重大工程建设等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方案》实施的组织推进工作。市直有关部门要根据行动计划,制定具体工作方案,遴选一批绿色低碳动能转换重大工程项目,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各县(市、区)要将大幅度降低二氧化碳排放强度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府工作报告,建立完善的工作机制,逐步健全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监督管理体制。各级各部门要抢抓绿色低碳发展机遇,将低碳发展作为经济提质增效的重要动力,抢占低碳技术、低碳产业制高点,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经信委、市住建局、市统计局,市有关部门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配合)
编辑:汪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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