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9-04 10:57
来源:中国固废网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资质要求
4.1.1资格预审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需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4.1.2资格预审申请人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一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成员单位提供)。
4.2财务要求
4.2.1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提供书面声明)
4.2.2资格预审申请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截至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伍亿元,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不含70%),且融资能力不低于人民币伍亿元(需提供2017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净资产和资产负债率以2017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数据为准;融资能力需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授信证明或贷款意向书或融资协议等,2017年1月1日后成立的资格预审申请人请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的财务报表。若以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的,联合体牵头人的净资产和资产负债率必须满足此项财务要求,融资能力证明可以由联合体任何一方提供,2017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联合体双方都需要提供审核)。
4.3业绩要求:资格预审申请人在国内具有至少1个单项日处理1000吨及以上的采用机械炉排炉工艺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特许经营业绩(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合同〈含PPPTOTBOT项目合同〉;如所提供证明材料的主体为项目公司,投标人应为项目公司的唯一股东或控股股东,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运营合同或股权证明材料等。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何一方的业绩均可)
4.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官网中“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http://shixin.court.gov.cn/index.html)”、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联合体投标的需要双方都出具。
4.5其他要求
4.5.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4.5.2资格预审申请人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包括三个月(2018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5.3资格预审申请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5.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包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资格预审;
4.5.5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不得单独或与其他申请人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资格预审,但对于已经与政府脱钩,建立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的融资平台公司,在其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置并明确公告今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前提下,可以参加本次资格预审。
4.5.6未被限制参与本级政府采购活动和未被云南省财政主管部门限制参与市场竞争活动的书面声明[联合体投标的需要双方出具,格式自拟]。
4.5.7资格预审申请人提供企业运行以来未出现移交司法的环保污染事故的书面声明[联合体投标的需要双方出具,格式自拟]。
4.5.8本次资格预审允许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2)社会资本方在中标(成交)后,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联合体的组成结构或职责及出资比例均不得变动;
(3)以联合体参加申请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在本项目中提出申请,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申请。
(4)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5)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主投资方,并具备运营管理能力及业绩,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资格预审申请相关资料,联合体成员单位必须出具承诺函对此予以认可。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体现融资、建设、运营优势,联合体成员单位应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一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6)采用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申请的,牵头人出资比例不得低于70%。
4.5.9对申请人的法律声明要求,申请人须对以下内容进行逐一承诺,并对承诺加盖公章(或电子签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①在本次招标过程中申请人所提供披露的全部资料和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如因其提供的资料和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无效,申请人将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②自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8月30日止,申请人不存在由于自身任何过失或疏忽,而导致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被逐出现场或被解除协议的情况发生;
③有能力清偿其债务;没有处于停业清理、清算或破产状态;其资产没有被法院查封、冻结或被采取其他强制措施,其经营活动没有被终止;并且没有因上述事件而成为法律诉讼的对象;
④自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8月30日止,没有任何因违反职业道德准则(如编制虚假财务报表或编制不实陈述材料以获得投资、合作、承包、融资合同而被宣告为违约、违规或违法等)而被处罚的记录存在;
⑤在特许经营期内达到国家标准要求的环保指标;
⑥如有需要应积极配合采购人实地考察,如拒绝考察的,视为自行放弃投标资格,同时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如发现材料有虚假,经查证属实,有权取消投标资格;
⑦本项目不允许恶意竞争;
5.资格预审方法(合格制)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本项目不再接受资格后审,且未参加资格预审的供应商不得参与竞争。
编辑:程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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