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7-12 14:28
来源:云南省政府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中办发〔2018〕5号)精神,为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进一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结合《云南省进一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五年行动计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基本方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统筹城乡发展,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以建设“产业生态化、居住城镇化、风貌特色化、特征民族化、环境卫生化”的美丽宜居村庄为目标,以加强村庄规划管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厕所革命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强化各项举措,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的突出短板,为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规划先行、统筹实施。按照城乡融合、多规合一的要求,健全乡村规划体系,科学编制达到修建性详细规划深度要求的实用性村庄规划,严格规划管控,确保规划的适用性和权威性,做到无规划不建设、无许可不动工。统筹兼顾农村田园风貌保护和环境整治,强化地域文化、民族元素符号,慎砍树、禁挖山、不填湖、少拆房,保护乡情美景、留住乡愁记忆。
——问题导向、分类整治。针对规划缺失、建设无序、风貌特色丧失、建房侵蚀坝区生态空间、“有新房无新村”、垃圾乱扔、杂物乱堆乱放、粪污乱排、污水横流、水体黑臭、村庄脏乱差、重建轻管等问题对症下药,一村一策,不搞一刀切,防止一哄而上和生搬硬套,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和生态扶贫搬迁的村庄、拟调整的空心村等可不列入整治范围。
——因地制宜、示范先行。根据地理、民俗、经济水平和农民期盼,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做到干净整洁有序。坚持先易后难、先点后面,合理安排整治任务和建设时序。通过试点示范引领,总结出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点面结合带动整体提升。
——村民主体、建管并重。尊重村民意愿,根据村民需求合理确定整治时序和标准。建立政府、村集体、村民等各方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机制,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动员村民投身美丽家园建设,保障村民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强化村民环境卫生意识,激发内生动力。合理确定投融资模式和运行管护方式,推进投融资体制机制和建设管护机制创新,确保各类设施建成并长期稳定运行。
——落实责任、形成合力。坚持省负总责、州市县抓落实,强化各级党委、政府和村级组织的责任,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加大各级财政投入力度,强化监督考核激励,建立上下联动、部门协作、高效有力的工作推进机制。
(三)行动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划分旅游特色型、美丽宜居型、提升改善型、自然山水型、基本整洁型5种类型村庄,分步分类推进实施。到2020年,基本解决村庄私搭乱建和环境脏乱差等问题,实现“有新房有新村有新貌”,村庄环境基本干净整洁有序,村民环境卫生与健康意识普遍增强,人居环境明显改善,长效管护机制基本形成。
——旅游特色型。对旅游资源丰富、民族文化浓郁、田园风光秀美、通达条件良好的村庄,实现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全覆盖,全面完成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旅游厕所布局合理、数量充足、干净卫生,生活污水得到全面治理,旅游功能齐备,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完善,村容村貌特色鲜明,长效管护机制健全。到2020年,共建成350个以上旅游特色型村庄,其中,2018年建成100个、2019年建成100个、2020年建成150个。
——美丽宜居型。对高等级公路、重要旅游公路、铁路以及重要出省出境通道沿线,城镇周边,交通便利、人口集中、发展条件较好的村庄,实现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全覆盖,全面完成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公厕布局合理、干净卫生,生活污水得到全面治理,村容村貌特色明显,长效管护机制健全。到2020年,共建成400个以上美丽宜居型村庄,其中,2018年建成100个、2019年建成100个、2020年建成200个。
——提升改善型。对有一定基础,且交通较为便利、人口相对集中、具备一定发展潜力的村庄,生活垃圾基本得到处置,85%以上的农户完成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公厕干净卫生,生活污水乱排乱放得到管控,村容村貌明显改善。到2020年,共建成600个以上提升改善型村庄,其中,2018年建成100个、2019年建成200个、2020年建成300个。
——自然山水型。对依山傍水、自然风光秀丽、生态良好、环境优美的村庄,生活垃圾基本得到处置,50%以上的农户完成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
——基本整洁型。对规模小、较分散、经济欠发达的村庄,在优先保障农民基本生产生活条件的基础上,生活垃圾基本得到处置,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有较明显成效,村容村貌干净整洁。
二、重点任务
在继续深入推进城乡“四治三改一拆一增”、村庄“七改三清”行动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突出问题导向,全面完成以下重点任务。
(一)加强村庄规划编制与实施管理。采用“多规合一”的编制方法,统筹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严格保护坝区空间生态环境,加大力度推进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配套完善乡村公厕、集贸市场等公共服务设施,建立党委和政府组织领导、村级组织及村民发挥主体作用、技术单位指导的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机制。加强乡(镇)、村庄规划法治化建设,强化县(市、区)、乡(镇)政府村庄规划执行责任,对违反规划的要严肃处理并问责。全面加强村庄规划实施监管,强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深入推行村庄土地规划建设专管员网格化管理制度。凡新建农房都必须经过审批。建立健全违法用地和建筑查处机制,坚决依法依规查处及拆除违法违规违章建筑。到2019年,基本建立以县(市、区)域乡村建设规划为依据和指导的县(市、区)、乡(镇)、村庄三级村镇规划编制体系,编制完成达到修建性详细规划深度要求的城镇周边、行政村村委会所在地、主要交通干线沿线和沿边地区重要村庄实用性建设规划。到2020年,实现乡(镇)村庄规划管控基本覆盖。
编辑:刘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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