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3-09 15:08
来源:重庆市政府
中国固废网网获悉,重庆市2018年立法工作计划公布,涉及水污染防治、生活垃圾分类、海绵城市建设等众多环保类立法项,详情如下: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人民政府2018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人民政府2018年立法工作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将党的领导贯穿到立法工作全过程,坚持立法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确保立法反映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发展要求,回应人民群众关切期待。
二、主动服务全面深化改革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对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改革措施或者改革决策已经确定的制度安排,推动及时制定或者修改完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对立法条件还不成熟需要先行先试的,按照法定程序取得或者作出授权;对需要为改革决策预留空间的,在立法时留出必要空间。加快重点领域立法,将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放管服”改革等涉及的立法项目,以及实施“三大攻坚战”“八项行动计划”所需的立法项目,作为重中之重,抓紧办理。
三、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按照“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的要求,严格执行有关地方立法的法律法规和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完善立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工作,特别是注重听取行政相对人、利益相关方以及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的意见,认真研究吸收合理意见。坚持问题导向,统筹考虑各方面利益诉求,科学设计能够有效解决实际问题、尽可能兼顾各方面利益诉求的制度规定。建立立法涉及的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和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事项第三方评估制度,对重大利益调整和争议问题认真研究、积极沟通、充分协商,力争达成共识。市政府法制办要全过程参与、指导、督促立法起草工作,在立法审查工作中,注重基本制度设计的科学性、合理性、可操作性,对重大利益调整或者争议问题要充分研究论证,对不能达成一致或者分歧较大的事项,要提出处理意见,按照程序向市政府报告。
四、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对列入计划的审议项目,各起草部门要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进度和工作责任,按照计划的时间高质量地完成起草任务。起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对立法工作中的重点问题要直接协调、直接督办。不能按时完成起草任务的,要向市政府作出书面说明;不符合要求的草案送审稿,由市政府法制办退回起草部门重新研究。预备项目、调研项目的责任部门要积极有序推进立法调研、论证相关工作,形成阶段性成果。将立法工作计划执行情况作为重要指标纳入各责任部门年度依法行政考核范围。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新任务,需要对立法项目进行调整的,须按程序报批。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2月27日(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人民政府2018年立法工作计划
市政府2018年立法工作重点是: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重点推进全面深化改革、促进经济转型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文化事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等方面的立法项目。具体安排如下:
一、地方性法规(41件)(一)审议项目(6件)
(二)预备项目(17件)
(三)调研项目(18件)
二、政府规章(33件)(一)审议项目(6件)
(二)预备项目(14件)
(三)调研项目(13件)
编辑:刘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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