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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推进生态环保制度改革 明确细分生态职责

时间:2017-09-12 09:44

来源:江苏省环保厅

作者:杭春燕

每天清晨,江苏南京大行宫、新街口、鼓楼等地铁站,一趟趟飞驰的列车带来又带走汹涌不息的人流。生机勃发的江苏大地上,这派繁忙景象到处可见。2016年,在不到11万平方公里的江苏,8000万江苏人贡献了7.6万亿地区生产总值,人均社会消费品零售额逾3.5万元。

然而,强势的经济增长,也令“人地相争”“发展受资源要素制约”等矛盾愈发凸显,资源承载力正接近上限,社会转型的需求迫在眉睫。正是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承载江苏人智慧与汗水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走向前台。

2016年,具有引领作用的支柱性文件《江苏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江苏省生态环保制度综合改革方案》先后出台,为江苏省落实中央“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探索地方优秀环保经验再添制度利器。回顾砥砺奋进的这5年,江苏省环保厅厅长陈蒙蒙说,十八大以来,江苏扎实推进生态环保制度改革,努力形成符合中央要求、具有江苏特色的生态环保制度体系,捍卫人民生态财产的“堤坝”正逐步完善,各自为政的环保困局正努力缓解,人民群众“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的民生诉求正得到更切实的回应。

落实环保责任,加强顶层设计

长期以来,条块分割、管理分散、各自为政的环保困局,令身处环保一线的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263”办公室副主任王勇颇感无奈。“在狠抓环保督察、重新厘清环保责任之前,我们常遇到这类情况——未被曝光的环境问题长期存在,一经曝光问题就能得到较快解决,然而事过不久往往再次回潮。”王勇向记者坦言,不能不说这种情况与以前环保责任划分不明也有关系,遇到问题容易互相推诿。

针对这一“老大难”,2016年8月22日,江苏省委、省政府下发《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明确细分各主管单位的生态职责。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被正式写入省级统领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行动纲要。

有章可循是依章循规的必要前提。十八大以来,江苏省对领导干部适用的责任审计方式发生了质的变化。2016年《江苏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出炉,在传统单一的“经济责任审计”外增设“生态审计”,强化对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的责任追究。今年8月,《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实施办法》《江苏省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和《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目标体系》问世,“一办法两体系”助力,为从骨子里破除“唯GDP论英雄”的观念痼疾再加筹码。

光有制度显然还不够。今年7月6日、7日,3个省级环保督察组分别进驻扬州、徐州、南通,不到一周受理群众举报的环境问题488件,扣除重复举报与无法核实信息的举报,共向地方交办有效举报246件。“江苏首次启动省级环保督察,就向全省传递一个强烈信号,省委省政府对环保是真抓严管、持续施压、动了真格。”中国环境伦理学研究会副会长王国聘教授受访时说。

完善经济政策,激发市场活性

石化行业,是江苏传统优势行业。2008年,石化行业曾为江苏省带来7360亿元的销售收入,占当年全国总销量的12%。然而,“黑色黄金”虽带来物质财富的增长,却没让百姓头顶的天空变蓝。

十八大以来,伴随群众诉求的升温,生态文明建设的步伐在江苏省日益加快,改革成效日渐凸显。2013年至2016年,全省PM2.5平均浓度下降30.1%,截至2016年,江苏省累计建成国家生态市县45个、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21家。

“市场,是有自发调节功能的主体,一个完善的市场建立起来后,一系列秩序都将自发运行。但市场也是逐利的,为防范它出问题,政府的引导和监管同样不能缺位。”南京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朱英明说。一个随时待命的政府,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市场面前,如何发挥好应有作用,并用市场机制激发各类主体治污减排的内生动力?

今年4月26日,江苏省政府首次以赔偿权利人身份提起环境公益诉讼,被告席上的德司达(南京)染料有限公司一审被判赔偿2400余万元。

由此引发的案例效应,使环境经济制度有了更强劲的法制后盾,也使工厂升级、达标排放的企业主们看到了市场竞争中的公平与正义。

2016年,江苏省建立了与污染物排放总量挂钩的财政政策,江苏省环保厅会同省财政厅出台《污染物排放总量挂钩财政政策相关指标考核办法》《污染排放统筹资金收取、返还及环境质量达标奖励实施办法》等配套办法,修订《江苏省水环境区域补偿工作方案》,完善水环境资源“双向”补偿制度,系统性地将首创于江苏省的生态补偿机制打包推向市场,使“谁超标谁补偿、谁达标谁受益”的环境市场导向深入人心,让环保企业得到实实在在的市场激励,努力化解“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不合理局面。

简化行政审批,优化放管协同

“每个单位手里捏一个审批权,条条框框既多又分散。如果相互之间再有矛盾,绿色就很难迎进来、转型就跟不上。”谈起几年前为推动一个优质项目上马而“跑断腿”的经历,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发改委副主任李巧荣记忆犹新。幸而十八大以来,这一状况有了不小的改观。自2013年至今,国务院常务会议连续将简政放权作为年度“当头炮”打出,各地政府力行简政放权的规模纷纷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

除法律法规及环保部明确规定由省级审批的之外,江苏省已将其他项目环评审批权限全部下放到市县,今年上半年,省级审批项目数量同比减少80%;取消危废省内转移审批,将危废经营许可证审批权限下放至设区市,省级审批数量由每年330件左右减至不到40件。

强化发展战略环评、规划环评,简化项目环评,也是一项重大改革。环保部于6月7日在连云港召开现场会,推广其经验做法。目前全省正在推行园区规划环评,从环保角度为产业发展划框子、定边界、拉清单,并选择5个园区试点推行“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进一步提升入区项目审批效率。

同时,将排污许可制作为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的核心制度,加快推进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6月底前完成火电、造纸行业,10月底前完成电镀、农药行业,年内完成“大气十条”“水十条”涉及的13个重点行业的许可证核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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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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