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7-05 10:22
来源:内蒙古环保厅
环境保护体制机制与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尚有差距。全区生态文明法治体系、制度体系、执法监管体系和治理能力体系还不健全,吸引社会资本进入生态环境治理领域的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还不明晰,政府监管职责缺位、越位、交叉错位等问题仍然存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还需进一步深化。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水平相对较低,环境治理主体单一,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机制仍不完善。环境保护市场化程度仍然滞后,绿色经济政策仍需不断深化。环保产业发展水平亟待提升,我区环保产业起步较晚,发展较为缓慢,企业总体实力较差,缺乏龙头企业带动,竞争力不强,难以形成集群联合效应。环保产业服务体系不完善,市场发育程度较低,管理机制不健全。
第三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形势
“十三五”期间,随着国家“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和西部大开发、新一轮东北振兴等战略深入实施,以及促进内蒙古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若干意见和支持民族地区发展政策的深入落实,我区面临多重叠加的发展机遇。同时,也是全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面临重要的战略机遇。
一是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要性地位更加突出。党中央、国务院将生态文明纳入十八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促进现代化建设全面协调发展。天变蓝、水变清、地变绿,人居环境更美好已成为全社会发展质量提升和效率提高的重要标志,环境保护工作重要性尤为突出。
二是生态环境法治建设为环保工作提供有力保障。新环保法的实施,突出强化了地方党委政府负总责的责任、企业治污的主体责任和各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三大责任清晰明确。环境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成为全力推进环境保护的重要之举,为依法保护环境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是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有利于环境质量改善。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产业结构调整和能源结构优化,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发展,环境科技不断创新,环境准入更加严格,环境倒逼机制更加严厉,有利于资源利用效率提高和污染排放强度降低,有利于污染减排和生态恢复,有利于环境质量改善和民生环境保障。
四是社会高度关注和公众积极参与成为环保工作的原动力。人民群众空前关注并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公众对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及环境权益观日益增强,要求政府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投入、加强污染治理和监督力度、加快生态文明建设进程,全社会保护生态环境的合力逐步形成,将成为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动力。
面临机遇的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严峻挑战。根据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及十次党代会等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十三五”时期,我区作为国家的清洁能源输出基地、现代煤化工生产示范基地、有色金属生产加工基地,产业结构仍以煤炭、电力、煤化工等能源资源型为主,对资源的依赖依然偏重。同时,我区仍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农牧业现代化快速推进期,污染排放将继续增长,污染成因也更为复杂,环境压力会持续加大。再者,“十三五”时期,是大力推动绿色发展、强化生态文明建设、深化环保体制机制改革、确保环境质量改善的重要时期,环境保护工作将面临更多新的挑战。
第二章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第一节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学习贯彻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遵循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促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牧业现代化、绿色化“五化”同步发展,坚守发展、生态、民生“三条底线”,严守空间、总量、准入“三条红线”,以环境质量改善为主线,实施质量和总量双控,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构建环保投融资和技术服务平台,推动环保产业发展,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强化生态环境风险管控,为人民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为筑牢祖国北疆生态安全屏障、打造亮丽风景线奠定坚实的环境基础,实现美丽与发展双赢。
第二节基本原则
——坚持绿色发展。强化源头防控,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空间布局,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全面推进节约型与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实现可持续发展。
——推进生态文明。坚持生态优先,强化空间管理,维护生态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制度改革,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建立系统完整、责权清晰、监管有效的管理格局,实施差异化管理,分区分类管控,分级分项施策,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积极培育生态文化和生态道德,巩固和扩大生态安全屏障建设成果。
——强化改革创新。加强法治建设,以改革创新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实行自治区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加快形成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实现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建立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度,合理划分事权,落实责任主体,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形成政府、企业、公众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
——确保质量改善。坚持以环境质量改善为导向,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行动计划”,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分区域、分流域、分阶段明确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目标任务,开展多污染物协同防治,系统推进生态修复与环境治理,确保生态环境质量逐步改善,提高优质生态产品供给能力,维护公众利益,保障群众健康。
第三节规划目标
到2020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空气和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土壤环境保持稳定,生态系统稳定性和服务功能增强,辐射环境质量继续保持良好,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体制机制逐步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完整,生态文明水平与全面小康社会相适应。
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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