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5-10 17:20
来源: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农林生物质直燃发电:
鲁中地区以济南、泰安、淄博、潍坊,鲁南地区以菏泽、济宁、枣庄、临沂,鲁西北地区以德州、聊城,胶东半岛地区以青岛、烟台、威海等农林生物质丰富地区为重点,推进农林生物质直燃发电发展。
核电:
海阳核电基地:规划建设AP1000机组6台,装机总规模750万千瓦,总投资超过千亿元,分三期实施。一期工程建设AP1000机组2台,装机规模250万千瓦,估算投资450亿元。二期工程建设AP1000机组2台,装机规模250万千瓦,估算投资400亿元。
荣成石岛湾核电基地:规划建设高温气冷堆机组1台、CAP1400机组3台和CAP1000机组3台,装机总规模815万千瓦,总投资超过千亿元。高温气冷堆示范工程装机规模20万千瓦,估算投资80亿元;大型先进压水堆示范工程建设CAP1400核电机组3台,建设规模420万千瓦,估算投资770亿元;商业化压水堆工程建设CAP1000核电机组3台,建设规模375万千瓦,估算投资约590亿元。
(二)绿色热力保障工程
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有关要求,以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利用为抓手,积极推进可再生能源清洁供暖和工业供热,逐步实现供热资源和形式的多元化、灵活性,加快供热领域各类可再生能源对化石能源的替代。统筹规划建设和改造热力供应的基础设施,加强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优化设计供热管网,建立可再生能源与传统能源协同互补、梯级利用的综合热能供应体系。“十三五”期间,全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供暖占比提高2~3个百分点,力争到2020年达到10%以上。“十四五”、“十五五”期间,全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供暖占比分别再提高2~3个百分点,力争到2030年达到15%以上。
专栏:绿色热力保障工程
太阳能热利用:在全省范围内积极发展以太阳能为主的复合热源、多能互补的大规模集中式热水、采暖、制冷联供技术;在民用建筑,农林牧渔业,造纸、食品、医药、化工、家具等工业领域,服务业重点行业,推广应用太阳能光热加热、烘干等应用,满足分布式供热以及工业用热等需求。
地热能供暖(制冷):结合地热能资源分布及用热需求,重点在鲁西北、胶东、鲁中南等水热型地热资源丰富地区开发新地热井,建设地热供暖、温室种植、洗浴休闲工程;在全省所有地级市及县城开展浅层地热能项目建设。
生物质能供热:结合用热需求和经济技术可行性,对已投运生物质纯发电项目进行供热改造,新建项目原则上按热电联产方式设计、建设,提高生物质能利用效率,积极推进生物质热电联产为县城及工业园区供热。在具备资源和市场条件的地区,结合大气污染防治、燃煤锅炉淘汰、散煤治理等工作任务,继续推进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供热,为村镇、工业园区及公共和商业设施提供清洁热力。
清洁电力供热:充分发挥电能安全高效、清洁干净、控制灵活等优势,在供暖供冷、工业生产、交通运输、农业生产、家居家电等五大领域,因地制宜推进电能替代工程,扩大清洁电力消纳比重,减少煤炭、石油、天然气等常规能源。
(三)绿色燃料补充工程
加强关键核心技术创新,加快标准体系建设,开展产业化、规模化、商业化示范,着力推进生物质燃气、生物质成型燃料以及燃料乙醇、生物柴油等生物液体燃料的生产和应用,补充替代燃煤、燃油、天然气等常规能源。到2020年,生物质燃气年利用量达到11亿立方米,生物质成型燃料年利用量达到150万吨,车用乙醇汽油年利用量保持在120万吨左右。到2030年,生物质燃气年利用量达到13亿立方米,生物质成型燃料年利用量达到300万吨,车用乙醇汽油年利用量保持在120万吨左右。
专栏:绿色燃料补充工程
生物质燃气:利用农作物秸秆,农产品加工、食品加工、酿酒、奶制品等轻工业加工业以及工业废水、餐厨垃圾、果蔬垃圾、畜禽养殖、市政污泥等剩余物资源,建设大中型生物质燃气工程;探索对生物质气体进行净化提纯压缩,作为管道燃气或车用燃料,实现生物质燃气商品化和产业化发展。
生物质成型燃料:充分发挥生物质成型燃料清洁环保、高效节能、储运方便、适用性强等特点,加强生物质成型燃料加工设备、生物质锅炉低氮燃烧技术和锅炉制造等的研发和创新,扩大生物质成型燃料在工商业锅炉、居民炊事采暖设备等领域的应用。
生物液体燃料:以燃料乙醇生产和推广使用为重点,坚持统筹布局、有序开发,推进燃料乙醇规模化、产业化发展;继续在济南、枣庄、泰安、济宁、临沂、德州、聊城、菏泽等8个设区的市行政区域内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
(四)区域能源转型示范工程
以新能源示范城市(产业园区)、绿色能源示范县既有工作为基础,在可再生资源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管理有基础、经济承受能力强的区域,通过统筹规划、优化设计、系统集成、体制机制创新,因地制宜实施传统能源与风能、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协同开发利用,扩大可再生能源在区域供热、供电、供气、交通、建筑等各领域的应用,显著提高区域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促进区域能源生产和消费转型升级,逐步建立适应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技术路径、商业模式、管理模式和政策体系。
专栏:区域能源转型示范工程
能源转型示范城市:继续推动德州、泰安、东营、济南长清区、青岛即墨市、青岛中德生态园等地创建好国家级新能源示范城市(产业园区),引导积极的城市创建能源转型示范城市。示范城市以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清洁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为重点,通过建立健全发展模式、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力争城市增量能源消费大部分由可再生能源提供,加快可再生能源对存量化石能源消费的替代,提高可再生能源在城市用能中的消费比重,推动城市能源结构转型。示范城市能源消费中可再生能源占比在50%以上。
农村能源转型示范县(区):以农村废弃生物质能、太阳能、风能、水能等资源为重点,大力推进农村能源发展,满足用电、热水、取暖、炊事等各类用能需求,改善农村居民生产和生活用能条件,探索建立农村可再生能源收集、生产、储运、销售、利用、管理模式,逐步完善农村能源利用体系,实现农村能源清洁化、优质化、产业化、现代化。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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