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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6-12-29 13:50

来源:四川省人民政府

(六)全面强化监管执法。明确监管重点。重点监测镉、汞、砷、铅、铬、镍、铜等重金属和多环芳烃、石油烃等有机污染物,重点监管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化工、医药、铅酸蓄电池、石油加工、焦化、电镀、制革、汽车制造、危险废物处置、天然(页岩)气开采等重点行业和工业园区,以及粮油蔬菜主产区、市级以上城市建成区等区域。(环境保护厅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厅参与)

加大执法力度。将土壤污染防治作为环保督察和环境执法的重要内容,充分利用环境监管网格,加强土壤环境日常监管执法,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严厉打击非法排放、倾倒、填埋有毒有害物质、违法违规存放处置危险废物和危化品、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设施、监测数据造假等环境违法行为,严厉查处相关领域职能部门、从业单位及个人违法违规行为。全面加强环境监管执法队伍建设,每3年开展1轮土壤污染防治专业技术培训,配备土壤污染快速检测、调查取证设备等执法装备,改善环境执法条件,实现对土壤环境的有效监管。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能力,完善各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加强环境应急管理、技术支撑、处置救援能力建设。(环境保护厅牵头,省检察院、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公安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厅、林业厅、省安全监管局参与)

加强市场监管与执法。严格规范化肥、农药、农膜、兽药及饲料添加剂生产、销售,强化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省工商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公安厅、环境保护厅、农业厅、省质监局、省供销社参与)

三、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保障农业生产环境安全

(七)划定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依据国家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技术指南,开展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按污染程度将农用地划为三个类别,未污染和轻微污染的划为优先保护类,轻度和中度污染的划为安全利用类,重度污染的划为严格管控类,以耕地为重点,分别采取相应管理措施,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结合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在全省农产品主产区开展耕地土壤和农产品协同监测与评价,在试点基础上有序推进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逐步建立分类清单,2020年底前完成。各市(州)将划定结果报省政府审定,数据上传至全国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根据土地利用变更和土壤环境质量变化情况,定期对各类别耕地面积、分布等信息进行更新。有条件的市(州)要逐步开展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等工作。(农业厅、环境保护厅牵头,国土资源厅、林业厅参与)

(八)切实加大保护力度。严格保护优先保护类耕地,将符合条件的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并落地到户上图入库,实行严格保护,确保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除法律规定的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让外,其他任何建设不得占用。(国土资源厅牵头,环境保护厅、农业厅参与)

各粮(油)、蔬菜主产县(市、区)要制定土壤环境保护方案,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要向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的地区倾斜。深入开展地力培肥及退化耕地治理,推行秸秆还田、化肥农药减量、增施有机肥、少耕免耕、粮豆轮作、农膜减量与回收利用等措施,切实保护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农村土地流转的受让方要履行土壤保护的责任,避免因过度施肥、滥用农药等掠夺式农业生产方式造成土壤环境质量下降。对优先保护类耕地面积减少或土壤环境质量下降的县(市、区)要进行预警提醒,并依法采取环评限批等限制性措施。(农业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水利厅参与)

推进 三品一标 农产品认证。以构建食品安全体系和土壤永续利用为重点,大力发展绿色、有机食品产业,鼓励绿色、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建设,发挥示范作用。到2020年,认证 三品一标 农产品1000个,省级森林食品基地100个。(农业厅、林业厅牵头,环境保护厅参与)

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天然(页岩)气开采、铅蓄电池、汽车制造、农药、危废处置、电子拆解、涉重等行业企业。(省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厅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参与)

严格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现有相关行业企业环境监管。2020年前,加快现有重点行业企业提标升级和技术改造,确保耕地不受污染。(环境保护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参与)

(九)着力推进安全利用。安全利用类耕地集中的县(市、区)要按照国家的技术指南,根据土壤污染状况和农产品超标情况,结合当地主要作物品种、种植习惯,制定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采取农艺调控、替代种植等措施,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强化农产品质量检测。加强对农民、农民合作社的技术指导和培训。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实现安全利用的面积达到268万亩。(农业厅牵头,国土资源厅参与)

(十)全面落实严格管控。加强对严格管控类耕地的用途管理,2020年前,相关县(市、区)完成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划定,严禁种植食用农产品;对威胁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安全的耕地,相关县(市、区)要制定环境风险管控方案,并落实有关措施。制订实施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计划,将严格管控类耕地纳入国家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实施范围。在龙门山断裂带石亭江流域、川南土壤酸化区、川西南矿产富集区和盆周矿产富集区等重点区域开展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及农作物种植结构调整试点。到2020年,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面积达到83万亩。(农业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水利厅、林业厅参与)

(十一)加强林地草地园地土壤环境管理。严格控制林地、草地、园地的农药使用量,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完善生物农药、引诱剂管理制度,加大使用推广力度。优先将重度污染的牧草地集中区域纳入禁牧休牧实施范围。加强对重度污染林地、园地产出食用农(林)产品质量检测,发现超标的,要采取种植结构调整等措施。(农业厅、林业厅负责)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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