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5-08 09:26
来源:中国人大网
环境保护部副部长赵英民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报告。赵英民指出,长期以来,全国人大一直对生态环保工作给予大力支持。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启动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法等制修订工作,这是打好污染防治三大战役的重要保障。
按照安排,赵英民在会上介绍我国水和土壤污染防治的形势、国内外经验和对策建议三方面内容。
报告全文
尊敬的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秘书长、各位委员:
大家下午好!长期以来,全国人大一直对生态环保工作给予大力支持。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启动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法等制修订工作,这是打好污染防治三大战役的重要保障。按照安排,我向各位领导介绍我国水和土壤污染防治的形势、国内外经验和对策建议三方面内容。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做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2015年、2016年,先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水十条》)、《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土十条》),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安排,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全国水污染、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行动纲领。习近平总书记立足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高度,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习近平总书记要求,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强烈意识,明确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在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上,就是要不能越雷池一步,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环境治理是一个系统工程,要以系统工程思路抓生态建设。这些重要讲话、论述和指示精神,深刻揭示了发展和保护的本质关系,推动生态环境保护从认识到实践正在发生历史性、根本性、全局性的变化,也为不断加强水土污染防治工作提供了方向指引和根本遵循。
一、水、土污染防治形势
(一)环境状况
水环境质量总体持续改善。多年来我国地表水以有机物污染为主,代表性指标如高锰酸盐指数从1990年的10.5mg/L改善到2016年的3.5mg/L,氨氮浓度从1.9mg/L改善到0.7mg/L。“十二五”期间,全国地表水国控断面Ⅰ—Ⅲ类水质比例提高了14.6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比例下降了6.8个百分点。2016年较2015年,Ⅰ—Ⅲ类水质比例、劣Ⅴ类水质同比进一步改善了1.8个百分点和1.1个百分点。地级及以上城市884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中,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为90.5%。全国地下水质量极差的考核点位比例为10.1%;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比例达到70.7%,均保持基本稳定。
目前我国水环境形势呈现如下特征:
一是总体改善的同时部分水体恶化。2016年各流域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均有所上升,浙闽片河流和西南诸河水质总体由良好改善为优,淮河流域劣V类水质断面比例改善幅度最大。但全国一些地区特别好的I类水质断面比例在减少,辽河、松花江等流域劣V类水质断面比例同比有所上升。
二是水环境质量分布不平衡,部分流域污染仍然较重。西北诸河、西南诸河和浙闽片河流水质为优,珠江和长江流域水质良好,辽河、黄河、淮河和松花江流域为轻度污染。但海河流域污染严重水体大量存在,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占35.7%。
三是大江大河干流明显改善,但支流污染相对较重,特别是城市黑臭水体大量存在。不少流经城市的河段污染负荷大,导致水体因缺氧而黑臭,公众反映强烈。消除黑臭水体是难点,也最能提升公众环境质量获得感。《水十条》发布实施后,各地黑臭水体整治力度加大,但由于污水收集管网不完善、处理不到位、老城区改造难等原因,完成《水十条》规定的2017年和2020年整治任务难度不小。四是尽管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持续推进,但农村污染量大面广,“脏乱差”现象仍然普遍存在。农村饮用水水源总体达标比例低于城市10个百分点,化肥、农药利用率比欧美发达国家低15到20个百分点,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有些还简单照搬城市污染治理模式,建设成本和运行维护成本高。五是在化学需氧量污染得到控制的同时,总磷问题日益凸显。2016年,总磷导致的地表水断面超标率为17.9%,已经与化学需氧量持平,在长江、珠江等一些流域上升为主要矛盾,成为影响水环境质量改善的首要污染物,也是全国一些湖库水质改善的瓶颈。
我国土壤环境总体状况堪忧,部分地区污染较为严重。2005年至2013年开展了首次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表明,全国土壤总的点位超标率为16.1%,其中轻微、轻度、中度和重度污染点位比例分别为11.2%、2.3%、1.5%和1.1%。
一是农用地环境质量不容乐观。耕地、林地、草地土壤点位超标率分别为19.4%、10.0%、10.4%。其中,耕地土壤轻微、轻度、中度和重度污染点位比例分别为13.7%、2.8%、1.8%和1.1%,主要污染物为镉、镍、铜、砷、汞、铅、滴滴涕和多环芳烃。
二是典型地块及周边土壤污染较为突出。在调查的690家重污染企业用地及周边的5846个土壤点位中,超标点位占36.3%;在81块工业废弃地的775个土壤点位中,超标点位占34.9%;在146家工业园区的2523个土壤点位中,超标点位占29.4%。
三是土壤污染分布差异大。总体上,南方土壤污染重于北方,人口稠密、产业布局集中的长三角、珠三角、东北老工业基地等区域性土壤污染问题较为突出,西南、中南地区土壤重金属超标范围较大;镉、汞、砷、铅4 种无机污染物含量分布呈现从西北到东南、从东北到西南方向逐渐升高的态势。
究其原因,土壤环境质量受多重因素叠加影响,工矿业、农业生产等人类活动和自然背景值高是造成土壤污染或超标的主要原因。具体来看,局部地区严重污染主要是由工矿企业污染排放造成,较大范围的耕地污染主要受农业生产活动影响,一些区域性流域性重金属严重超标则是工矿活动与自然背景叠加的结果。总体上看,重金属和难降解的有机污染物长期累积,化肥、农药、农膜等投入品仍在增加,土壤污染防治任务艰巨。
编辑:赵凡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