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5-04 16:11
来源:中国水网
结合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制订出台《天水市废水处理设施第三方运营管理办法》、《天水市污染第三方治理管理办法》,在医疗、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行业实行污染防治设施委托第三方运行管理,并对运行过程中出现的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负责的机制。总结经验,积极推进废水处理设施第三方运营市场化。全面推进水环境监测自动站第三方运营。
第二节 大气环境保护主要任务
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护群众健康为切入点,以燃煤锅炉、工业炉窑脱硫和道路、建设工地扬尘、机动车废气污染治理为重点,加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PM10、PM2.5)、以及餐饮业油烟污染控制,积极推广清洁能源,有效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到2020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符合国家二级功能区标准要求。
一、加强重点涉气行业污染防治
加强火电、水泥等重点涉气行业除尘、脱硫、脱硝工程建设,支持火电企业实施超低排放技术改造,督促重点企业工业窑炉进行提标改造,进一步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确保火电企业综合脱硫效率达到90%以上、综合脱硝效率达到80%以上、烟尘排放浓度达到国家新的火电行业烟尘标准;水泥企业综合脱硝效率不低于60%。加快落后产能淘汰进度,制订水泥、冶炼等21个重点行业落后产能淘汰计划,分年度实施。严控“两高”行业新增产能,所有“两高”行业新、改、扩建项目要实行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做到增产不增污。开展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调查摸底工作,掌握排放基数,全面推进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等油气回收治理,新增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安装油气回收系统后方可投入使用;鼓励生产、销售和使用低毒、低挥发性有机溶剂,减少生产和使用过程中挥发性有机物排放。
二、加强燃煤锅炉管理
按照《天水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3-2017年度)》,制定城区分散燃煤锅炉淘汰计划和清洁能源改造计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到2017年,秦州区、麦积区城区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对供热范围以外的燃煤锅炉,改为用电、天然气或高效煤粉锅炉。全市10蒸吨以上在用蒸汽锅炉和 7兆瓦以上在用热水锅炉全部开展除尘、脱硫、脱硝提标改造工作,对20蒸吨及以上在用燃煤锅炉全部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确保达到新的排放标准要求。严把燃煤锅炉准入关口,两区城区坚决禁止新建每小时2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五县城区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按照《天水集中供热规划》,加快各县区集中供热项目建设进度,建设和完善集中供热管网,2017年两区集中供热覆盖率达到80%以上,五县达到70%以上。
三、加强城市扬尘综合治理
按照《天水市大气污染防治城市扬尘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全市建筑工地全面落实“六个百分之百”,即施工工地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城市主要道路机扫率达到75%以上;背街小巷实行湿法清扫,城市建成区垃圾及时清运。加大城市硬化和绿化工作力度,对学校操场、运动场、厂区裸地、单位及家庭庭院、居住小区等不宜进行绿化处理的裸地,采取生态型硬化、透水性铺装等措施。加强垃圾焚烧和秸秆焚烧管理工作。继续实施南北两山绿化,城市公园、藉河风情线、景区景点改造绿化与综合整治;推进城市及周边绿化和防风防尘林建设,扩大城市建成区绿地规模,抑制扬尘产生。
四、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
按照《天水市大气污染防治机动车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加快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进度,到2017年全市范围内基本淘汰黄标车。开展秦州、麦积两区城区内黄标车、无标车、大型车辆限行区域的划定和管理工作。加强机动车环保标志核发管理。严把新车入户、外地转入车辆审查关,达不到国家排放标准的车辆不予办理入户手续,2016年底前,全面供应符合国Ⅴ标准的车用汽、柴油。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开展城市扬尘综合整治,加强渣土车管理,规定渣土运输车辆行驶路线和运输时间,防止尘土泄露、遗撒、飞扬现象发生;扩大城市机械化清扫范围,提高机械化清扫率。加大公共交通建设,形成高效便捷的公共交通网络,鼓励低碳环保出行方式。
五、加强餐饮油烟和燃放烟花爆竹综合整治
加强餐饮门店和露天烧烤油烟治理,全面取缔城区内街道、广场、居民小区等公共场所范围内的露天烧烤摊点,实行进店经营,并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对城区大中型餐饮企业全部强制性推行清洁能源改造工作,并配套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备。对烟花爆竹的销售、燃放等提出明确规定。
六、加强煤炭市场管控
开展“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工作,推进煤炭市场专项整顿,对城区所有煤炭销售场所实行封闭管理,采取洒水、喷淋等措施,遏制煤尘污染。对位于环境敏感区域和治理后达不到环保要求的煤炭经营场所全部予以取缔。在秦州区、麦积区各建设一处统一的煤炭配送场,加强煤炭质量管控,不得销售和使用硫份超过1%、灰份超过15%的煤炭,严防劣质煤炭进入我市。制定全市煤炭消费总量中长期控制规划,完成节能降耗指标和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到2017年,全市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下降到80%,到2020年下降到60%。
七、加强清洁能源推广使用
加快市区和甘谷、秦安、武山、清水县天然气管网建设,扩大管网覆盖率,确保建成区正常供气,加快工业企业清洁能源改造,推进清洁生产,减少污染排放,加大机动车清洁能源改造力度,提高新能源和清洁燃料公交车、出租车比例,到2020年清洁能源占全市能源消费总量的20%,城区达到40%。
第三节 噪声污染防治主要任务
一、合理划定声环境功能区
按照新的城区规划,开展现有噪声功能区划调整;积极推进五县开展噪声功能区划定,防止和减轻环境噪声污染。合理划定建筑物与交通干线的噪声防护距离,确保全市建成区功能区噪声达标率100%。
二、加强城市噪声管理
强化城市环境噪声管理。对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交通噪声、社会生活噪声等污染进行全面防治,重点做好对环境影响较大的交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的防治。把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目标责任书,确保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常抓不懈。公安、环保、综合执法部门要各负其责,强化日常监督管理,抓好噪声污染防治的落实,使环境噪声达到所在区域的噪声标准。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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