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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发布(全文)

时间:2017-04-19 09:36

来源:福建省环保局

  三、有序推进环境污染损害赔偿

  参照国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方案》,探索建立我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有序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对人身健康、公民财产和生态环境造成损害的行为,依法追责赔偿。

  第四节 健全资源市场机制

  一、培育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主体。以环境公用设施、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污染治理、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领域为重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建立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境保护的市场机制。加快培育壮大一批环保产业龙头企业,支持拥有核心技术或拳头产品的龙头企业向环保服务领域拓展,成立综合性环境服务集团公司,提供第三方治理服务。实施河流管养制度,实行河流管养分离,培育一批专业化、社会化的养护队伍。

  二、推行排污权、用能权、碳排放权和水权交易制度

  逐步扩大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范围,完善排污权交易制度与平台建设,健全排污权储备制度,2017 年在全省所有工业排污企业全面推行。探索推进流域内跨行政区排污权交易,完善排污权抵押贷款等融资机制。加快推进用能权交易系统、测量与核准体系建设,推动开展跨区域用能权交易。对接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开展碳排放交易试点。探索地区间、流域间、流域上下游、行业间、用水户间等水权交易。

  三、开展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加大对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支持力度,研究实行第三方治理项目增值税即退政策,研究环境服务企业专利、特许权等无形资产增值税进项抵扣政策。鼓励排污单位按照专业、经济、高效的原则委托第三方治理单位开展污染治理,着力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处置、工业园区集中治污设施等重点领域第三方治理试点示范项目。鼓励社会资本投入环境保护工作,逐步建立完善排污者付费、第三方治理、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治污新机制。

  四、完善生态补偿机制

  探索开展综合性生态保护补偿试点,对不同类型、不同领域的生态保护补偿资金进行统筹整合。加大对限制开发区域、禁止开发区域特别是重点生态功能区的转移支付力度。修订完善重点流域生态补偿管理办法,加大补偿力度,以流域交界断面水质为主要评定依据,构建以环境质量改善为导向的流域生态补偿奖惩机制。大力推动汀江-韩江跨省流域上下游生态补偿试点。实行省级公益林与国家级公益林补偿联动、分类补偿与分档补助相结合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探索建立湿地、海洋、水土保持及土壤生态补偿机制。

  五、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出台我省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实施意见,在环境高风险领域建立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引导企业和保险公司将更多的资源投入环境风险防范和环境应急设施的建设和完善上。到 2020 年,力争全省构建保障齐全、运行良好的污染责任保险市场机制,有效防范环境风险,降低环境污染损害。

  六、发展绿色金融

  积极推广绿色信贷,探索建立财政贴息、助保金等绿色信贷扶持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加大绿色信贷发放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打造绿色金融集团,建立绿色金融专业化经营体系。支持金融机构和企业发行绿色债券,鼓励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大力发展绿色租赁、绿色信托,支持设立各类绿色发展基金并实行市场化运作。完善对节能低碳、生态环保项目的各类担保机制,加大风险补偿力度。

  七、完善价格形成机制

  适度调整污水处理费、排污费征收标准,将污泥处置成本纳入污水处理费。将挥发性有机污染物、重金属排放等纳入排污费征收范围。严格落实燃煤电厂超低排放电价优惠政策,研究制定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畜禽废弃物综合利用等扶持政策。

  第五节 强化社会参与监督

  一、推进环境信息公开

  全面落实排污单位、监管部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公开。建立大气、水环境质量排名制度,实现全省所有县级以上城市空气质量排名和通报制度,开展全省流域重要断面水质考核并依此公布水环境质量排名,积极推进城市内河排名,逐步推进水源地水质信息公开。健全环境新闻发言人制度,提高政府环境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和公信力,保障公众知情权。建设环境信息综合化管理平台和信息发布平台,建立环境数据分级分类开放共享制度。

  二、构建全民行动格局

  健全环境立法、环评、规划、重大政策和项目等听证制度,建立政府、企业、公众及时沟通、平等对话协商解决的机制和平台,强化社会参与,建立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相融合的环保宣传教育大格局,引导公众有序参与环保工作,凝聚社会合力,形成全民环保良好社会氛围,构建社会环境共建大格局。

  三、健全公众舆论监督

  加强环境保护新闻宣传的策划与引导,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对有可能引发大范围、跨区域关注的建设项目,加大环保宣传力度。跟上自媒体时代和信息社会发展趋势,充分利用环保“一网两微一终端”信息发布平台和“12369”环保热线,拓宽环保舆情监控体系和公众举报渠道,加强社会监督。

  第十章 实施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工程

  “十三五”期间,围绕规划重点任务,实施水、大气、土壤环境综合治理,生态和农村环境保护,环境风险防范及环境监管能力提升等对环保工作全局性有巨大推进效益、操作性强的七大类工程,建立重大项目库,强化项目环境绩效管理,将环境保护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各级政府要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深化项目投融资体制改革,推广运用PPP、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模式,扩大环保领域有效投资。

  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城市内河黑臭水体污染综合整治,近岸海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推进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规范处理处置污水处理厂污泥;淘汰落后产能及关闭重污染且不达标排放的生产线,强化重点行业污染深度治理,工业集聚区水污染集中治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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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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