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2-14 10:46
来源:中国水网
(二)推进污染减排工程,突出重点。
一是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2013年以来,全市共新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23个。截至目前,全市共建成城镇污水处理厂74座,污水处理能力148.55万吨/日,建成截污管网1500多公里,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96.02%。二是推进生活垃圾处理项目建设。全市共建成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6个,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实现“一县一场”,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三是推进危废处置项目建设。全市共建成危险废物处理处置项目13个,危险废物年处理能力23万吨,走在全省前列。四是大力推进水污染防治。落实“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启动河涌整治大会战,完成了省下达我市的淡水河、潼湖流域污染整治任务,“两河”水质逐年改善。按“每个镇办每年治理一条河涌”的要求,推进79条镇级河涌和黑臭水体的年度污染整治。五是大力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加强工业废气治理,推动石化、火电、水泥等重点大气污染行业落实脱硫降氮设施,全面完成锅炉淘汰和改造、VOCs重点企业治理、油气回收治理工作;强化机动车尾气污染控制,黄标车全市域限行,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62863辆;常态化开展市区大气污染专项整治工作,严格控制城市扬尘。六是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扎实开展重金属环境质量监测,完成重金属污染治理重点项目117个,超额完成了我市“十二五”重金属排放控制目标,重点区域主要防控重金属(总铬)较2007年减排15%,重点区域除总铬外其他重点重金属及非重点区域重点重金属均低于2007年排放水平。
(三)强化环境监管,维护公众权益。
一是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实施了网格化执法管理,实行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制度,持续开展环保专项行动,2013年以来共依法立案处罚环境违法行为4908宗,处罚1.53亿元。2015年新《环境保护法》实施以来,我市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5宗,查封扣押案件49宗,限产停产案件19宗,移送行政拘留案件7宗,移送涉嫌污染环境犯罪案件56宗。二是加强危险废物管理。严格实施联单管理制度,2013年以来共安全处置工业危险废物79.5万吨、医疗废物1.26万吨,危险废物处理率100%。加强了核废弃物处置工作,共收贮了2枚放射源,收贮率100%,无发生任何等级的核事故应急事件。三是加强监测监控。按要求完成了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东江干流惠州段、西枝江等主要河流及湖库、近岸海域、市区环境空气、声环境质量等监测工作,每年获取监测数据50万个以上,全面掌握全市环境动态。四是加强环境应急管理。修编了突发环境事件社会应急救援队伍管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突发环境事件污染处置应急征用和补偿等规范性文件,编制了《惠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制定了《惠州市较大、重大环境风险源名录》,设立了环境应急专家库,妥善处理环境突发事件18宗,全市未发生重大环境安全事故。
(四)加强环保调控,严格环保准入。
落实总量指标前置审核制度,实行建设项目“等量置换”和“减量置换”,对不符合环保要求项目一律不批;实施流域、区域、行业“三大限批”,对东江、西枝江沿岸、淡水河、潼湖流域实行水污染型项目限批,对定点园区外的电镀、印染、化工等重污染行业实行行业限批,对未完成污染整治任务、减排任务、存在重大环境问题的区域实行区域限批。按全市每年10%、重点流域20%的比例淘汰了一批重污染企业;全面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全市21个重点行业的重点污染源企业全部通过清洁生产审核。
(五)积极开展生态建设,保护自然生态。
一是全面推进生态示范创建工作。2012年启动国家生态市创建工作,2015年又提标升级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截止2016年10月底,全市已创成省级生态县3个、国家级生态乡镇6个、省级生态乡镇53个,国家级生态村1个、省级生态村10个、市级生态村898个,省级生态示范园2个、市级生态示范园1个,全市80%的乡镇已创建成省级生态乡镇、80%的村已创建成市级以上生态村。另外,我市2014-2016年成功申报环保部的47个国家级生态乡镇、3个国家级生态村尚待环境保护部命名。惠州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已颁布实施、全市所有县(区)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已通过省环保厅组织的专家论证;全市各乡镇已基本完成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规划(工作方案)的编制工作。二是大力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创造性地统筹开展“美丽乡村·清洁先行·清水治污·绿满家园”三大行动,全面加强农村环境保护。(1)清洁先行,治生活垃圾。建成镇级生活垃圾转运站103个、农村垃圾收集点2万多个,配备农村保洁员9333名、垃圾收运车辆3000多台,建立了环卫保洁管理、垃圾处理流程、保洁人员管理、经费保障等制度,确保垃圾日产日清,村容村貌显著改善。(2)绿满家园,治生态环境。完成村庄绿化建设607个、村庄风景林造林9.61万亩、村道绿化1573.4公里,创建森林村庄369个。集中居住型村庄林木绿化率达到63.27%,分散居住型村庄达到48.73%,基本实现了“村庄园林化、庭院花园化、道路林荫化”。(3)清水治污,治农村污水。建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487个,计划到2017年实现“一村一设施”。加强畜禽养殖业清理整治,2015年全市清拆非法畜禽养殖场2000多家,清理生猪56.7万头、禽类50多万羽,禁养区内实现“零养殖”。
(六)完善机制政策,积极推进环保领域改革创新。
落实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生态红线、环境监管、环境经济、环境责任等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提升生态环保工作水平。编制实施了全市主体功能区划和低碳城市建设规划,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规划引领;建立了生态环境监测预警机制,每季度召开环境质量形势分析会;将380家企业纳入市环境信用评价范围,鼓励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推进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实行水环境生态补偿制度,开展排污权交易探索研究,环境经济手段初见成效。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环境质量状况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要求还有差距。
“十二五”以来,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全市空气质量基本保持稳定,但是随着汽车保有量与工业企业的快速发展,下行压力会越来越大;淡水河、潼湖水等跨界流域污染依然严重,河涌黑臭现象较普遍,群众反响强烈;部分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未得到有效处理,垃圾横行,污水肆意排放现象比较突出。
编辑:赵凡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