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处理本质上是一项管理工作,其发展历程分为立法阶段、建设阶段、完善阶段,我国大部分地区处于第二阶段,或正在向第三阶段过渡,东部地区已基本进入第三阶段。住建部环境卫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副主任、总工程师刘晶昊指出,到2020年,我国可基本全面完成垃圾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历程;2020年以后,我国将逐步步入全面的、细致的生活垃圾精细化分类管理阶段。
大城市垃圾处理已经变成为一个有组织的、专门和复杂的活动,包括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回收和处理、处置,以及对这一系列运营活动和关闭填埋场善后工作的监管,清华大学教授聂永丰认为,确切应将其称为“城市生活垃圾管理”。
垃圾处理分三个阶段
从垃圾处理和管理发展历程来看,世界各国基本都遵循一个相近的发展历程:
第一阶段,立法阶段,重视垃圾处理问题,从无害化入手,以关闭简易填埋场、建设卫生填埋场为主。我国自1986年开始发部垃圾处理相关文件:《关于处理城市垃圾改善环境卫生面貌的报告》的通知;1992年开始立法:《关于解决我国城市生活垃圾问题几点意见的通知》;近几年频频发布相关政策标准,立法阶段已基本完成。
第二阶段,建设阶段,完善技术标准,在卫生填埋场及出生,采用多元化的垃圾资源化利用,减少延长填埋场使用寿命,包括物质回收、有机垃圾堆肥或机械生物处理、可燃垃圾焚烧处理等为主;
第三阶段,完善阶段,在垃圾处理设施基本建成后,加强垃圾分类和精细化管理,实施可持续发展、零废弃、低碳化发展等先进理念,提升垃圾处理和管理水平。 刘晶昊认为2011年,国务院批转十六部委联合发文《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意见的通知》,是第三阶段的起步。我国东部发达地区已基本步入这个阶段。
我国将逐步步入垃圾精细化分类管理阶段
由于我国幅员辽阔,东中西差异较大,垃圾处理也将呈现差异化: 东部地区将以焚烧为主,在卫生填埋和焚烧发电厂完善基础上大力细化垃圾分类和资源回收; 中部地区将以填埋为主,并有选择的采用焚烧处理工艺; 西部地区将以卫生填埋为主,少数省会城市和经济发达城市会采用垃圾焚烧。
总体而言: 到2020年,我国可基本全面完成垃圾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历程; 2020年以后,我国将逐步步入全面的、细致的生活垃圾精细化分类管理阶段。
编辑:刘永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