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12-11 16:55
来源:中国固废网
作者:郑岩
为深入推进《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实施,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部门分工》)的要求,按照环境保护部各司(局)主要职责,对应《部门分工》的85项重点工作进行了部内职责分解,环保部编制完成了《〈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重点工作部内分工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环保部各部门将密切协作,切实推进“十二五”期间我国的环保工作。
在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方面,《方案》指出,污防司要主抓单位产品污染物产生强度评价制度的建立工作,科技司和污防司共同推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发展工作的开展。
对于我国需要切实解决的突出环境问题,《方案》指出,“建立建设项目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评估与备案制度及污染土壤调查、评估和修复制度,明确治理、修复的责任主体和要求;农产品产地土壤污染评估与安全等级划分试点;城市和工矿企业污染场地环境监管”等工作由污防司、生态司会同环评司、监测司共同负责。“污染场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对责任主体灭失等历史遗留场地土壤污染的治理修复工作”由环保部污防司、生态司和科技司负责。
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指出要加强重点领域环境风险防控工作,《方案》要求环保部应急中心和污防司共同开展环境风险调查与评估,以排放重金属、危险废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生产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为重点,全面调查重点环境风险源和环境敏感点,建立环境风险源数据库;研究环境风险的产生、传播、防控机制。环保部污防司、总量司、环评司、环监局、科技司等部门联合监管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加强对重点行业和区域重金属污染的防治;污防司、环监局和规财司将协同推进固体废物安全处理处置工作。
规财司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环境保护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制定国家环境功能区划,推进区域环境保护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通过转移支付和生态补偿等措施加大对部分地区的支持力度,提高环境保护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水平。污防司、生态司等部门要联合促进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水平的提高。
《方案》指出,总量司、规财司要健全排污权有偿取得和使用制度,发展排污权交易市场,促进完善环境经济政策。政法司会同规财司、环监局、污防司协同推进环境税费改革。
科技司、总量司要主抓以污水处理、垃圾处理、脱硫脱硝、土壤修复和环境监测为重点的装备制造业发展,研发和示范一批新型环保材料、药剂和环境友好型产品;推动跨行业、跨企业循环利用联合体建设;实行环保设施运营资质许可制度,推进烟气脱硫脱硝、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等污染设施建设和运营的专业化、社会化、市场化进程,推行烟气脱硫设施特许经营;制定环保产业统计标准。
环保部各部门通过部门间要密切协作,及时跟踪进展情况,推进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将全面促进“十二五”期间我国环保产业的发展。
编辑:郑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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