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12-02 15:24
来源:中国固废网
作者:孙翠莲
12月2日,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工程技术研究所所长王琪在“2011(第五届)固废战略论坛”上表示,我国《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应与时俱进,依据现在的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王琪说,我国垃圾焚烧技术发展非常迅速,焚烧厂及焚烧垃圾处理能力飞速发展。2001年实施的《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很大程度上借鉴窑炉的有关标准,但垃圾焚烧最大的特点就是输入输出均是废弃物,与工业生产窑炉完全不同。而且,生活垃圾品质与其它废弃物也不同,目前的标准显然不能满足目前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行业的需要。
对于目前现行的焚烧标准,王琪认为存在两大问题。首先,标准内容不适应目前环境管理要求的提高,标准项目与限值不合理,适用范围和适用对象不清,控制手段仍然局限于尾端控制;其次,标准不适应垃圾焚烧技术发展,与污染特性不适应,工艺不适应,固体废物分类管理技术的僵化理解。
因为存在以上问题,现行标准亟待修订。王琪表示,首先要界定标准适用范围。标准适用于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及其他非危险废物焚烧,不适用于掺加生活垃圾进行协同燃烧的工业窑炉的污染控制。其次,标准技术要求方面把一氧化碳浓度从污染物排放指标当中剔除出来,作为焚烧炉的工化控制指标,这样更合理。另外,注重共处置,对于医疗废弃物和生物发酵制药残渣可以与生活垃圾共同处理,但应使用独立废物投料口,共处置废物在入炉前仍然按照原有专门规定进行管理和预处理。王琪还建议标准应对垃圾焚烧运营过程中起炉、停炉、故障时间操作等进行规定。
最后,王琪说标准的修订受公众与舆论、国家环境管理和社会稳定的需要、环境保护法规与标准体系的限制、固体废弃物管理理念的转变等因素影响,应综合考虑各项因素,完成标准的修订工作。
编辑:孙翠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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