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07-13 09:09
来源:中国固废网
作者:卫潘明
“十二五”规划(初稿)中拟于2015年垃圾处理设施总能力达到3万吨/日左右,满足全市生活垃圾处理的需要,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由于土地紧张、气味控制和渗沥液处理成本高等原因,“十二五”期间不再建设混合垃圾填埋场,现有卫生填埋场也将改造为焚烧和生化残渣填埋场,实现原生垃圾零填埋。
“十一五”末期垃圾处理设施处理能力约17000吨/日,垃圾产量17400吨/日,虽然两者相差不大,然而随着现有填埋场封场(“十二五”末期大部分填埋容量将被耗尽)或改造为残渣填埋场,处理能力将锐减(5000吨/日左右),新建设设施要考虑弥补现有设施关闭的情况。
“十二五”期间建设的垃圾设施将以生化和焚烧处理设施为主。其中生化处理包括两大类,一类处理分类收集的厨余垃圾,另一类则作为焚烧处理的脱水预处理工艺(通常作为焚烧厂的一部分而不是独立处理设施)。焚烧设施则处理分类收集的“其它垃圾”和经脱水后的混合垃圾。
“十二五”期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将根据垃圾处理的需要逐步进行建设,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主要参考因素包括源头减量和垃圾分类效果等等,因而最终处理能力可能不足3万吨,只要满足垃圾处理的需要即可。
“十二五”期间的主要目标是处理新产生的生活垃圾,然而北京市目前还有历史上遗留下来的大量生活垃圾需要进行处理,“十二五”期间也将开展旧垃圾的处理工作。
另外,由于生化残渣还需要焚烧或填埋,因而处理设施总能力为3万吨,并不意味着具有接受3万吨原生垃圾的能力。
编辑:刘永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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