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沐政策春风,垃圾焚烧能否畅行?

时间:2011-04-11 17:24

来源:中国固废网

作者:济邦周刊 周思敏

3 月23 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会议指出,到2015年,全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 以上,50% 的设区城市初步实现餐厨垃圾分类收运处理。要推广废旧商品回收利用、焚烧发电、生物处理等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方式,加快存量垃圾治理。(南方日报,3 月24 日)

国务院会议高调提出了“十二五”期间城市垃圾处理的目标,并强调资源化利用的解决方式。这对于深陷垃圾焚烧项目选址困境的地方政府和投资人来说,无疑是得到了中央政府层面的支持。据媒体报道,作为政策配合,由环保部牵头修订的《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已经通过国务院批准,将于近期发布。

过去一年当中,因民众的反对,北京、广州、深圳和南京等地计划中的多个垃圾焚烧项目,因选址不能落实而被迫放弃或拖延。面对无法回避的垃圾围城愈演愈烈之势,地方政府无奈之下,只能玩起文字游戏以掩人耳目,以“生物质动力项目”、“再生能源发电厂项目”等字眼来取代“垃圾焚烧”,少部分垃圾焚烧项目才得以推进。

如今,有了国务院层面的认可,垃圾焚烧下一步的推进工作是否就一帆风顺了呢?未必。

如果不做好与民众的充分沟通、不让民众对环境污染问题的顾虑真正消除,民众对垃圾焚烧的反感情绪就不会消除,焚烧厂的选址问题将依旧存在。我们建议,地方政府可以在两方面开展工作。

一方面是让民众通过特定网站、焚烧厂外公示牌等方式,实时了解垃圾焚烧厂的各种烟气排放指标,主动邀请市民、媒体、环保人士等前去参观,揭开垃圾焚烧的各种神秘面纱,将焚烧厂的真面目和各项环境指标完全公示于阳光下,有可能大大减少民众因担心和误解之下产生的恐慌与反对。另一方面,垃圾焚烧厂的投资运营商和地方政府,可以对位于厂区周边一定影响范围内居民住户进行环境损害补偿,或提供免费的社区活动场所,供暖及热水供应等等。这是国外焚烧厂项目对社区居民补偿、缓解矛盾的一种有益措施。

此外就是要让民众切实看到政府在垃圾分类上付出努力并且取得实质性的进展。近期,“民间专家”黄小山(网名“驴屎蛋儿”)向北京市政府提交的《绿房子工程》,其核心是在居民社区、商业区、办公区、餐饮区、工矿企业等最基层社会单位,建设统一标识、统一形象的连锁式的垃圾集约化中转中心,该中心集废品回收、垃圾分类收集减量、餐厨厨余垃圾脱水减量并油水分离等功能于一身。若能逐步建设起来并且良好的运作,民众完全有理由相信政府已经对生活垃圾的处理尽到了职责,采取了可能采取的所有措施,把环境污染的可能性降到了最低。那么,还有什么可以责怪政府的呢?

编辑:刘永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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