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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人士共探 “十二五”污染土地修复路

时间:2010-12-07 09:39

来源:中国固废网

  在环境治理中,污水治理、大气治理最终往往会转向固体废弃物治理,而固体废弃物治理过程中的垃圾渗滤液等问题又给土地“健康”带来威胁。

  在“十五”、“十一五”期间,我国水、气、固废等环境领域基础设施建设风起云涌,处理能力实现快速增长。面对即将到来的“十二五”,环境行业的聚光灯则开始更多地转向曾一度默默做出牺牲的土地。如何治理土地长期积累的“恶疾”,使其重现“健康”本色已悄然成为行业重要议题之一。

  日前,在“2010固废战略论坛”上,众行业人士也纷纷献言土地修复。

  “十二五”危险废物土地修复强调制度管理

  据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副总工、研究员李发生介绍,近年来,我国工业企业搬迁和固废堆放等引起的污染场地数量惊人,其环境风险评估和环境修复已引起中央和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视。环境保护部门已陆续出台政策、法规和标准逐步规范和引导污染土地(场地)的环境整治工作。据李发生预测,“十二五”期间,各级政府将加速实施污染场地的环境修复,促进污染土地的再利用和再开发。

  针对危险废物污染场地修复问题,中国环境规划院副院长、研究员吴舜泽称,“十二五”期间,危险废物污染场地的修复将不会通过大规模工程方式进行,而将主要考虑在工业场地遗弃地治理、土地二次开发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强制备案等方面做文章。吴舜泽同时表示,在技术方面,危险废物污染场地的修复也将不以工程技术措施为主,而是将通过动用土地利用方式调整、植被种植结构调整等方式,将土地污染风险控制到一个合适水平。

  此外,吴舜泽还透露,危险废物污染场地的修复也将作为准备于“十二五”期间启动的地下水环境基础状况调查,尤其是环保部门基础状况调查的突破口。

  “十二五”重点解决污染场地修复政策法规与机制问题
  
  此外,据李发生介绍,在污染场地修复方面,我国在“十二五”期间将着重解决重大政策法规与机制问题。

  首先,在污染场地的污染责任界定、修复资金承担方面需要政府出台一些政策进行指导。据李发生透露,目前国家环境保护部正在拟定建立污染场地管理办法,里面会涉及相关界定方式。

  第二,是关于污染场地修复标准取值合理性的定夺。李发生称,标准太松会出现监管不到位的情况,存在较大风险;标准过严,则会导致污染场地修复成本过高。李发生也表示,目前国家环境保护部也正在开展相关工作,已出台相关污染场地从风险评估到修复指导的技术指南。
第三,则将重点考虑污染场地修复的资金问题。据李发生介绍,为使污染土地尽快得以开发利用,一些地方已摸索出所谓的“三个1/3”政策,即:地方政府、污染企业、开发商各承担污染场地修复资金的1/3。李发生尤其强调了政府在污染场地修复方面的责任。

  李发生表示,“十二五”期间,我国在经济、财政方面的快速发展,中央和地方政府的持续高度重视,公众意识的不断提高,城市化和土地价值的继续提升,将为我国污染场地修复工作的开展提供有利条件。

  “十二五”应注环境重要素领域之间的融合

  过去,我们往往将水治理、大气治理最终归向固废治理,而固废治理又转向了土壤治理。所以,如何把握好水、气、固体废弃物处理、土壤治理几个要素领域之间的统筹是“十二五”期间比较重要的问题。吴舜泽在“2010固废战略论坛”上如是说。

  清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环保产业研究所所长傅涛也表示:固体废物在与其他行业相互融合,渗滤液实际上是水,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其实是固体废物。固体废物处理也涉及土地污染、地下水污染等环境问题。所以,应从固体废物角度来理解整个环境产业的发展。(中国固废网 张倩)

编辑:张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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