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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中国固废高级论坛—固废行业的年度盛会

时间:2009-12-29 14:15

来源:中国固废网

  中国固废高级论坛是由清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和中国固废网联合主办的年度盛会,已经成为固废领域的政策法规、工艺技术、工程实践等方面的交流平台,通过平等、务实、公开的讨论与交流,为凝聚行业共识、促进行业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2009中国固废高级论坛” 是第三届固废论坛。本次论坛的在支持单位是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并得到了通用技术咨询顾问有限公司的协办和国信招标集团赞助。论坛还得到了住房与城市建设部、人大环资委、北京市政管委等有关部门的帮助和指导。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速推进,中国的垃圾产生量正以高速增长,城市垃圾问题日趋严重,对城市发展产生困扰。尤其是近来随着民众对生活环境要求的提高,环保意识的增强,使得垃圾处理设施的建立备受争议。今年的论坛中,再一次汇聚了政府管理层、科研及咨询机构、投资公司、运营公司、工程和设备公司、行业媒体等300多位国内外代表参与,在为期两天的大会上,他们对行业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探讨,涉及固废领域的政策法规、战略规划、投融资模式和市场机制、工艺技术及案例、地方经验与案例分享等方面,共同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垃圾治理道路。

  1. 垃圾围城是城市快速发展阶段中的问题

  垃圾处理的发展有一个历史的、必然的发展规律。垃圾围城不是我国特有现象,而是一个城市、地区或国家社会发展的必经之路。国外发达国家和地区在城市建设发展过程中,也普遍遇到过垃圾围城的问题。100年前,部分发达国家就遇到了垃圾围城的问题。如1903年丹麦因为填埋场填满,新建填埋场困难,选择了垃圾焚化技术,并历经多次技术改造和升级一直将垃圾焚烧技术沿用至今。目前,丹麦是欧洲人均垃圾焚烧量最高的国家。30年前,许多发达国家也面临垃圾围城,选址困难的问题。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日本建设垃处理设施时常遭到当地居民反对。1981年日本针对这种情况,出台了《处理产业废物的特定设施建设法》,以促进垃圾处理设施的选址和建设。目前,部分发达国家仍面临垃圾围城问题,如意大利那不勒斯、俄罗斯莫斯科等。

  北京市也有垃圾围城之扰。目前,北京市生活垃圾日产生量约为1.84万吨/日,其中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占90%以上,焚烧处理和生化处理不足10%。北京市的垃圾处理技术路线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匹配,现有卫生填埋场的处理容量仅能满足约3~4年的,可持续能力差北京市土地资源紧张,新建垃圾卫生填埋场困难较大。垃圾焚烧厂建设也遭遇较大阻力。一旦现有卫生填埋场填满封场,新的垃圾处理设施不能及时投产,就易造成部分垃圾无法处理,容易造成群体性事件,引发垃圾危机。

  郭祥信提出了解决我国垃圾围城的对策建议,目标是促使政府、社会、公众走向“共赢”。

  政府方面,垃圾处理问题应引起各级领导的重视;垃圾处理设施选址规划应长远考虑,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垃圾处理设施选址应尊重公众、科学决策,加强选址透明度,环评邀请公众参与,运营实现公众监督;通过加强垃圾处理宣传,建立政府公信力,引导公众加强对垃圾处理的认识,建立正确的垃圾处理观念;审慎选择成熟的、可靠的、先进的垃圾处理技术和工艺,保障设计水平、建设水平和运行水平,并加强督设施运行监管;借鉴国内外选址的成功经验,建立促进人地和谐的机制,如亲民设施、补偿机制等。

  社会方面,各种观点和各种声音的讨论都是正常的,也是很有必要的,但是得出结论应慎重,不可草率;提出的观点需要有可靠的数据作为支撑,切忌道听途说,切忌刻意的丑化或美化客观事实;应辩证的、全面的分析垃圾处理问题,不能只顾眼前不顾将来;看待国外垃圾处理经验不能断章取义、盲人摸象,需要全面的、系统的了解其历史背景、国情、发展阶段和总体状况等。应公平、公正的考虑政府和公众二方面的情况,不能站在一方攻击另一方。社会舆论的最终目的是促进垃圾处理、减少污染排放,促成政府、公众和社会的“共赢”局面。

  公众方面,要全面关注垃圾焚烧厂规划、选址、建设、运营;在焚烧厂规划选址、环境影响评价等过程中充分表达民意;应正确认识和对待垃圾焚烧和垃圾处理问题;采用合法的程序,保障公众应有的合法权益;建立公众监督机制,防止垃圾焚烧厂不规范建设、运营。

  2.固废法规与政策:关键是执法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工业废物、生活垃圾及危险废物等固体废物的增多,长期得不到有效处置,给生态环境、生活环境以及居民身体健康带来严重危害。于是,人们开始认识到:必须要对固体废物进行有效防治,否则不仅严重污染了环境,也直接影响到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国家开始探索运用法律手段予以解决。

  1995年10月30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这是中国第一部针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立法,法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中国固体废物的综合处理工作纳入了法制化的管理轨道。

  2003年5月至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组,对1995年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执法检查中发现:随着中国工业化、城市化的发展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固废处置能力明显不足;农村生活垃圾污染问题日益突出;废弃电器产品等新型废物不断增长。尤其是2003年的非典疫情,暴露了医疗废物处理存在着薄弱环节,一些大城市的医疗废物处于分散处置状态,乡镇和广大农村、边远地区的医疗废物处置更为薄弱。

  2004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草案进行了审议。新修订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自2005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法律修订的内容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1)谁污染谁负责,限制过度包装;(2)完善管理措施,关注农村和进口两大源头;(3)应对电器废物威胁,严密防控危险废物;
(4)强化法律责任。

  2009年全国人大环资委开展了固废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法律后评估工作。11月,全国人大环资委调研组赴广东进行了专题调研,并将法律后评估报告分送国务院有关部门和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环资委征求意见。法律后评估结果显示:固废法在制度上设计合理,法律条款可操作性强,有助于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促进生活垃圾收集处置。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实施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危险废物减量化成效不显著;危险废物非法转移现象大量存在;多数危险废物的利用、处置行为尚未纳入环保部门的监管之中;进口废物倒卖现象屡禁不止。原因是生活垃圾缺乏收运、处置系统;产生工业固体废物单位的环境责任制不够细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制度存在漏洞;法律条款的规定比较原则、缺乏可操作性;与其他相关法律的衔接不够。

  针对现在垃圾处理的社会关注度,有人提出近期会不会有新的固废法颁布,或者对现行法的修订。薛慧峰说,固废法现在还没有进入修订的议程。在我国往往一出问题就从立法上开始追溯,实际上最关键的是执法问题。现行固废法的基本原则还是符合我国实际国情的。目前存在的技术标准问题,处理方式问题大多是执法领域存在的问题。我们应该把焦点转移到现行固废法如何贯彻实施上。

  3.垃圾处理的技术选择应因地制宜

  城镇固体废物包括市政垃圾、城镇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餐厨垃圾、化粪池的粪便、危险废物、动物粪便。垃圾处理是一个系统工程,任何一个单一的处理技术都不能根本的解决垃圾处理问题。世界上没有所谓的最好垃圾处理技术,必须根据国家或城市的具体情况因地制宜的集成使用、综合处理,才能使得各种处理技术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按照垃圾处理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原则,实现垃圾处理可持续发展。

  市政垃圾处理

  市政垃圾的主要处理技术有卫生填埋、焚烧、堆肥等。

  卫生填埋是垃圾的最终处置方法,初始投资及运行成本较低,操作相对简单。但是填埋占用了大量土地,到设定年限之后会报废,需要处理渗滤液,收集沼气,另外臭气会对周围居民生活产生影响。中兰环保刘青松认为,在我国现在经济条件下,我国垃圾处理方式应该主要选择成本较低的垃圾填埋方式。至于焚烧,“有钱就建,没钱最好别建。”谈到低成本,史骏认为成本低不低是相对的。比如北京的土地价格和兰州的肯定是不一样的。

  上世纪80年代中国建立了好几个堆肥厂,后来都关闭了。文一波认为,堆肥不成功的原因有两方面。一是企业不负责任,对垃圾堆肥有一个错误的认识。过去很多人认为三天甚至几个小时就可以做出肥料,而实际上堆肥不能少于一个月的发酵时间。另外一方面是政府没有足够的资金投入,堆肥是需要成本的。

 
  垃圾焚烧可有效减少垃圾体积,但焚烧易产生二恶英、飞灰、渗滤液等二次污染,严重影响居民的健康和生活环境,致使焚烧最近饱受争议,成为广受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郭祥信就民众关心的几个焚烧问题做了解释。

  国际上垃圾焚烧是不是“夕阳产业”?是否有世界各国都在“禁焚烧”?不确切!
  在欧盟废物管理的最高法令,明确支持和鼓励对垃圾进行能源回收(以焚烧为主)。欧洲各国普遍在加强垃圾焚烧处理;美国垃圾焚烧在垃圾处理系统中一直占有一席之地;日本垃圾焚烧量一直是居高不下;在国际固废管理领域:垃圾焚烧技术仍是热门话题。
 
  是否国外垃圾焚烧厂“大量被拆”?不确切!

  以日本为例,日本从上个世纪六十年代起就开始大规模建设焚烧厂,经过20~30年的使用,本来就需要关闭或者重新建设。上个世纪九十年代日本为了更好的加强垃圾焚烧厂污染控制,对垃圾焚烧设备及烟气处理设备进行升级换代,生活垃圾处理仍以焚烧为主。被关闭的垃圾焚烧厂绝大多是早期建设的小型垃圾焚烧厂,这些垃圾焚烧厂关闭后,被污染控制水平更高的大型垃圾焚烧厂替代。虽然日本的垃圾焚烧厂数量减少,但是焚烧处理总量并未明显减少;近几年,日本垃圾焚烧总量略有减少,主要是由于垃圾分类回收和减量化的推行,造成垃圾清运总量在减少。

  垃圾焚烧产生的二恶英是不可控的吗?不确切!

  发达国家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研究,已经通过技术手段,改善垃圾焚烧工况,加强烟气处理使二恶英得到有效控制。从技术上讲,焚烧烟气中二恶英的排放量是可以控制的:在焚烧处理中,通过完善垃圾焚烧系统,保障焚烧炉温和停留时间,可促进垃圾完全、稳定燃烧,促进二恶英分解。在线监控系统中,监控垃圾焚烧烟气中CO含量也可以减少二恶英的产生。在烟气处理系统中,采用急冷措施,能有效抑制二恶英的合成。在烟气处理系统中,通过采用SCR工艺也能分解部分二恶英。在烟气处理系统中,增加活性炭吸附工序,能有效地减少二恶英的排放,该种方式成本低、易操作,已开始广泛应用于我国的焚烧厂建设中。

  2009年9月,中央媒体报道了有关国际二恶英大会情况,在报道中,专家们讲述了垃圾焚烧之害,指出了二恶英可能致癌的巨大危害。由此更加剧了民众对焚烧厂的排斥,对二恶英的担忧。余刚在论坛上谈了“我国的二恶英问题与控制战略”。二恶英属于典型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具有毒性,对于接近或远离污染源的环境质量和人体健康会产生不利的影响。国际上确认的二恶英排放源有废弃物燃烧、冶金工业、焚尸炉等。

  生活垃圾焚烧除产生气体外,还会产生大量的飞灰和炉渣。焚烧飞灰是一种同时具有重金属高浸出浓度和二恶英类物质高毒性当量的双重危险废物。妥善处置焚烧飞灰,避免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不利影响,是垃圾焚烧需要认真解决的问题。国家环保总局颁发的《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中,要求生活垃圾焚烧产生的飞灰必须单独收集,焚烧飞灰在产生地必须进行必要的固化和稳定化处理之后方可运输。并送往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场进行处置。清华大学教授聂永丰在论坛上介绍了“焚烧飞灰的处理技术”。焚烧飞灰的处理技术分为三类:常温化学处理技术(如水泥固化、化学药剂、甲酸萃取)、热化学处理技术(熔融、烧结、水泥窑共处置)、热化学+常温化学处理技术。聂永丰认为焚烧飞灰的处理处置问题是一个技术问题,但是更重要的是一个管理问题。
 
  东曹株式会社的沈阳介绍了日本焚烧飞灰处理的一些具体政策和方法。日本跟我国一样,焚烧飞灰要先经过处理,达到严格的标准才能进入一般的填埋场。在日本规定的焚烧飞灰处理方法有四种:药剂处理法、水泥固化法、熔融法和酸洗法。其中重金属处理剂是日本运用最广,最经济可行的飞灰处理方法。

  北京中科通用曹俊斌应用外部性理论对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特别是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外部性进行初步分析,他认为应该从技术措施和政策措施两方面将垃圾处理的不经济性降到最低。技术措施就是外部性内部化,它的核心就是靠技术进步。我们应该通过增加项目投入,通过技术创新和技术更新换代,减少项目外部不经济性。另外选择合适的项目建设厂址可以有效减少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外部不经济性。关于政策措施,我们国家的垃圾收费五花八门,建议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建立居民收费、地方和中央财政共同承担的垃圾处理补偿机制,落实电价补偿。

  危险废物的处理

  王琪介绍了危险废物的概况。我国危险废物年产量大概是四千到六千万吨,产生危险废物的最主要行业是化学工业、有色金属矿采选业、石油加工和炼焦业、有色金属冶炼业,这几个行业产生的危险废物加起来占总量的60%~70%。广东、山东、贵州、江苏、青海、云南等地是我国危险废物的主要产生地区。主要危险废物包括:碱溶液或固态碱、废酸或固态酸、无机氟化合物废物、含铜废物、无机氰化物废物。我国危险废物集中处置方式为焚烧(43%)、填埋(29%)、综合利用(28%)。危险废物资源再生率和无害化处置率偏低,每年还有数万吨危险废物被堆置或者倾倒进环境,危险废物资源再生技术水平落后,易造成二次污染。

  等离子作为一种非焚烧处理技术,在固废处理尤其是危险废物处理方面有极大的优势。盛宏至介绍说,等离子技术和焚烧都是用热的办法处理废物的过程,但等离子体技术可以比焚烧达到更高的温度,而且加热速度非常快,裂解彻底,二次污染少,排放洁净等优点,环保效果优良。由于等离子体技术运行成本高,在国际上处于商业化的门槛。

  生物质废物的处理

  我国固体废物的总量已经达到了60亿吨,其中70%的是都是生物质废物。生物质废物是以高含水量和高有机物含量为特征的废物。生物质废物包括养殖废物、工业源生物质废物、农业秸秆、餐厨垃圾、市政污泥、城市粪便等。生物质废物对环境的污染有几个途径:温室气体,大气污染物,以及COD、N、P对水体的污染。

  生物质废物主要可以分成两大类,一类就是易降解的生物质废物。王伟说,这类废物主要是采用生物转化技术处理,包括厌氧消化,厌氧制氢,乙醇发酵,生物产酸技术等,考虑到利用情况和市场情况,主要采用厌氧消化技术。另一类是纤维素类生物质废物,主要采用热化学转化技术处理,包括热解气化技术、热解制氢技术、炭化技术。“十一五”期间科技部已经就各种资源转化技术的研究投入了几亿元的研究经费,“十二五”期间科技部将重点在生物质废物燃气工程方面及一些技术的集成化和示范工程方面做出重大的投入。

  其中有机垃圾厌氧消化技术具有电耗低、无甲烷排放、产生余热可以用于加热等优点,应用越来越广泛。普拉克公司姜巍详细介绍了厌氧消化技术的工艺流程,目前普拉克承接了多个有机垃圾处理项目,如重庆市主城区餐厨垃圾厌氧消化处理项目、青岛胶南市政生活垃圾分选后的有机垃圾处理项目、唐山曹妃甸黑水和家庭有机垃圾的厌氧消化项目等。

  4. 垃圾处理市场化进程中要处理好政府、企业和群众的关系

  2002年后,随着《关于投资体制改制的决定》、《关于加快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进程的意见》、《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文件的颁布和实施,垃圾处理等公用事业领域逐步向社会资本放开,在政府的引导下,社会资本通过BOT、TOT、委托运营等多种方式参与到垃圾处理设施的投资、建设和运营中。前两届固废论坛讨论的话题主要是在垃圾处理市场化进程中如何理顺政府和企业的关系,界定两方的关系。如今,固废处理已经社会化,应该考虑如何处理好政府、企业和群众的关系。

  国信马龙滨认为垃圾固废处理市场化的积极效应与问题尤如硬币的两面,一方面大量社会资本的注入,积极地推动了环卫行业的进步和发展;另一方面,从长远的经济评价来看,政府支付压力增大。有效的监管构架是垃圾处理市场化改革成功的关键,对于属于城市基础设施的垃圾固废处理行业,政府应制定和建立相应的法律法规,通过有关监管部门采取措施要求垃圾处理企业履行规定的义务,同时也赋予或保障这些企业拥有相应的权利。

  威立雅张进锋从德国应对垃圾危机经验中取经,提出了我国应对垃圾处理危机的建议。他认为垃圾问题不仅仅是环境问题,而是政治问题,环境安全的垃圾物流的管理已经超出了现有垃圾和环境管理部门的职权和能力范围如果没有最高层面的国家行动,而只是行业行为,不能根本上解决问题,只能被动应付。在这场危机中,看起来是具体的一个个城市的垃圾污染问题,把问题归结到一些表面的因素上:选址、环评、居民闹事等,还没看到国家行动和体系变革。中国的垃圾管理走出危机需要大智慧和大变革,需要思维方式的转变,需要国家战略,需要更符合规律、更加有效的法规、标准和执行机制,包括市场规制。

  大岳作为一家资深咨询公司,在垃圾处理项目投融资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对搞好项目融资提出了几点建议:重视整体方案的制定,统筹考虑,引入咨询机构;利用咨询机构在其他项目中的运作经验,吸取其他项目上的教训;最大限度规避政府融资过程中的风险;选择咨询机构最重要的是其在公用事业领域的业绩经验,尤其是垃圾处理行业的业绩经验,而不是简单的衡量其咨询服务费水平的高低;政府应由市级领导牵头,由有关部门组成招商领导小组,相互配合,保证政府承诺的条件能够落实执行,避免违约;项目融资所涉及的条件尽量明确、清晰,避免在谈判中与投资人陷入僵局,影响项目进度计划;搭建公开透明的融资平台,引入公开招标的竞争机制, 保证政府利益最大化。

  5.垃圾问题的解决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

  史骏认为城镇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理的系统规划包括五个方面:一是以能源的最优化利用为导向,二是固废处理设施的有机结合,三是协同集中处置,四是统一团队共同管理,五是以整个区域为基点,整合区域资源。

  县级生活垃圾处理与城市生活垃圾相比:规模更小、处理成本更高、人员管理更缺乏、收集、运输体系待建立,成本更高。城市建设研究院徐海云讲解了县级生活垃圾管理对策: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必然要求进行分类收集,不能也不应该把大量的生物垃圾、灰土类垃圾进行长距离集中处理;村镇更易推行分类收集;有机垃圾就地利用,渣土类垃圾就地处理,重点是收集包装类垃圾;有机垃圾肥料化处理;可燃垃圾燃料化处理。

  卫潘明介绍了北京市垃圾处理的工作思路。今年4月,市委、市政府明确了生活垃圾处理作为基础性公益事业的定位,确定了“增能力、调结构、促减量”的工作目标和任务,提出了切实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的保障措施,提出“一个宗旨、两个体系、三个原则、四个优先”工作思路。并提出了全面提高垃圾处理现代化水平的相关措施。一是科学规划,加大投入,加快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二是建立投融资、调控核算和监控管理平台,完善垃圾处理设施建、运行和监管机;三是积极探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促进垃圾源头减量;四是推动科技创新和成果应用转化,改造升级现有设施;五是完善政策法规,推动垃圾处理机制创新;六是加强舆论宣传,扩大公众参与。

  桑德集团进入固废领域已有近8年的时间,由于亲身经历了整个发展历程,故对固废领域有比较全面和客观的认识。目前的固废处理包括生活垃圾、工业废弃物及电子废弃物等的处理。由于居民比较讲究生活层次,生活垃圾的处理提前得到高度重视,矛盾也相对集中。文一波认为,要解决固废处理的困境要从三个方面努力。一是固废行业要自律,讲话、做事客观公正。现在很多人讲焚烧是万能的、综合处理是万能的,讲垃圾是放错地的资源、财富,经常这样说就会误导政府和消费者,因为垃圾本身是一种重要的污染源,要解决垃圾问题首先就是要解决污染的问题。二是民众要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垃圾是一种污染,要解决这个污染就要付出资金代价和环境代价。三是政府要有所作为,加大资金投入,做好监管职责。  总之,垃圾处理,固废处理是一个比较复杂的社会、经济、政治的问题,需要各方面的理解、支持和大家的共同努力。

  徐文龙在论坛总结中说,固体废物是人类活动和社会发展的产物,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来减少和消除污染,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国外发达国家在固废管理和处理方面已经为我国提供了一些技术经验和管理经验。首先,固体废物处理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从源头避免垃圾产生,实现减量化;其次,从长远来看,垃圾分类和再生资源回收是目前世界各国公认的固体废物管理的政策方向之一;第三,尽管资源回收能显著减少需要最终处理的垃圾量,但是,破解我国许多城市当前正面临的垃圾围城问题,仍需要加大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的建设,如卫生填埋场等,逐步消除垃圾露天堆放或简易填埋等处理方式。同时,在经济发达、土地资源紧张、填埋场选址困难的城市,面对垃圾产量日益增长的状况,现代化的垃圾焚烧发电厂是一种现实的选择。

  6. 资金短缺是阻碍垃圾处理行业发展的关键因素

  垃圾处理行业的定位是公益事业,政府承担主要责任。民营企业资本虽投入垃圾处理行业,但其运行费用还是由政府来承担的。垃圾收费目的是促进居民提高垃圾分类的积极性,提高环境保护的意识,我国目前还没有统一的垃圾收费方式。

  通用李宏介绍了垃圾处理服务费的构成及影响因素。垃圾处理服务费包括基本经营成本、三废(飞灰、炉渣、渗滤液)处理费用、折旧费、合理利润及税费。影响垃圾处理服务费的因素有烟气排放标准、冷却方式和特许经营年限等。

  马龙滨认为,垃圾收费起到一个很好的引导作用,可以引导政府把环卫提升到一个更高的水平,提高民众环保意识,同时使固废行业有较好的经济基础,保障这个行业的健康发展。国信招标在一些垃圾项目的招商过程中发现,固废行业比较滞后,政策不配套,在这种情况下还有很多企业参与到这个领域中来,主要看中的还是这个领域未来的投资。

  文一波则认为,我国的固废行业正在谨慎的拓展,阻碍这个行业健康发展的一个根本因素就是政府财政资金有限,老百姓不愿意付费。目前垃圾处理厂的盈利情况不是太好。

  毕志清也谈了自己的看法,每个行业都有自身的发展过程。污水行业在没有收取污水处理费的情况下照样启动,原因就是在社会化收费没有到位的情况下,政府通过财政来提供资金。固废处理行业跟污水行业一样,也是会随着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以及体制的完善而逐步完善的,将来垃圾收费也会走上正轨。

  律师孙慧说,在现阶段,垃圾处理服务收费和向社会征收垃圾服务费这两方面没有必要联系在一起。(刘永丽)

编辑:刘永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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