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部性是宏观经济学的一个概念,最早是由欧洲一些经济学家引入经济学研究之中,成为了环境经济学研究中的基本概念。在没有市场交换的情况下,人类的某项生产和生活活动对外排放废弃物会对和其关联的其他生产和生活活动产生影响,这种影响就是外部性。人类的生产和生活过程中,总是要排出各种废弃物,绝对的“零”排放是不存在的, 因此外部性具有普遍性。北京中科通能源环保公司的曹俊斌在“2009中国固废高级论坛”上从经济学角度审视垃圾处理,为与会代表讲解了“固废处理项目的外部性”。
外部性分为外部经济性和外部不经济性。植树造林,改善了环境质量,这种外部性表现为外部经济性;人类排放垃圾,污染了环境,这种外部性表现为外部不经济性。在房地产开发项目周边建一个垃圾发电厂,一般会对楼盘价格产生不利影响,这也是外部不经济性的表现。研究外部性的目的是制定环境政策,优化资源配置,最大限度地减弱和消除外部不经济性的影响。某些项目的选址以及建设就要考虑经济性因素,如果不考虑的话若干年之后这个项目就很难生存,这种投资浪费从经济学上讲是很不经济的。
工业文明改变了人类的生活方式,产生了很多人工合成的物质,成为废弃物后短期内不能降解,原有的自然循环链条被截断。生活垃圾成为当前人类活动的终端废弃物,排放的垃圾产生了外部不经济性。采用“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原则处理垃圾就是要最大限度的减少垃圾处理的外部性影响。焚烧发电工艺是符合“三化”原则,同其他处理方式一样,是垃圾处理历史进程中的一个选择。
垃圾焚烧发电在整个自然界循环当中实现了物质和能量的再循环。人类从自然界获取物质商品,人类生活活动中产生垃圾,垃圾集中收集并分类后,进行垃圾焚烧发电,发电产生的能源及辅助产品又被人类所利用,这样就建立了一个循环。但是,垃圾焚烧后,还会产生污染物质,外部不经济性是始终存在的,绝对的零排放是没有的。所以我们研究外部性,就是要研究垃圾焚烧排放的废弃物。垃圾焚烧发电厂产生的废弃物主要有恶臭、噪声、灰渣、烟气、垃圾渗滤液等。
垃圾焚烧发电厂的设计理念是非常先进的,也是很科学的。垃圾进来以后首先进到一个封闭的垃圾储仓,可以解决恶臭问题。国家制订了相关标准,不允许灰渣随便排放。灰渣处理首先要了解灰里面有什么,渣里面有什么,根据不同的焚烧来制定不同的处理工艺,这些在技术手段上是完全可以保障的。垃圾渗滤液可以回炉焚烧。烟气有一部分不能控制,就算达标排放以后还有一些二氧化硫等等,这部分会产生一些外部性的因素。现在的环评要求非常严格,需要做整个环评敏感的分析,计算完以后这个项目才能上,这在制度和技术条件上是可以保障的。
中科从96年开始做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他们用十几年时间解决了一个问题,证实了中国垃圾可以烧,可以发电。现在要使垃圾发电产业化,解决发电经济成本费用和效益问题,让更多企业、更多的资金进入这个行业。十五年发展过程当中,我们国家已经形成了一套非常完整的规章制度,法律法规,这是一个很健康的发展道路。
最近社会上对垃圾焚烧产生的影响关注较多,大家在讨论建不建,在哪儿建。曹俊斌认为,该不该建设取决于对于项目的刚性需求。在什么地方建,关键是要解决好全局利益和局部利益的关系。如何建设?要做到项目建设带来的外部不经济性最小化,使各利益相关人均满意。
如何把垃圾处理的不经济性降到最低?曹俊斌认为,应对措施包括技术措施和政策措施。
技术措施的核心就是外部性内部化,它的核心就是靠技术进步。我们应该通过增加项目投入,通过技术创新和技术更新换代,减少项目外部不经济性。另外选择合适的项目建设厂址可以有效减少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外部不经济性。我国无论在引进国外垃圾焚烧发电技术方面,还是自主开发适合中国国情的焚烧发电技术方面,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我国在垃圾焚烧发电领域已经建立了一系列技术标准、规范、政策和法规,技术标准逐步与发达国家标准接轨。
关于政策措施,基于最大限度的减弱和消除外部不经济的影响是环境政策的主要目标之一。我们国家的垃圾收费五花八门,建议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建立居民收费、地方和中央财政共同承担的垃圾处理补偿机制,落实电价补偿。
最后,曹俊斌说,政府有权利按照国家标准建设垃圾焚烧发电厂,因为这是代表所有老百姓的利益,但是在周边的老百姓也有权利要一个安全好的环境,这两个矛盾应该怎么去解决?这两个是有一个缓冲区的,排放容量和环境容量,环境容量如果允许排放就可以建,如果环境容量不允许就不能建。
编辑:刘永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