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9-11 10:15
来源:中国固废网
2024年9月9日,北京市昌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公告,就《昌平区建筑垃圾全链条治理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简称:《方案》)公开征集意见。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4年9月10日至9月14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cpztglzx@bjchp.gov.cn。
2.通讯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城北街道水关新村7号楼北京市昌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管理中心(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3.电话:010-60746572
4.登录昌平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版块下“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为加强我区建筑垃圾全链条管理,减少道路遗撒和乱倒乱卸现象发生,提高建筑垃圾源头、运输、消纳管理水平,实现行业管理更加规范的目标,根据市区两级工作部署,区城市管理委起草制定了《昌平区建筑垃圾全链条治理工作方案》。
《方案》分为总体要求、工作任务、工作要求、相关说明四个部分。
工作任务包括以下六方面:
(一)源头治理
各镇街、工程项目主管部门牵头做好建筑垃圾管理工作,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督促施工工地办理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备案并在施工现场公示备案信息,落实“进门查证、出门查车”和“门前三包”工作制度,严禁违规车辆驶出工地,督促建筑垃圾运输服务单位及时规范清运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落实运输车辆电子运单扫码制度。
(二)运输服务单位治理
区城市管理部门落实建筑垃圾运输企业“三地一致”条件准入限制,督促运输服务单位加强车辆和驾驶员管理,使用符合标准的车辆,依规取得建筑垃圾运输企业经营许可和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准运许可。
(三)建筑垃圾消纳处置场所治理
规范设置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设施,由属地镇街作为责任主体向区城市管理部门提出设置申请,区城市管理部门依据相关文件规定,严把审批关。
(四)建筑垃圾暂存点治理
各镇街落实市城市管理委研究制定的居住区建筑垃圾暂存点设置运行规范,明确对居住小区装修垃圾投放点占地面积、看护责任、视频监控、扬尘治理和规范清运等的工作要求。
(五)建筑垃圾违法运输行为治理
区级联合执法,加大对车辆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落实各镇街轮流牵头开展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执法检查、各职能执法部门联合督导检查的工作机制。
(六)建筑垃圾违法处置行为治理
区城市管理部门每月通过小卫星对全区域范围内大型垃圾渣土堆放点位开展动态监测,各镇街利用日常监管、网格巡查、群众举报等多种手段,重点严查、规范整治垃圾渣土堆放点位。
工作要求部分强调了加强统筹调度、协作配合、考核评价、鼓励公众参与和加强信息报送的重要性。
最后,方案明确了实施日期,并废止了之前的相关文件,同时附有职责分工,详细列出了各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职责和任务。
附件1:《 昌平区建筑垃圾全链条治理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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