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8-14 14:07
来源:成都市住建局 官网
(二)积极引导支持。将工地现场的建筑垃圾管理情况纳入绿色标杆施工工地创建考核。将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的使用情况纳入优质示范工程等行业领域工程评优范畴。积极引导企业申请超长特别国债资金支持用于设施设备更新。
(三)强化行业自律。建筑业协会等行业协会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内,参与制定并推动实施施工现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有关的行业标准、技术规范,开展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技术交流和推广活动,与政府有关部门共享信息,加强行业自律,督促会员加强对建筑垃圾处理活动的管理。
(四)加强宣传推广。充分发挥舆论导向和媒体监督作用,普及绿色发展、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的基本常识和重要意义,提高社会参与度和认知度,为开展加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
1.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种类及适用工程部位
2.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参考方案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6日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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