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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实施方案发布!

时间:2024-07-09 09:15

来源:山西省人民政府

(七)加强低值可回收物循环利用。研究制定我省低值可回收物目录。鼓励有条件的市建立低值可回收物回收财政补贴机制,探索采取特许经营等方式推进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利用。省财政在市财政补贴低值可回收物的基础上,给予一定比例的财政奖励支持。健全县级补贴为主、市级补贴奖补和省级适当奖励的低值可回收物补偿机制。(省商务厅、省财政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八)探索新型废弃物循环利用路径。健全风电、光伏设备改造升级和退役管理机制。推动发电企业完善退役风电、光伏设备报废管理制度,提升报废资产处置效率。鼓励光伏、风电生产企业推行绿色设计、延伸产业链条。推进数据中心、通信基站等新型基础设施领域废弃物循环利用。(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生态环境厅、省工信厅、省数据局、省通信管理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九)推进废弃物能源化利用。加快推进县(市)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建设,贯彻落实《山西省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2023年修订)》(晋发改资环发〔2023〕208号),补齐县(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短板。按照科学评估、适度超前的原则,积极推进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因地制宜推进农林生物质能源化利用,稳步推进生物质能多元开发利用。(省住建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省能源局、省林草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广资源循环型生产和再利用模式

(十)推广资源循环型生产模式。开展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推动园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持续积极推进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加强重点行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和结果应用。推进企业能源梯级利用、水循环利用、固废综合利用,加强余压余热余气和废液资源化利用。深入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推进煤炭绿色开采,强化标准体系建设,指导煤矿因地制宜开展绿色开采技术路线的探索应用。支持二氧化碳资源化利用及固碳技术模式探索应用。推广种养结合、农牧结合等循环型农业模式,强化生物废弃物资源利用。通过财政补贴奖励支持,培育壮大一批粪肥还田社会化服务组织,更高水平推行绿色种养循环发展模式。(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工信厅、省自然资源厅、省能源局、省农业农村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引导二手商品交易便利化、规范化。鼓励“互联网+二手”模式发展。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设集中规范的二手商品交易市场。持续优化二手车交易登记管理,促进便利交易。建立二手车出口专项工作机制,支持有实力的企业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加强交易行为监管,推动线下实体二手市场规范建设和运营,督促指导省内电子商务平台建立健全协议规则。加强计算机类、通讯类和消费类电子产品二手交易的信息安全监管。推动二手商品交易诚信体系建设,加强交易平台、销售者、消费者、从业人员等信用信息共享。鼓励发展二手商品第三方评估机构,完善二手商品评估鉴定行业人才培养和管理机制。(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省人社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培育发展再制造产业。围绕工业、交通等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需求,鼓励对具备条件的废旧生产设备及关键零部件进行梯次利用,深入推进我省产业基础较好的煤机装备、轨道交通、工程机械等再制造产业发展,探索发展汽车零部件、风电光伏、航空等装备再制造业务,推广应用再制造先进技术工艺,提升再制造加工水平。结合工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推广使用再制造产品和服务。在履行告知消费者义务并征得消费者同意的前提下,鼓励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品在售后维修等领域应用。(省工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商务厅、省科技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培育壮大资源循环利用产业

(十三)推动产业集聚化发展。依托太原、晋城“无废城市”和太原、临汾国家废旧物资循环利用重点城市建设,推动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产业集聚发展。加快朔州、长治、晋城国家级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和大同、吕梁、阳泉、临汾及河津、保德等国家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引导各地根据本地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资源禀赋、产业结构、废弃物特点等情况,培育资源循环利用产业集聚区。(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商务厅、省自然资源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培育行业骨干企业。持续开展全省再生资源回收骨干企业培育工作。培育一批加工利用骨干企业,依托“链主”,牵引“链核”“链上”企业协同发展,壮大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产业链。支持企业牵头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对绿色低碳技术进行联合攻关,参与国家、省相关重点科技项目。引导、支持相关省属企业在废弃物循环利用工作中发挥骨干和表率作用。(省商务厅、省工信厅、省国资委、省科技厅、省供销社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引导行业规范发展。鼓励回收骨干企业通过连锁经营、特许经营(加盟)等方式,畅通回收利用渠道,形成规范有序的回收利用产业链条。推动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钢铁、废旧轮胎、废塑料、废纸等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管理。强化工业固废全流程环境管理,建设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及利用处置数据库,强化大宗工业固废申报登记管理,建立监管企业清单。依法打击再生资源回收、二手商品交易等废弃物循环利用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省工信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完善政策机制

(十六)完善财政支持政策。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我省废弃物回收和加工利用项目建设。充分利用现有资金渠道,支持再生资源绿色分拣中心等回收体系建设。发挥省级技术改造资金作用,加强对废弃物循环利用重点项目建设的支持。加大省级资金统筹力度,支持废弃资源循环利用产业。有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计价、计量收费。(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省住建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好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环境保护税等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国家推广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做法,细化实施举措。配合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不断落实落细所得税征管措施。(省税务局负责)

编辑:陈伟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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