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正文

《松原市中心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方案》发布

时间:2023-11-15 10:40

来源:中国固废网

近日,吉林省松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松原市中心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方案》,《方案》提出,到2023年,全市所有公共机构、学校全部完成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宁江区、前郭县、松原经开区完成90%居民小区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基本完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初步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中心城区街道、小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6%以上;按照吉林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11项考核评估标准,年底我市综合评估得分要达到60分以上。

松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松原市中心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

松政办明电〔2023〕3号

各县(市、区)政府、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松原市中心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松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0月11日

松原市中心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促进我市低碳经济可持续发展,实现资源循环利用,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此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2023—2025年工作目标

1.2023年目标:

(1)全市所有公共机构、学校全部完成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宁江区、前郭县、松原经开区完成90%居民小区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2)基本完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初步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中心城区街道、小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3)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6%以上;

(4)按照吉林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11项考核评估标准,年底我市综合评估得分要达到60分以上。

2.2024年目标

持续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居民知晓率、分类率达到80%以上,分类体系建设有序开展,资源化利用率持续提高,末端处理设施基本建成。

3.2025年目标:

(1)中心城区居民小区、经营区域和公共场所100%完成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2)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处置设施建设,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末端处理设施投入使用;

(3)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3%以上。

二、分类标准

参照《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2019),我市生活垃圾实行“四分法”,即:可回收垃圾、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

(一)可回收垃圾:玻璃、金属、塑料、纸类、织物等适宜回收循环使用的可资源化利用的废弃物。

(二)厨余垃圾:厨余垃圾是指居民日常生活及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垃圾,包括丢弃不用的菜叶、剩菜、剩饭、果皮、蛋壳、茶渣、骨头(鸡骨、鱼刺类)等,其主要来源为家庭厨房、餐厅、饭店、食堂、市场及其他与食品加工有关的行业。

(三)有害垃圾:废充电电池、废日用小电子产品、废油漆、废灯管、废日用化学品、过期药品等废弃物。

(四)其他垃圾:其他垃圾是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外的其他生活垃圾,即现环卫体系主要收集和处理的垃圾。其他垃圾指危害比较小,没有再次利用的价值的垃圾。

机关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按照三分类标准,分别设置可回收垃圾桶、有害垃圾桶、其他垃圾桶。

城市道路、公园景区、文化(公共)体育、机场、车站、商业娱乐、生产经营等公共场所,按照二分类标准,设置可回收垃圾桶、其他垃圾桶。

涉及集中供餐的单位,按照四分类标准,设置可回收垃圾桶、厨余垃圾桶、有害垃圾桶和其他垃圾桶。

三、实施范围

松原市中心城区(含前郭县城区、宁江区城区和松原经开区城区)。具体包括:

(一)公共机构。包括党政机关和学校、医院、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车站、机场、公园、广场、演出场馆、体育场馆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

(二)相关企业。包括宾馆、酒店、购物中心、商超、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

(三)街路和居民小区。中心城区全部街路、居民小区,包括封闭式物业管理小区和开放式小区。

扶余市、长岭县、乾安县如有意愿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可参照本方案同步组织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四、运行模式

松原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模式进行,由第三方企业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前端收集、中端运输、末端处置”工作,稳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置体系建设。

宁江区、松原经开区的垃圾分类服务企业由市里统筹,统一组织采购;前郭县可参照市级工作机制独立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服务企业采购工作。

五、职责分工

按照“政府统筹、县区为主、属地管理、条块结合、行业负责”的原则,进一步细化各部门职责分工,压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统筹规划、标准制定、综合协调、检查指导和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做好生活垃圾分类信息化管理建设,制定考核实施细则,推进分类处置设施布局建设,推动市场化运行;负责第三方服务企业采购,并对服务企业进行监督管理。

编辑:赵凡

  • 微信
  • QQ
  • 腾讯微博
  • 新浪微博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条评论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

010-88480329

news@e20.com.cn

Copyright © 2000-2020 https://www.solidwaste.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固废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