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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0747号提案答复——关于提升城区固废处理资源利用水平的提案

时间:2023-07-26 10:09

来源: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近日,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布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0747号提案答复——关于提升城区固废处理资源利用水平的提案。具体

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0747号提案答复——关于提升城区固废处理资源利用水平的提案

2016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上强调,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为切实推动生活垃圾分类,2017年3月18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号)发布,明确要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探索建立垃圾协同处置利用基地在内的生活垃圾分类配套体系建设。2021年7月1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发展循环经济推进城市废弃物协同处置,推动协同处置设施参照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管理,保障设施持续稳定运行。受政策推动,全省各地涌现出一批以垃圾焚烧为核心,涵盖大宗工业固废、厨余垃圾、建筑垃圾、危险废物等综合性产业园区。2021年12月10日,生态环境部、发展改革委等多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的通知》(环固体〔2021〕114号)。江苏省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鼓励有条件的省份全域推进‘无废城市’建设”的号召,于2022年1月9日发布《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22〕2号),提出“到2025年,完成全域‘无废城市’建设任务,部署开展省内全域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围绕我省提升固废处理资源利用水平,具体开展了如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全域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提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江苏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苏政办发〔2022〕2号),从法规标准、体制机制等制度层面提出针对性任务,构建循环利用体系,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格局。2022年6月,以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名义印发《江苏省“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苏污防攻坚指办〔2022〕53号),构建了由5个一级指标、17个二级指标和65个三级指标组成的指标体系,对固体废物的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最终处置提出了具体要求。

二、指导各地围绕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固废产业园。我厅组织编制了《江苏省环境卫生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明确了全省垃圾处理总体发展目标和各地设施建设任务。指导各地统筹布局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厂等各类固体废物处理设施建设,推动设施的协同处置、联建共享,降低运行成本,有效减少“邻避”影响。徐州、江阴等7家循环产业园被纳入国家资源化循环利用基地建设试点;盐城、扬州、泰州等地固废产业园已经形成规模,全省固废产业园建设工作总体处于全国领先水平。

三、积极推进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一是推动工业固废源头减量。把工业固废源头减量和综合利用作为绿色工厂建设的重要内容,推动企业提高资源能源利用率,提升绿色制造水平,从源头削减工业固废产生。二是推进固废综合利用。鼓励企业建设固废综合利用项目,支持溧阳天山水泥、金峰水泥等企业利用水泥熟料回转窑实施了生活垃圾等固废协同处置项目。大力发展利废类新型墙体材料,我省发布的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目录中,90%都是利用固体废弃物生产。三是提升固废处置利用水平。“十四五”以来,我省利用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引导资金,支持一批骨干企业实施固废处置利用技术装备产业化项目,有效提升了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危险固废处置、厨余垃圾回收利用等技术装备水平。

四、深化推进垃圾分类与治理。出台《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关于进一步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推动各地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分类处理体系。修订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设立垃圾分类专章,加快构建以法治为基础的垃圾分类制度。按照生活垃圾“全量焚烧”的发展方向,全力推进垃圾焚烧厂建设,持续加强设施运行监管,生活垃圾处理能力总体满足需求,设施运行规范、达标排放。截止目前,全省共有生活垃圾处理设施106座,日处理能力10.40万吨,其中生活垃圾焚烧能力8.62万吨,已实现生活垃圾“全量焚烧”。全省城市生活垃圾已经连续多年实现全量无害化处理,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超过99%。

五、完善各类建筑固废综合利用技术支撑。我厅结合省情实际先后出后《江苏省城市建筑垃圾处置规划编制纲要》《江苏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规划》《江苏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导则》《关于加强城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管理促进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工程渣土属地就近就便处置实施方案》等30多份文件,基本构建了覆盖全面、倡导利用、形成闭环的监管和资源化综合利用政策体系。目前正在结合固废产业发展需求,制定《再生骨料混凝土应用规程》、《工程渣土资源化利用技术规程》两个地标,加快推进包括炉渣在内的各类固废资源化利用进程。推动常州、苏州、南通和扬州等4个城市入选住房城乡建设部全国首批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城市。将先行可实操的案例剖析清晰,从规划建设、工艺设置、设施建设,到资金投入及市场化运行,进行了系统研究引导,指导各地复制、推广、创新。

六、积极运用垃圾分类宣传引导体系。以“无废城市”建设为契机,大力倡导“无废”理念;利用城管宣传月广泛宣传我省“精管善治”理念,开展全省垃圾分类辩论赛。贯彻落实固废法和条例宣贯要求,制定宣贯计划,做到月月有宣传、月月有主题,指导各地开展垃圾分类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和垃圾分类主题宣传月等活动,并通过组建垃圾分类指导员队伍以及制作垃圾分类微电影、手机游戏等形式,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和方法的宣传引导,让居民懂得分类;同时,重点组织开展垃圾分类进校园活动,在大中小学和幼儿园普及垃圾分类知识,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分类实践,让学生养成分类习惯,并构建“小手拉大手”的传导机制。

我省“无废城市”建设推进工作虽然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成效,但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无废城市”建设和提升固废资源化利用工作总体处于起步阶段,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比如针对固废的教育宣传力度不够,目前仅限于垃圾分类宣传;炉渣的资源化利用较建筑垃圾相比,不论技术研究还是体系建设均相对滞后;固废产业园主要围绕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尚未涵盖一般工业固废等。您提出“提升城区固废处理资源利用水平”,对我厅认识问题,研究对策,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下一步,我厅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固废治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的系列指示要求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的最新部署,切实加强科学管理、加强引导、因地制宜、持续推进,形成长效机制,真正把垃圾分类工作做细做实,将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补实处置能力短板。坚持履政府所能、想发展所需、解企业所困,让各类固废有去处、好处置、能利用。加强顶层设计,对各类固废资源化利用的规划、建设、管理、作业、监管等作出进一步规范,培育专业企业做大做强,走绿色发展之路。

二、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按照国家工信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对炉渣等固废资源化利用企业的设置要求,制定完善相关标准,规范全省固废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同时,积极总结试点城市经验做法,推广先进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提高设施高质量建设水平。

三、加大对“小、散、乱、污”企业整治力度。会同省工信、生态环境等部门牵头组织开展“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加强对环保手续不齐全、污染物排放不达标、扬尘控制不到位建材企业的环境监管力度,依法处理处罚到位,共同推动固废资源化利用企业规范化运行。

四、打通资源化产品再生利用产业链条。研究制定相关再生产品利用标准体系,让再生产品推广使用有据可依。加大再生产品使用推广力度,推动地方政府将符合条件的再利用产品列入推荐使用的绿色建材目录和政府绿色采购目录,促进产品应用。在技术指标符合设计要求、满足使用的前提下,明确要求政府投资项目强制使用一定比例的再生制品。

五是持续加强固废治理宣传引导。联合省生态环境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持续开展固废治理和资源化利用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宣传活动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增强公众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意识。通过产品手册、企业展览、行业展会、微信公众平台等等形式开展科普宣传,全面加强固废资源化利用相关科普宣传和成果推广,进一步增强生态环保意识。

编辑:徐冰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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