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20 09:31
来源:吉首市人民政府
6月16日,吉首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湘西州垃圾焚烧污染严重”典型案例办结销号的公示,案例指出:吉首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严重滞后;小型焚烧炉久未取缔污染严重;乡镇垃圾收运体系不完善。目前已完成吉首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并投入运行;完成乡镇垃圾焚烧炉拆除工作并完成生态修复;完成吉首市乡镇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并投入运行。
从吉首市这一案例可以看出,小型垃圾焚烧炉在现实应用中仍存在较多问题,要全面应用到乡镇垃圾焚烧工作中任重而道远。
6月16日,吉首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湘西州垃圾焚烧污染严重”典型案例办结销号的公示,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通报“湘西垃圾焚烧污染严重”典型案例指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严重滞后;小型焚烧炉久未取缔污染严重;乡镇垃圾收运体系不完善。
整改目标为完成吉首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并投入运行;完成乡镇垃圾焚烧炉拆除工作并完成生态修复;完成吉首市乡镇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并投入运行。
公示指出,按照整改时限要求,吉首市加快推进项目进度,在相继完成了湖南省环评批复、湖南省发改立项、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一系列施工前期准备工作,该项目于2020年12月15日正式开工建设;2021年11月完成主厂房主体工程;2021年12月28日1号锅炉点火进行设备调试;2022年6月10日设备安装及调试全面完工;2022年6月19日进入试运行阶段,并根据程序逐步开始进行并网发电和72+24小时试机,试机期间日处理垃圾约800吨。整个项目累计完成投资约61000万元。至此,吉首市已完成了湖南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并按销号要求进行办结。
吉首市共建有6座乡镇垃圾焚烧炉,分别为马颈坳镇1座、己略乡1座、丹青镇2座、太平镇2座;根据《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城乡生活垃圾治理突出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州政办发〔2021〕17号)要求,吉首市已于2021年全面取缔、拆除乡镇垃圾焚烧炉,并完成了相关生态修复工作;并根据乡镇的实际需求,为便于生活垃圾的收集转运,在马颈坳镇桥六村垃圾焚烧炉原址上新建1座垃圾中转站;为积极支持村集体经济发展,在丹青镇香花村焚烧炉原址依法依规修建1个畜禽养殖场。
吉首市共6个乡镇,累计投入580万元,先后建成垃圾中转站9座,已实现垃圾中转站乡镇全覆盖。吉首市于2020年完成了矮寨镇坪滩村、河溪镇马鞍村垃圾中转站提质改造工程并投入使用;2021年完成了己略乡龙舞村、马颈坳镇溪马社区、太平镇干田村、丹青镇大坪村、马颈坳镇桥六村、太平镇排吼村垃圾中转站建设并投入使用;2022年完成了矮寨镇排兄村垃圾中转站建设并投入使用。目前,吉首市已基本形成覆盖城乡的生活垃圾收运体系。
从吉首市这一案例可以看出,小型垃圾焚烧炉在现实应用中仍存在较多问题,要全面应用到乡镇垃圾焚烧工作中任重而道远。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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