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1-27 16:33
来源:内蒙古财政厅
一、出台背景
2021年财政部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财资环〔2021〕42号),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自治区水污染防治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厅会同生态环境厅起草了《内蒙古自治区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
二、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财资环〔2021〕42号)、《内蒙古自治区对下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内政办发〔2016〕134号)、《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内财监〔2019〕1343 号)。
三、《资金管理办法》主要内容
《资金管理办法》共包括六章23条。主要内容包括:
第一章,总 则。明确了《资金管理办法》制定的依据,管理和使用原则以及部门职责分工。
第二章,专项资金支持范围。明确了资金支持范围以及项目库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第三章,专项资金分配方式。明确了专项资金分配方式采取因素法、项目法、因素法与项目法相结合方式分配。
第四章,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明确了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规定。
第五章,专项资金监督和绩效管理。明确了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与监督管理。
第六章,附则。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30日后执行。
正文下载:《内蒙古自治区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政策解读.doc
政策发布:内蒙古自治区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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