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9-10 15:43
来源:中国建设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6.2 职业技能
6.3 评价范围、课时、权重
7 园林垃圾清运工职业技能标准
7.1 职业要求
7.2 职业技能
7.3 评价范围、课时、权重
8 建筑(装修)垃圾清运工职业技能标准
8.1 职业要求
8.2 职业技能
8.3 评价范围、课时、权重
9 粪便清运工职业技能标准
9.1 职业要求
9.2 职业技能
9.3 评价范围、课时、权重
1 总则
1.0.1 为加强垃圾清运作业人员队伍建设,推进垃圾清运工职业培训制度的实施,规范垃圾清运工职业技能标准及培训考核,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垃圾清运工职业技能的培训考核,包括生活垃圾清运工、厨余垃圾清运工、大件垃圾清运工、园林垃圾清运工、建筑(装修)垃圾清运工、粪便清运工。
1.0.3 垃圾清运作业人员的职业技能,除应符合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生活垃圾清运工 municipal solid waste transportation worker
将生活垃圾从垃圾收集点(如垃圾桶、垃圾箱、垃圾房)或垃圾收集站装至垃圾收运车上,直运或通过转运站运至末端处理设施的作业人员。
2.0.2 厨余垃圾清运工 food waste transportation worker
将厨余垃圾从厨余垃圾收集点(如厨余垃圾桶)或集散点装至收运车上,直运或通过转运站运至末端处理设施的作业人员。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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