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8-19 09:22
来源:中国固废网
(三)危险废物(除医疗废物)污染防治规划。
1.完善制度体系建设。
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规定或工作指引,指导危险废物全过程规范化管理。强化信息化管理,开发我市固体废物智慧化管理大平台,全面落实对产废企业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及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的备案工作,实现对试点企业视频监控、电子标签管理、运输轨迹查询;探索危险废物处置交易平台。
2.强化源头监管。
危险废物年产生量100吨以上的企业纳入强制清洁生产审核名单,鼓励危险废物年产生量100吨以下的企业积极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鼓励危险废物产生企业积极开展废物减量工作,深化生产过程分析,通过生产工艺改造、设备升级、使用无毒无害原材料和将有利用价值的危险废物降级梯度使用等方式,力争实现危险废物大幅减量。进一步加强废机油、废铅酸蓄电池、实验室废物等社会源危废环境管理,指导督促产废单位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贮存与处置危险废物。
3.完善危险废物收运体系建设。
完善和布局危险废物收贮、中转体系,规划期内,除在金湾区(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斗门区(富山工业园)设立专业的收贮、中转项目以外,原则上不再增加此类项目。鼓励从事危险废物综合经营的单位在经营范围内适当增加收贮、中转内容。鼓励生产者依托铅蓄电池销售网点、机动车4S店、维修网点等设立收集网点,收集社会源产生的废铅蓄电池,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到2025年,基本建成废弃产品逆向回收体系。
4.提升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能力。
加快在建项目的建设进度,按时建成投产。积极推进规划项目落地及开工建设,应对需填埋处置危险废物如焚烧灰渣等的能力缺口。精准施策,重点针对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废盐等废物的处理问题,积极引入最新的处理技术。鼓励危险废物产生量大的企业自行建设危险废物回收或处置设施,以危险废物经营企业信用管理制度为手段,支持市内现有危险废物经营企业通过技术提升与创新,提高经营水平,对该类项目加快审批进度。严格实施《关于进一步规范珠海市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利用设施建设布局的指导意见》,避免出现危险废物处置能力过剩、企业经营出现恶性竞争、影响环境安全管理的现象。规划期内,未纳入规划的产能或者项目原则上不再审批,因社会经济、产业发展的变化或者先进危险废物处置利用技术的推广应用,需设立的处理项目应当经过经济、技术、节能环保等可行性论证。
5.加强危险废物风险管理。
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应急监测设备配置和应急处置的管理队伍、专家队伍建设,建立珠海市危险废物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应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调查及污染区域的善后处理与处置。深入排查化工园区环境风险隐患,督促落实化工园区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以创建“无废园区”为契机,系统总结试点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管理政策。完善生态环境部门固体废物基础研究功能,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支撑体系,鼓励企业和大中院校等参与危险废物鉴别的第三方服务,开展危险废物环境风险识别与控制机理等相关技术研究。
(四)医疗废物污染防治规划。
1.加强医疗废物源头管理。
出台《珠海市医疗废物管理办法》,指导医疗废物分类投放、集中收集、暂时贮存、收运处置等工作;组织召开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培训;开展医疗机构危险废物专项执法检查,严格落实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加强对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收集、运送和暂时贮存过程中的防护管理。促进医疗机构污泥规范化管理。
2.提升医疗废物管理信息化水平。
促进医疗废物分类管理信息化,运行电子联单,采用信息系统申报医疗废物相关数据,运输车辆安装GPS,实时采集收运信息。
3.扩大全市医疗废物收运范围,提高处理处置能力。
加快完成医疗废物收运、处置一体化体系,巩固全市各区、村镇医疗废物收运全覆盖成果;提升全市医疗废物处理处置能力,推进珠海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一期项目(建设规模为16吨/日)建成投产,并根据医疗废物增长趋势,视情况启动二期项目(14吨/日)建设,补齐处置能力缺口。
4.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环境管理应急响应体系。
各级政府应将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处置等工作纳入重大传染病疫情领导指挥体系,强化统筹协调,保障所需的车辆、场地、处置设施和防护物资。制定医疗废物处置应急预案,统筹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和危险废物焚烧处置设施等资源,建立协同应急处置设施清单,及时优化应急处置设施应急状态的管理流程和规则。列入协同应急处置设施清单的设施,根据实际设置医疗废物应急处置备用进料装置。
(五)其他废物污染防治规划。
1.建筑垃圾综合处理多元化。
建立建筑垃圾分类统计制度,对房地产开发、道路建设等施工工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重量及体积进行系统摸排估算。对重大建设项目建立建筑垃圾处置台账,明确建筑垃圾产生数量、处置去向。
建设建筑渣土及泥浆信息化平台,促进建筑垃圾进一步综合利用,鼓励开展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技术研发,开展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项目工程技术示范。
规划建设建筑垃圾综合利用设施以及建筑垃圾受纳场,同时将建筑垃圾受纳场的建设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2.农业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理。
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化肥包装、废旧农膜等农业固体废物统计制度,统筹推进农药包装废弃物、化肥包装、废旧农膜的回收处置工作,以镇(街)村(居)、种(养)植基地为基础,科学规划回收点,通过服务采购由第三方公司统一收集,根据收集量运至具有相关经营资质或者处理能力的单位集中处理。引导扶持,多方聚力,按照“补贴引导、扶优扶强、扶持发展”的原则,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统筹资金安排使用,充分调动农膜生产、销售、使用、回收加工等社会主体积极性,形成多方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农田废旧农用地膜回收利用工作。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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