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2-11 13:39
来源: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经实施有一百天了,百日里,全市上下齐抓共管,广大市民积极响应,垃圾分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引领垃圾分类新时尚。
一、垃圾分类工作步入规范化和常态化轨道,主要取得以下三方面成效
1、垃圾分类理念深入人心
《条例》发布后,全市掀起垃圾分类大宣贯的热潮,通过深入住宅区开展“入户宣导、桶边督导、重点辅导”等系列工作,让垃圾分类知识走进千家万户。目前全市入户宣传覆盖率约为95.6%,垃圾分类已经家喻户晓,成为市民茶余饭后的“谈资”之一。
2、全程分类体系基本形成
目前,全市3823个物业小区和1716个城中村实现分类覆盖,共配置1074台分类收运车辆;建成有害垃圾处理点2个、废旧织物处理点10个、废旧家具处理点16个、绿化垃圾处理点21个、玻金塑纸暂存点10个、绿化垃圾处理点21个、玻金塑纸暂存点10个、厨余垃圾(家庭厨余垃圾、餐厨垃圾、果蔬垃圾)处理点59个,共118处分类处理设施。新增厨余垃圾处理点10处,目前全市有4座大型餐厨垃圾处理厂、55处小型厨余垃圾处理设施,日处理能力约3000吨/日。
3、分流分类实效大幅提升
目前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回收量为8400吨/日,回收利用率达到40.5%,提前超额完成2020年度工作目标。从8月底至目前,垃圾分类实现“三增一减”:废旧家具、废弃玻璃等低值可回收物回收量由2060吨/日增至2760吨/日,升幅34%;废弃电池、灯管等有害垃圾回收量由420公斤/日增至790公斤/日,升幅88%;厨余垃圾回收量由2530吨/日增至5640吨/日,升幅123%;其他垃圾处理量由19334吨/日减至15858吨/日,降幅18%。
二、垃圾分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主要得益于四个方面
1、开展宣传教育,传播文明理念
《条例》发布后,发放400余万份家庭垃圾分类指引,招募2000多名社会监督员,开展5000多场专题培训,入户宣传400余万次,成立市、区垃圾分类志愿服务队,全市垃圾分类氛围浓厚。
2、建立健全机制,层层压实责任
成立了以市长为总指挥的深圳市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挥部,构建起市、区、街道、社区四级垃圾分类组织管理架构。同时,通过“市抓区、区抓街道、街道抓社区、社区抓辖区”,一周一调度、一月一排名、一季一通报、一年一考核,逐级强化责任,层层抓好落实。
3、完善硬件设施,强化督促引导
全市住宅区(含城中村)按照“集中分类投放+定时定点督导”模式开展垃圾分类工作,不断完善分类设施配置,全市住宅区共设置22252个分类投放点,20459名督导员在投放点现场开展定时定点督导,引导居民参与垃圾分类。同时,各区结合自身实际,每日至少设立2个家庭厨余垃圾投放时间段以最大限度满足居民的投放需求。
4、奖励惩处并重,发动社会参与
出台了《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激励办法》,市、区财政每年各安排补助资金6250万元,引导和推动住宅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学校、企业、家庭和个人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在惩处上,全市城管执法部门更是在《条例》实施后,集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形成了有效震慑。
9月1日至12月7日共出动执法人员169993人次,检查投放点位、收运车辆、处理企业92645个,立案3918宗,拟罚款总额1230850元,已执行到位821650元
深圳在推动垃圾分类习惯养成方面已经迈出了坚实的第一步,然而依旧存在推进不平衡、垃圾桶点管理有待提升、收运处理能力存在不足等问题。
下一步,在压实责任,加强执法的同时,深圳将高标准规划建设分类处理设施。重点推动光明1000吨/日、龙华400吨/日、大鹏200吨/日和坪山220吨/日等大型集中处理项目落地建设,采用小型处理设备作为补充,解决厨余垃圾处理能力短板,力争2021年底前,全市厨余垃圾处理能力达到6000吨/日。与此同时,深圳还将建立生活垃圾智慧监管系统。运用人工智能技术,实现生活垃圾从集中投放点、运输车辆、转运站到末端处理设施的全链条监管。
编辑:赵利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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