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0-22 13:39
来源:常德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
在此阶段,市生环委办将派出技术帮扶指导组,重点对相关区县市开展技术指导和督导工作。
03 市核查(2020.10-11中)
市生环委办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对区县市自查结果进行复核,对复核中发现的题进行现场核查。2020年11月15日前,将汇总清单(表)核查结果归纳汇总,形成汇总清单(表)、核查报告上报省生环委办。
在此阶段,省生环委办将派出技术帮扶指导组,对我市开展技术指导以及督导工作。
04 省级抽查核查(2020.11下旬)
省生环委办派出省级核查组对各我市危险废物排查情况进行现场抽查核查,2020年11月30日前完成。
05 通报反馈(2020.12)
市生环委办对全市大调查大排查情况进行总结梳理,形成市级汇总清单(表)、总结评估报告。12月底前,将大调查大排查情况向各区县市进行通报,并督促抓好整改落实。
06 完善长效机制(2020.12-2021.6)
市生环委办发挥牵头作用,有关成员单位要充分运用大调查大排查成果,结合国家危险废物整治有关要求,逐项梳理在政策制度层面需要建立、补充、完善、提升的具体内容,完善危险废物环境监管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属地责任
各区县市要按照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原则,对本地区危险废物专项大调查大排查工作负总责。各级生环委办要将大调查大排查方案及时向地方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报告,分解排查任务,细化排查方案,落实工作措施,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二)强化部门协作
发改、工信、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协作,排查中发现的涉嫌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的问题,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危险废物等非法运输问题,及时移送交通运输部门;未执行安全评价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或者存在安全、消防等其他方面问题,及时将有关线索移送应急管理等部门。
(三)确保真实准确
各区县市生环委办要对所提供的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抽查、自查、核查结果差距较大的,以及排查工作中瞒报、漏报和弄虚作假的,给予通报批评。对情节严重以及在排查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严肃问责。
六、组织保障
成立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工作人员安排见附件10),每半个月调度各区县市排查工作进展情况,并通报调度结果,确保排查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联系人:
胡万富 0736—7873007 18673637505
燕 孙 0736—7217919 13975691616
(清单略)
编辑:陈伟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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