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9-03 14:28
来源:吉林市生态环境局
开展“无废城市”建设试点是我国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是提升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举措,是党中央、国务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阶段作出的重大改革部署,是深入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的具体行动。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对推动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促进城市绿色发展转型,提高城市生态环境质量,提升城市宜居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吉林市委、市政府深刻认识到“无废城市”建设的重大意义,为了准确把握“无废方案”的内涵和建设路径,切实推动吉林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决定由吉林市生态环境局安排吉林市环境保护研究院编制《吉林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5)》。
该方案规划范围为吉林市城区,实施期限为6年,即2020年1月至2025年12月,分阶段持续推进,方案基准年为2019年。方案对吉林市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处置情况进行了梳理,明确了吉林市城区范围内实现“无废城市”面临的问题。“方案”编制过程中,充分地调取了政府各相关部门的基础数据和“无废城市”相关的工作完成情况及工作计划,形成了“无废城市”指标体系和任务清单。
2020年8月28日,吉林市召开了方案评审会议。会议聘请吉林大学、吉林农大、省环科院、昆仑公司(原吉化设计院)、吉化企业等单位共5名专家组成了专家组。专家组成员对于方案给予了较充分的肯定,认为报告结构比较合理,内容较全面,“指标体系”较为详细,任务清单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认为该方案需要大量调研资料及与各部门之间至少3-4轮的磋商,同时对方案提出了进一步修改完善意见。
方案编制组将认真按照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并根据吉林市固体废物治理产业短板,制定相应的任务,如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废旧家电拆解、废轮胎回收、铅酸蓄电池处置等项目。结合吉林市实际情况,在十四五期间,稳步推进方案的落实。结合吉林市区域特色、产业特点与发展趋势,遵照“无废城市”建设理念,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最终形成全流程、全产业、全社会的精细化绿色管理方式,构建以石油化工、医药为主导产业的新型“无废城市”建设模式。
编辑:陈伟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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