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3-19 09:29
来源:吉林省生态环境厅
5.协调省级和国家级媒体,对我省全面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进一步健全鉴定、磋商、诉讼、赔偿和修复等工作机制,加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例管理方面的经验做法和成效进行广泛宣传报道。(宣传中心会同法规与标准处负责)
6.对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有关情况进行宣传和介绍。(宣传中心会同大气处负责)
7.完善“环境违法曝光台”专栏建设,月底前集中曝光一批环境违法案例。(宣教处会同执法局、信息中心等有关单位负责)
8.完善全省生态环境舆情应对联防联控机制,构建信息畅通、指挥有力、行动迅速的网络舆情引导体系。组建全省生态环境系统网络评论员队伍,完善舆情应对专家库建设。(宣教处负责)
8月份:
1.组织召开省生态环境厅新闻发布会,介绍决胜污染防治攻坚战交叉检查工作推进情况和成效。(宣教处会用执法局负责)
2.对以城市扬尘治理为重点的城市面源污染管控情况进行深入调查,对建筑工地、渣土运输等问题点位进行跟踪采访,通过有关媒体进行持续曝光。(宣教处、宣传中心会同大气处负责)
3.在省级媒体上通过政策解读和经验推介的形式,对推进重金属污染防治、加快“无废城市”建设等土壤污染防治重点改革任务情况进行宣传。好的经验做法向国家级媒体推荐。(宣传中心会同土壤处、固体处负责)
4.盘点当前我省推行环评审批告知承诺制试点的有关经验和成果,深入试点受益企业进行采访,大力宣传我省环评制度改革在提高行政效率、降低企业成本方面的显著成效。好的宣传内容向中国环境报等国家级媒体推荐。(宣教处、宣传中心会同环评处负责)
5.“我爱美丽吉林,环境保护进社区”活动,组织志愿者走进南关区。(宣教处负责)
9月份:
1.密切跟踪我省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预评估工作的有关情况,视情通过各类媒体对工作进展情况和成效进行宣传报道。有关工作及时向国家级媒体推荐。(宣教处、宣传中心会同综合处负责)
2.对全面完成2020年全省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顿和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情况进行汇总,通过省级主要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好的做法向国家级媒体推荐。(宣传中心会同环评处负责)
3.调度第三季度各地设施开放工作有关情况,将好的成果通过新媒体广泛宣传并向生态环境部新媒体推荐。(宣教处负责)
4.汇总第三季度全省生态环境部门《我的环保故事》主题宣传活动成果,通报有关情况,择优向生态环境部推荐。(宣教处会同宣传中心负责)
10月份:
1.邀请省级主要媒体,围绕辽河污染治理任务组织开展一次专题采访报道活动,全面宣传展示治理辽河的重大进展和成果。(宣教处、宣传中心会同流域办、水处等有关单位负责)
2.组织召开省政府新闻发布会,宣传介绍污染防治攻坚2020年“秋冬会战”。(宣教处会同执法局负责)
3.围绕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任务推进情况及环境质量状况改善情况,召开第三季度省生态环境厅例行新闻发布会。(宣教处会同水处、大气处、土壤处、监测处等有关单位负责)
4.宣传介绍“区域规划环评+环境准入标准”改革试点工作进展成效,选取试点工作中取得的特色、亮点,在省级和国家级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宣传中心会同环评处负责)
5.研究制定配合冬防的宣传工作措施,加强对全省秸秆禁烧等重点任务宣传工作的指导、调度,保障冬防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宣教处会同宣传中心、大气处负责)
6.完成吉林省决胜污染防治攻坚战系列专题片制作任务,经审核后,在吉林电视台等省级主要媒体展播,并通过各类媒体平台推广宣传。适时向国家推荐播放。(宣教处、宣传中心会同有关单位负责)
7.“我爱美丽吉林,环境保护进社区”活动,组织志愿者走进朝阳区。(宣教处负责)
11月份:
1.通过新闻报道或主题采访的形式,对“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侵占破坏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等专项行动的主要成效进行集中宣传,协调中国环境报报道。(宣传中心会同生态处、执法局负责)
2.持续关注秸秆离田、禁烧限烧、燃煤企业治理等重污染天气防治内容,通过政策解读、伴随采访、跟踪报道等方式开展宣传。(宣教处、宣传中心会同大气处负责)
3.对“环保专家进基层”开展“月坐诊”“季巡诊”的有关情况进行汇总,通过省级主要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好的做法向国家级媒体推荐。(宣传中心会同环评处负责)
12月份:
1.通过“一报一台一网”宣传渠道,对生态环保督察阶段性整改情况进行宣传。选取亮点和成效组织专题采访报道,在省级主要媒体报道并向国家级媒体推荐。(宣传中心会同督察办负责)
2.采取多种方式对年度新增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两山”实践创新基地进行宣传、推介。(宣传中心会同生态处负责)
3.组织对全省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成果进行宣传报道。(宣传中心会同土壤处负责)
4.调度第四季度各地设施开放工作有关情况,将好的成果通过新媒体广泛宣传并向生态环境部新媒体推荐。(宣教处负责)
5.汇总第四季度全省生态环境部门《我的环保故事》主题宣传活动成果,通报有关情况,择优向生态环境部推荐。(宣教处会同宣传中心负责)
6.对决胜2020污染防治攻坚战宣传教育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宣教处会同有关单位负责)
四、组织实施
决胜污染防治攻坚战宣传教育工作在厅党组班子的统一领导下,由宣教处会同宣传中心具体负责,相关单位全力协同配合。
(一)各有关单位根据计划认领相关任务,对所属主要宣传内容做到心中有数。对每项宣传内容要提前做好准备工作,主动与宣教处或宣传中心进行对接,保证宣传工作按计划顺利推进。
(二)宣教处会同宣传中心筹划设计各项宣传任务,根据实际明确宣传方式和渠道,提前准备人力和物资保障,协调新闻媒体等资源。重点任务及时向厅领导或省委、省政府请示、报告。
编辑:王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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