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2-05 11:20
来源: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县、区人民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北海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北海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的部署要求,推动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建引领,坚持以社区为着力点,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努力提高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提高我市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能力和水平,持续改善人居环境,不断提升城市品质。
二、实施范围及主体
实施范围为:海城区、银海区、铁山港区、涠洲岛旅游区、北海银滩国家旅游度假区、北海综合保税区、北海工业园区、北海高新区所管辖的区域。实施主体为:以上各辖区、涠洲岛旅游区、各园区范围内的公共机构(包括党政机关和学校、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医疗卫生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车站、机场、码头、体育场馆、演出场馆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相关企业(包括各类工厂企业和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经营场所)及海城区、银海区、铁山港区和涠洲岛旅游区开展垃圾分类示范片区(点)的住宅小区。
三、目标任务
到2020年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至少有1个辖区的1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其他各辖区、涠洲岛旅游区至少1个社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到2022年,至少有1个辖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其他各辖区、涠洲岛旅游区至少有1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到2025年,全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
四、实施步骤
(一)前期部署阶段(2020年3月底前)。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管理机构,成立市、辖区、街道、管委会、社区、公共机构等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健全体制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制定实施方案,编制北海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手册,制定发布生活垃圾分类指南;持续加大垃圾分类宣传、教育与培训力度,动员各方力量积极参与;街道、社区分类督(劝)导员到位上岗,加强引导和监督管理;继续推进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加大资金投入,完善垃圾分类配套设施。
(二)分类推进阶段(2020年4月—2022年12月)。全面深入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监管体系;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法规、规章和标准体系;建设北海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和北海市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及北海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教育宣传基地,加快大件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力度;基本建成餐厨垃圾回收和资源化利用体系。
1.2020年6月前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志愿者队伍,定期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实践活动;2020年实现北海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海城区至少有1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具体由海城区政府选定),银海区、铁山港区、涠洲岛旅游区至少各有1个社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具体由各辖区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选定);基本建立可回收物回收和资源化利用体系并不断完善。
2.到2022年,实现工厂企业、经营场所等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海城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银海区、铁山港区、涠洲岛旅游区至少各有1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具体由各辖区政府选定);基本建成餐厨垃圾回收和资源化利用体系。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3年1月- 2025年12月)。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实行厨余垃圾单独分类,全面建成厨余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可回收物回收和资源化利用体系满足全市生活垃圾分类需要;居民区普遍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生活垃圾分类质量明显提升。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北海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市政管理局、发展改革委、教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民政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商务局、旅游文体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国资委、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团市委以及各辖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等单位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市政管理局,承担日常工作和综合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兼任,常务副主任由市市政管理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市财政局、市市政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绩效办、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分管领导担任,办公室工作人员可视工作需要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
各辖区政府、管委会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年度工作目标,制定具体的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分批、有序地扎实推进本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各辖区政府、管委会应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定期汇总、分析本区域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解决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建立联络员和信息报送制度,于每年1月5日、7月5日前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全年和半年工作报告,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向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报告。(责任单位:各辖区政府、各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二)明确职责分工。
市委宣传部(文明办):负责加强舆论宣传,组织电视、广播等媒体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的公益宣传工作,协调主流媒体积极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市民广泛参与、积极支持。负责指导各辖区和有关部门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宣传,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文明城市创建重要工作内容。
市绩效办: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列入各辖区、管委会和市直各单位年度绩效考评体系,指导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绩效考评工作。
市市政管理局:牵头负责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指导各辖区、管委会做好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建设和管理; 牵头组织实施北海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和北海市餐厨垃圾处理项目;指导各辖区、管委会建设并完善垃圾分类投放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处置设施;牵头推动建立完善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编辑:陈伟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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