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10-21 09:44
来源:海南发改委
已建成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站18座,设计能力共2985t/d;在建(扩建)10座,经新建或扩建后,海南省渗滤液总处理能力将达到4545t/d。目前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渗滤液均与现有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统一处理。
图4-1 海南省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现状布局图
表4-1海南省生活垃圾填埋场现状情况一览表
4.2 现状分析
(1)生活垃圾的处理能力不能满足全省城乡一体化条件下生活垃圾全量处理的需求,且未实现区域性统筹的处理设施布局,基本处于市县自行处理的处理格局,造成处理设施普遍存在运营管理规范性较弱、技术能力难以支撑、运行成本偏高的问题。此外,海南省大多数市县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仍以填埋为主,不符合海南省政府提出的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要求,处理工艺有待进一步优化。
(2)海南省除了海口、三亚外,大多市(县)的体量小、垃圾量也相对较小。按照目前海南省各市(县)独立处理生活垃圾的格局,其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规模相对较小,运营管理因技术、人员、成本等种种原因难以完全规范。如文昌、琼海两地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规模小(日处理均为225吨/天),燃烧不稳定,烟气排放指标不易控制,而且热效率利用低,经济性不佳;大部分填埋场的雨污分流、分单元填埋等效果不理想,且环境监测指标也无法做到全覆盖等。
(3)随着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逐步顺利推动,乡镇和农村生活垃圾将全部纳入统一的收运体系,各市(县)垃圾量处理将显著增加,如儋州、定安、陵水等市(县)日处置量超出原有设计规模100%,将造成填埋场设计服务年限缩短;海口、三亚焚烧厂超量焚烧,运营安全难以保证。焚烧厂产生的飞灰及炉渣目前未有相应的处理设施,仅用于填埋会减少填埋场的使用年限,需针对焚烧厂产生的飞灰及炉渣建设相应的处理设施,从而提高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
(4)目前,海南省各市县除海口、三亚外,其他市县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规模较小,普遍存在运营管理规范性较弱、技术能力难以支撑、运行成本偏高的问题。同时,海南省生活垃圾处理基本由各市县自行主导,未能从全省层面进行区域统筹、打破行政壁垒,宜出台生态补偿政策,以便于推动地方和区域经济之间的协调互动,能够在更大范围实现处置设施合理布局和处理方式的调整,从而提高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
第5章 发展预测
5.1 人口预测
根据海南省2014至2016年人口数量变化情况,结合海南省近几年的统计年鉴及现状人口发展特点,参考《海南省总体规划(2015-2030)》、《海南省生活垃圾收运体系规划(2010-2020)》对海南省各城市功能的区分,在充分与海南省相关部门对接的基础上,本规划中各市县未来的人口增长率取值0.875%,旅游人口增长率取值13%。
经预测,海南省2020、2023、2030年常住人口分别约949.65、974.80、1036.10万人,旅游人口分别为7638.28万人、11021.25万人、25928.66万人。各市县近远期人口预测情况如表5-1所示。
表5-1海南省各市县人口预测一览表
5.2 垃圾量预测
5.2.1 生活垃圾成分描述
海南省具有旅游人口较多、“候鸟”季节性强、降雨量高、瓜果蔬菜产量高、绿化率高的区域性特点。因此,其生活垃圾中有机质含量与含水率相对较高,含水率约为45%,灰分在20%左右,生活垃圾平均热值为5000-6000kJ/kg,但是垃圾特性随着季节也会有所变化。一般是夏天垃圾热值较低,而冬天稍高。从垃圾构成来看,其中以厨余垃圾、灰渣为主。借鉴相似城市数据的类比法,海南省生活垃圾成分构成如表5-2。
表5-2 海南省生活垃圾典型成分(单位:%)
5.2.2 生活垃圾产生量
根据《海南省总体规划(2015-2030)》和《海南省城镇体系规划(2014-2030年)》对海南省各城市功能的定位,结合海南省各市县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并通过调研各市县垃圾处置量数据、近几年垃圾增长情况以及海南省自由贸易区(港)的建设,确定各市县垃圾产量指标。
1、近期(2018-2023)
(1)海口市、陵水县城镇人均生活垃圾产生量取值1.35kg/d,农村人均垃圾产生量取值0.75kg/d,结合陵水县城市管理局提供数据,陵水县生活垃圾考虑1.5的系数;
(2)结合三亚市城乡一体化进程,考虑到三亚市旅游人口和“候鸟”迁徙影响,三亚市人均生活垃圾产生量取值1.2kg/d,季节波动性系数取1.7;
编辑:程彩云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