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8-27 14:33
来源:中国固废网
作者:程云
8月27日,据中国固废网跟踪发现,继91元/吨预中标河北香河县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后(详情点击:91元/吨,康恒环境预中标河北香河县垃圾焚烧项目),康恒环境湖南市场再传利好消息,与广东沃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预中标娄底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次),垃圾处理服务费61元/吨。
招标公告显示,娄底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选址位于娄星区蛇形山镇泉塘村(娄底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东北侧),用地面积约80亩,可与填埋场共用运输道路,距离市政府约20公里,具备相关建设条件。
备注:本项目选址不涉及新征用地。
本项目(一期)建设规模800t/d,配套建设不小于350t/d渗滤液处理系统,配1套15MW汽轮机发电机组,年运行时间不少于8000小时;项目预计在2020年投入运营。
本项目建设分为主厂区、辅助生产区和办公生活区。主厂区包括但不限于焚烧主厂房(一期)、烟囱及坡道;辅助生产区主要包括门卫计量室、地磅、油罐区、综合水泵房、冷却塔(一期)、废水处理站等;办公生活区主要包括生产管理用房、生活服务设施等用房。具体以审批通过的设计文件为准。
本项目(一期)工程总投资47311.08万元,其中,建设投资44885.93万元,建设期利息2107.66万元,铺底流动资金317.49万元(含二期工程的废水处理站、输水管道等公用设施土建部分,但不含二期工程的焚烧主厂房部分。最终项目总投资以项目实际落地通过政府审计的金额为准。
本项目采取BOT(建设-运营-移交)的模式运作,经娄底市人民政府授权,娄底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作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由通过公开方式选定的社会资本与娄底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娄底市行政区域内针对本项目成立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并在合作期满后将本项目资产无偿移交给娄底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或娄底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关于运作方式的具体约定:
(1)本项目的运营只包括垃圾的焚烧处理,不包括垃圾的收运,垃圾的收运由政府方委托其他第三方处理。
(2)中标的社会资本自身具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所需的工程设计、施工、货物生产或提供资格和能力的,不再进行招标,由中标社会资本自行施工、生产或提供货物(货物的价格应当由社会资本向政府方提供书面清单,政府方经询价认为该价格明显不合理的,有权要求项目公司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货物或直接以政府方询价确定的价格计价)。中标的社会资本自身不具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所需的工程设计、施工、货物生产或提供资格和能力的,由项目公司作为采购人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进行采购。
(3)本项目的设计工作由项目公司承担,项目设计文件经政府方审批同意后实施,政府方对设计文件审核未通过的,设计返工产生的费用由项目公司承担。项目公司不得对经政府方批准的设计方案、施工内容、技术要求和相关工程图纸进行任何改动,除非该改动有利于项目建设并得到政府方的批准。
编辑:程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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