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5-07 09:29
来源:大兴区政府
牵头单位:相关属地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
(四)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
28.根据本市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建立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清单,将农用地划分为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
牵头领导:杨彦光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
29.依法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加强对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管理,禁止新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已经建成的责令限期关闭拆除。
牵头领导:王荣武
牵头单位:区规划自然资源分局
配合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完成时限:长期实施
30.对安全利用类耕地,采取农艺调控、替代种植等措施,组织编制耕地安全利用方案,阻断或减少污染物进入农作物食用部分。开展土壤和农产品质量协同检测,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牵头领导:杨彦光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
31.对严格管控类耕地,要依法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严禁种植食用农产品,制定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计划并组织实施;对威胁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安全的,要制定环境风险管控方案,落实有关措施。
牵头领导:杨彦光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区园林绿化局、区水务局、区生态环境局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
(五)强化详查监测等基础工作
32.配合市级部门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和土壤背景点详查的样品采集和检测分析。
牵头领导:李 强
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各属地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
33.完成16个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土壤环境状况调查。
牵头领导:李 强
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相关属地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
(六)保障措施
34.落实双随机抽查制度,采取日常监管、专项检查、联合执法,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开展联合惩戒,切实加强土壤环境监管。严厉打击非法排放有毒有害物质、违法违规贮存或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设施、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环境违法行为,并加大曝光力度。
牵头领导:李 强
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完成时限:长期实施
35.将土壤污染防治情况纳入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年度报告,向区人大报告。
牵头领导:李 强
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完成时限:长期实施
36.组织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宣传和政策解读,普及相关知识,增强公众对土壤环境的保护意识。
牵头领导:李 强
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
37.组织开展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污染地块负责人培训,强化污染源头管控和土壤环境保护意识。鼓励公众及时发现和反映涉及土壤的违法行为,支持社会组织、志愿者等有序参与土壤环境治理。
牵头领导:李 强
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
38.将2019年净土保卫战年度重点工作纳入区政府绩效管理及督查办公平台。按照全区绩效管理工作部署,对相关单位、属地进行考评。
牵头领导:李 强
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区政府绩效办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
39.4月底前,各部门制定土壤污染防治年度工作方案,并抓好组织实施。
牵头领导:李 强
牵头单位:各相关单位、各属地
完成时限:2019年4月底
编辑:刘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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