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5-07 09:29
来源:大兴区政府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于近日印发《北京市大兴区打好净土保卫战 2019年行动计划》,根据计划,2019年全区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详情如下: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北京市大兴区打好净土保卫战 2019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京兴政发〔2019〕8号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公司)、中心,各街道办事处:
《北京市大兴区打好净土保卫战2019年行动计划》已经2019年3月20日区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
2019年3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北京市大兴区打好净土保卫战2019年行动计划
一、基本目标
2019年全区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
二、任务分解
(一)土壤污染防治目标
1.确保本区内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
牵头领导:李 强
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
(二)强化土壤污染源头管控
2.按照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要求,自2019年7月1日起,完善环境影响评价审查制度,建设项目开展项目用地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和环境影响评价,将土壤状况纳入建设项目环评内容。
牵头领导:李 强
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完成时限:长期实施
3.一季度制定化肥农药减量年度工作方案,合理引导高品质有机肥施用,推行测土配方施肥、生物物理防治病虫害等技术。全区农作物病虫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0%以上,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农药利用率提高到44%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提高到95%以上。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农用薄膜回收综合处理。
牵头领导:杨彦光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相关属地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
4.落实市级部门制定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年度整治清单,完成清单内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工作。
牵头领导:李 强
牵头单位:区城管委
配合单位:各属地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
5.制定本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向社会公开并适时更新。
牵头领导:李 强
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区经信局、各属地
完成时限:2019年6月底
6.区政府与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签订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企业应当承担的责任,责任书内容向社会公开。
牵头领导:李 强
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各属地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
7.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督促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开展自行监测,并报送区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牵头领导:李 强
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相关属地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
8.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拆除设施、设备或者建筑物、构筑物的,应按照国家有关要求,编制包括应急措施在内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拆除活动环境保护工作总结,报所在区生态环境、经信、安监部门备案。
牵头领导:李 强
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区经信局、区应急管理局、相关属地
完成时限:长期实施
9.督促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在生产经营用地的用途变更或土地使用权收回前,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将报告报送区规划自然资源部门、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牵头领导:王荣武
牵头单位:区规划自然资源分局
配合单位:区生态环境局、相关属地
完成时限:长期实施
10.对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及处置行为实施全过程监管;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管发展、管生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原则,落实行业管理责任。
牵头领导:李 强
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区经信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城管委、区交通局
完成时限:长期实施
11.按照北京市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环境整治方案要求,完善堆存场所"三防"(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设施建设,切实防范污染土壤。
牵头领导:李 强
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区经信局、各属地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
12.对50%以上的重金属重点排污单位,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强化重金属污染全过程控制,进一步降低重金属排放量;按照国家统一部署,逐步将重金属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
牵头领导:李 强
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相关属地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
编辑:刘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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