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1-09 11:25
来源:江苏省人民政府
完善“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市)集中处理”的城乡统筹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探索农村有机易腐垃圾就地生态处理。积极推进乡镇全域生活垃圾分类试点示范,苏南有条件的地区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其他每个涉农县(市、区)至少有1个乡镇开展全域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示范。到2020年,全省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实现有齐全的设施设备、有成熟的治理技术、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长效的资金保障、有完善的监管制度。
(责任单位:市县人民政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等)
2﹒推进生活垃圾临时堆放点整治。
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四部委关于做好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和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消化整治存量非正规垃圾堆放点,严格控制增量,做到排查一处、整治一处、销号一处。对于短期内不能消除的乡镇临时生活垃圾堆放点,要按照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的要求,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落实专人加强日常管理,确保过渡期内不发生环境污染事件。到2020年,基本完成农村地区生活垃圾临时堆放点整治。
(责任单位:市县人民政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等)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充分利用城市管理联席会议制度,明确部门职责,强化部门协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推进合力,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城市人民政府是城乡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把城乡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重要内容。要推进生活垃圾治理方面法律制度建设,推动出台地方性法规、规章,提供法制保障。要抓紧制定实施计划,细化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建立用地及资金保障措施,切实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完善政策支持。
发挥省级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引导资金带动作用,支持相关城市建设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项目。各地要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加快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处理设施和监管能力建设。鼓励地方依法合规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方式,开展生活垃圾治理领域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建设运营,充分发挥社会资本的专业优势,提高公共产品供给质量。按照“污染者付费原则”,完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研究建立低值可回收物成本补贴等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减量激励机制。加大餐厨废弃物、建筑垃圾等资源化和再生产品的应用推广力度。
(三)强化技术支撑。
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指导目录、处理技术指引、排放控制标准等,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技术标准体系。加强生活垃圾处理技术研究,重点突破焚烧飞灰资源化利用、二惡英控制等关键技术。加大生活垃圾处理先进适用技术和设备的推广应用力度。鼓励运用信息化手段,建立智能环卫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对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系统的全方位、实时在线管理。
(四)严格监督考核。
将城乡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纳入高质量发展指标考核体系,作为评价各级政府、部门和领导干部工作绩效的重要内容。将城乡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纳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生态城市、优秀管理城市、卫生城市、环保模范城市、江苏人居环境奖等各类创建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省相关部门加强对各市、县(市)人民政府的城乡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指导,定期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并予以通报。对处置能力严重不足、规划项目推进严重滞后、发生有严重社会影响的垃圾污染事件地区,采取通报批评、媒体曝光、专项督查等措施,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五)注重宣传教育。
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宣传活动,倡导绿色健康的生活方式,促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回收利用。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教育长效机制,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中小学教材和课外读本,提高青少年学生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环境保护意识。推动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主动向社会公众开放,普及生活垃圾处理知识,唤醒激发公众环保责任意识。新闻媒体要加强正面引导,大力宣传加强城乡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营造有利于推进城乡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舆论氛围。
附件:2019-2020年城乡生活垃圾治理项目任务表
编辑:程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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