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1-03 09:17
来源:中国水网
作者:易碗汤
而放在中国环保产业,区域间的市场开放,还有很多问题亟待解决。这种情况从此轮PPP中不少环保项目在社会资本招采环节所设置的资格预审资格、投标条件等可见一斑。开放程度不足、竞争不充分的市场,和封闭的贸易经济体一样,在项目上难以实现“物有所值”、在整体上则难言效率与公平。
六、市场“看不见的手”
“看不见的手”,是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很重要的洞察是价格会自动调整,达到整个社会的最大化。其中一个重要推论,当政府阻止价格根据供求状况自发调整时,它就限制了看不见的手对组成经济的千百万家庭和企业的决策进行协调的能力。供求决定价格,价格反作用于供求关系。
在垃圾焚烧领域,属地性价格和市场价格存在很长偏差。其中,市场价格远低于前者,主要原因就在于“看不见的手”使然,体现了市场化的优势。
从危废这一环保细分领域看,经营许可权限下放、且允许价格由产废企业和危废处理企业自行协商,交易已走向深度市场化,从而推动危废处理企业积极参与、加快建设和投产,快速弥补当前危废处理需求缺口。
而在餐厨垃圾处理、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处置等细分领域,其后端资源化的路径探索逐渐明晰,带来经营性收入上的理性预期,因此加速这些领域的模式创新。推而广之,业内探索的EOD模式(生态环境导向的城市开发),实际上是生态资源资产化、生态资产资本化的具体体现,需要“看不见的手”发挥作用才能落地生根。
七、政府治理“市场失灵”
市场失灵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外部性,具体有分为外部经济和外部不经济。环保本身属于典型的外部性问题,污染时所有主体受到损害、改善时所有主体获得收益。但前者的成本由大家承担、收益为排污者独享,属于“公地悲剧”现象;后者则是成本由治理者承担、收益为公众共享,存在“搭便车”情形。
政府制定环保政策的意义就在于治理这种“市场失灵”,让污染者承担污染治理的成本(“污染者付费”),让受益者承担环境改善的成本(“受益者付费”),或者在无法找到相关主体时由政府承担(“财政付费”)。
按照这三种方式,我们能够更好理解污染者付费下对工业排污/产废企业收费(或征税,使外部性内在化)、受益者付费下由受益主体承担治理成本(如治沙企业获得林业资产及土地而承担治沙成本、流域下游区域政府获得合格水资源而向上游政府支付治理费用等)、大部分市政环保由政府财政付费或可行性缺口补助的逻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发改价格规〔2018〕943号)中提到“加快构建覆盖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置成本并合理盈利的价格机制,推进污水处理服务费形成市场化,逐步实现城镇污水处理费基本覆盖服务费用”,实际也是污染者付费机制的体现,要求污染者(用户)承担污水处理全成本费用。
前述所提到的EOD,“看不见的手”之外,也需要政府适当的干预或政策支持配套,才可能在“受益者付费”的基础上演变为环保产业的商机,成为“两山论”落地的重大突破。
通过以上几条的分析,或许对2019年环保产业发展会有一些新认识,少一些盲目的热情,多一些常识之上的理性。欲速则不达,行稳方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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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徐冰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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