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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环卫工人福利待遇要涨啦!广州市环卫行业用工的意见出台

时间:2018-12-19 09:49

来源:广州人民政府

根据国家关于环卫作业津贴补助政策和我市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的有关规定,建立我市环卫岗位津贴的正常调整机制,按我市社会平均工资涨幅比例,结合我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幅度,适当调整环卫岗位津贴标准。

四、环卫岗位津贴发放

按环卫工人所在岗位的实际工作天数,随同当月工资计发。

环卫工人在本单位或环卫系统内调动工作、变换岗位的,若新岗位与原岗位津贴标准不同,自调动工作或变换岗位到岗之日起,其津贴改为按新岗位的标准计发。

五、环卫津贴资金来源

环卫岗位津贴是对常年直接从事环卫作业工人的一种工资性补偿,津贴列入生产用工成本。按现行财政管理体制,贯彻本标准所需资金由市、区财政分别承担。

附件2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秘书处 2018年11月29日印发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广州市环卫行业用工的意见》修订解读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广州市环卫行业用工的意见》(穗府办〔2013〕20号,以下简称《意见》)已届满5年。为继续保障环卫工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环卫工人工资待遇,推动我市环卫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有必要对《意见》进行修订完善。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劳动定额》、《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我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穗人社〔2018〕1773号)、《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2017-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规定,结合广州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重新修订了《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广州市环卫行业用工的意见》(以下简称新《意见》)。

一、明确我市环卫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在新时代背景下,新《意见》明确指出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城市管理现代化为指向,以提升环卫工人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为目标,全面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州、智慧广州、低碳广州,建设国际商贸中心、世界文化名城,全面推进我市环卫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新《意见》明确提出我市环卫事业的发展目标:建立与经济建设和城市发展相适应的环卫工人工资动态增长机制;优化环卫行业从业人员结构,力争2020年我市环卫行业技术工种人数达到全部环卫工人的25%,2023年达到30%;促进我市环卫行业的转型升级,提高我市环卫行业的整体竞争力。

二、规定了文件的适用范围

新《意见》规定的适用范围为:从事广州市、区、镇(街)财政预算核定经费范围环卫作业项目的企事业单位及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环卫工人(包括环卫一线管理人员或涉及环卫其他后勤工作人员)。

三、规范了基本用工成本并确立基本用工成本指导价

新《意见》规定的基本用工成本包括:基础工资、环卫岗位津贴、环卫工人工龄工资、高温津贴、节假日加班或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国家法定节日和环卫工人节慰问金、社会保险费(单位缴纳部分)、住房公积金缴纳费用等构成(不含因劳动用工而产生的管理费、税金、利润等费用)。

新《意见》明确规定:各区实施财政预算范围内环卫项目,应将环卫用工基本成本指导价作为用工概算、结算、调解处理劳资纠纷的依据,在招标过程中应根据用工基本成本指导价科学衡量用工报价合理性。

四、提高了环卫工人基础工资和环卫岗位津贴标准

《意见》实施以来,我市社会平均工资水平以及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逐年提高。2018年7月1日,我市企业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已调整为2100元。因此,提高环卫工人基础工资、岗位津贴势在必行。

新《意见》明确各用人单位应自2018年7月1日起,执行广州地区企业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2100元(2018年7月至11月执行原意见标准上调110%的规定,即2310元)。本意见实施后,环卫工人月基础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我市企业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2100元)的120%,即不低于2520元,并根据我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同步调整,建立工资动态增长机制。

同时,新《意见》调整岗位津贴标准:一类岗位津贴、二类岗位津贴、三类岗位津贴标准分别由原来的每人每日补助13元、10元、8元提高到20元、18元、15元。

五、新增环卫工人工龄工资

鉴于我市环卫工人老龄化问题严重,后备力量缺乏,为提升老员工的获得感、保持环卫工人队伍稳定,新《意见》在环卫工人工资待遇中新增工龄工资,规定工龄工资应根据环卫工人参加环卫工作的年限分档计算,同时明确了以下内容:

第一,关于工作年限计算方式。以环卫工人参加环卫工作的时间为起点,按照环卫工人的实际工作年限累计计算。工作年限不足一年的部分,超过6个月以上(含6个月)的视同一年工作年限;不足6个月的,不计算工作年限。环卫工人可提供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证明文件或工作证等足以证明与环卫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证明其参加环卫工作的时间。

第二,关于工龄工资标准。新入职环卫工人工龄工资基数为每个月30元,其后累计工作年限每增加一年,工龄工资每个月增加30元。环卫工人累计工作年限达到15年及15年以上的,工龄工资固定为每月450元,不再递增。

编辑:程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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