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12-18 11:22
来源:黑龙江人民政府
6.建立维修和管护长效机制。各县(市、区)要建立室内户厕改造及室外公共厕所使用维护长效机制,制定厕所维修和粪污有效治理的配套政策和措施,成立稳定的清掏队伍,配备必要清掏车辆,做好粪便的收集、运输和处理工作。有条件的县(市、区)可通过向社会购买服务的方式,把农村厕所粪污收集和资源化利用的经营权向有机肥生产企业或种植合作社开放。要积极引导村集体完善村规民约,规范农户如厕行为,形成“管收用并重、责权利一致”的后期运营维护长效机制。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地)、县(市、区)政府(行署)要充分认识推进农村厕所改造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统筹安排人力物力财力。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做好室内改厕及室外公共厕所建设的政策制定、业务指导、监督检查、考核评估工作;县(市、区)政府负责出台改厕具体方案,落实改造资金,承担工程质量管理、竣工验收等职责;乡(镇)政府具体组织实施辖区内农村改厕工作,负责日常施工管理;村级组织要配合做好厕所改造实施工作,并加强宣传引导,组织村民出工出劳。
(二)加强宣传引导。一方面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及时报道农村改厕政策、工作进展和先进典型。通过印发宣传画(册)、张贴标语、办黑板报、在中小学开设健康卫生教育课广泛宣传农村改厕的目的和重要意义,营造农村改厕工作的良好氛围;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村级组织的引领作用,激发农民改厕意愿,让农民从认识上、习惯上改变落后观念和生活方式,增强环境意识和责任意识,主动参与厕所改造,形成“政府主导、农民参与、社会支持”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监督考评。各市县、各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加大农村改厕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督查抽查长效机制建立、资金保障、工作进度、施工组织管理、工程质量、安全责任制等方面内容,对工作推进不力的适时进行约谈。要定期组织开展改厕农户满意度测评,重点对改造标准、使用情况、后期维护和群众满意度进行调查了解。各市县要将农村改厕工作纳入党委政府责任目标考核,定期对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价,通报考核结果。
黑龙江省农村室外卫生户厕改造三年行动专项实施方案(2018—2020年)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厕所革命”重要指示精神,推进全省农村室外卫生户厕改造,提升农民生活品质,保护生态环境,降低传染病的发生,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十二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战略思想,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目标,为改善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民生活品质,助力黑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强化措施,注重实效,努力补齐我省农村人居环境短板,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建设现代化美丽龙江打下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落实责任,形成合力。实行省级统筹、市级负总责、县级抓落实的管理体制。上下结合,充分调动基层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条块结合、上下联动、部门协同、运转高效的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合力推进农村室外卫生户厕改造。
——政府推动,群众参与。强化政府在农村改厕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坚持政府主导,统一组织规划,多部门参与协作,调动社会各方面资源,适当引入市场机制。坚持以人的健康为本,以健康教育为引导,提升农民健康意识,共同营造和维护农村室外卫生户厕改造建设的良好氛围。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各地区经济条件、发展水平、地理位置、环境气候等因素,科学合理选择方式、方法,结合地区厕所数量、布局以及群众需求,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
优先解决农村人口集中、常住居民、无搬迁计划、不具备建设室内厕所条件、贫困村屯、饮水安全工程未覆盖地区居民如厕问题,兜住民生底线,让家家户户都受益。
——经济适用,建管并重。努力形成规范建设、精细管理、优化服务模式,严格执行改造建设流程,加强技术指导,提升工程质量。强化农村室外卫生户厕的管理和维护,突出生态型、环保型、经济型、实用型农村室外卫生户厕建设。
(三)主要目标。2018至2020年,完成全省农村室外卫生户厕改造48万座,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力争达到85%,基本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农村卫生厕所、粪污治理体系和管护机制。
二、主要任务
(一)经费筹集,资金管理。本着政府主导、分级负担、集体补充、群众参与、社会支持、多元筹集原则,既量力而行又尽力而为,加大各级财政投入力度,强化监督考核激励,合理确定和发挥政府、社会、村集体、村民出资责任和作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使农村改厕工程真正成为惠民工程、利民工程。
(二)统筹部署,科学规划。县(市、区)政府作为农村改厕工作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本地区农村室外卫生户厕改造工作。由市级政府科学规划、统筹安排辖区内各县(市、区)改厕工作,切实把工作落在实处,抓出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严控质量,经济适用。按照《黑龙江省农村室外卫生户厕改造技术方案》,认真做好农村室外卫生户厕改造实施工作。因地制宜,发挥各地主动性、能动性和创造性,积极探索适合我省省情的农村室外卫生户厕改造模式。强化技术培训,严把质量关,确保实用性和使用性。
(四)示范引领,整村推进。对农村室外卫生户厕建设数量进行摸底。高度重视改厕示范村的培养和推进,坚持集中连片、整村推进的建设原则。
(五)加强督导,严肃考核。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农村改厕现场督导检查工作,加强事中监管、事后考核。严格执行农村改厕季报和年报制度。制定执行省市县三级验收制度。
编辑:程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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