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11-20 10:52
来源:中国固废网
作者:程云
为落实《辽阳市循环经济产业园规划》中“生活垃圾处理(一期)”的相关内容,在对现有垃圾填埋场进行综合治理的同时,笔者从中国政府采购网获悉,今日辽阳市1200t/d的垃圾焚烧发电厂启动资格预审,投资预算金额8.58亿元,资格预审文件截止到2018年12月11日。
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不限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数量,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少于3个的,应依法重新组织资格预审。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基本要求:申请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若申请人为港、澳、台地区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注册证书”、“商业登记证”等证明文件。
(2)申请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申请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若申请人为港、澳、台地区企业,可以由其在境内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或绝对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大于50%,下同)代替母公司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并提供可以体现其股权持有关系的有效证明文件。
(4)申请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若成立不足三年,则自成立至今无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资格要求:
(1)财务要求:①申请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以及相应的偿债能力,须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三个年度(2015、2016、2017会计年度,下同)的审计报告,且申请人近三个年度均为盈利、资产负债率均不超过75%。
②申请人须提供不低于6亿元人民币或7600万欧元的银行授信额度,以银行对该申请人出具的授信额度证明或贷款意向书或贷款承诺函为准。
(2)业绩要求
申请人在国内(含港澳台地区)至少拥有1个已成功运营并通过环保验收的单台炉处理规模在500吨/日及以上(含)采用机械炉排炉工艺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特许经营项目或PPP项目业绩。业绩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包括特许经营协议或PPP项目合同、环保验收报告、业主出具的截至到2018年9月份的项目运行状况证明、股权持有证明材料等,且申请人应为该项目业绩的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大于50%)。
(3)信用要求
①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shixin.court.gov.cn)、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hd.chinatax.gov.cn/xxk/)等网站查询结果(或截图)。港澳台等未开通区域须提供截图、加盖公章,并出具承诺函(格式自拟)。
②自2015年1月1日至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申请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其他要求:
(1)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未参加或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2)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资格预审申请。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申请人提供的上述有效证明文件必须确保真实性,并提供原件备查。
项目基本概况和简要技术要求:
根据辽阳市目前垃圾实际产生及处理情况,为落实《辽阳市循环经济产业园规划》中“生活垃圾处理(一期)”的相关内容,在对现有垃圾填埋场进行综合治理的同时,辽阳市拟新建一座1200t/d的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内容具体如下:
(1)垃圾填埋场综合治理工程,包括场地整平工程、分区隔堤工程、进场道路工程、水平防渗工程、渗沥液导排工程、临时封场工程等,并新增填埋机具及消防等附属设备设施;
(2)新建一座处理总规模1200t/d的垃圾焚烧发电厂,配置2台600t/d机械炉排炉;
(3)配备2台中温次高压(450℃,6.4MPa)余热锅炉;
(4)配备1台容量为25MW的凝汽式汽轮发电机,年额定发电量约1.819亿千瓦时,年上网电量1.51亿千瓦时;
(5)烟气净化采用“SNCR+半干法+干法+活性炭吸附+袋式除尘烟气”工艺,并在主厂房外预留“湿法+SCR”扩建位置;
(6)配套建设处理能力为900m3/d的渗滤液处理设施,出水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标准。
编辑:程彩云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