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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实录|生态环境部2018年10月例行新闻发布会

时间:2018-10-31 11:00

来源:生态环境部微博

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年会即将召开

刘友宾:

四、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年会即将召开

经国务院批准,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2018年年会将于11月1-3日在北京举办,年会主题是“创新引领绿色新时代”。

本次年会第六届国合会(2017-2021)的第二次年会。会议将听取国合会“全球治理与生态文明”“绿色城镇化与环境质量改善”“创新与可持续生产和消费”“绿色能源、投资与贸易”四大课题相关政策研究的情况报告,并讨论形成年会给中国政府的政策建议。

会议将设立“迈向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圆桌会以及绿色“一带一路”与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发展路径应对气候变化、2020后生物多样性保护、海洋环境治理、创新引领绿色城镇化、美丽中国2035、绿色消费与绿色转型、创新引领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8个主题论坛。

国合会委员、特邀顾问,中国政府相关部门代表,有关国家和国际组织、驻华使节代表,国内外大学、研究机构、企业界和社会组织代表等总计约400人将出席会议。

下面,请李高司长介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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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李高司长

应对气候变化不是别人要我们做,而是我们自己要做的事情

李高:各位记者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上午好!很高兴就“应对气候变化及碳减排”有关情况和大家进行交流。非常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支持、参与和宣传。

气候变化是全人类面临的严峻挑战。中国高度重视应对气候变化,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应对气候变化不是别人要我们做,而是我们自己要做,是中国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责任担当。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引导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成为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参与者、贡献者、引领者,要求加快推进绿色发展,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构建清洁低碳的能源体系,倡导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落实减排承诺,与各方合作应对气候变化,保护好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球家园。多年来,我们努力走符合中国国情的绿色、低碳、循环发展道路,采取了优化产业结构、节能和提高能效、发展非化石能源、增加森林碳汇、建设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等一系列举措,取得积极成效。

我们将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实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国家战略,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主动适应气候变化影响,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积极参与和引领全球气候治理进程,把握全球低碳发展新机遇,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更好发挥应对气候变化对高质量发展的引领作用、对生态文明建设的促进作用、对环境污染治理的协同作用。

下面我愿意回答媒体记者朋友们提出的问题。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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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应对气候变化的职能调整到生态环境部 是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的举措

人民日报:机构改革后,应对气候变化职能由国家发改委调整到生态环境部,是否意味着在某种程度上有所减弱?

李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这次机构改革把应对气候变化职能调整到新组建的生态环境部,这是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的举措。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涉及到经济社会发展方方面面,关系到国家的全局和长远,从来都不是某一个部委能够单独完成的,需要各部门之间协调配合,需要地方积极落实,需要行业和企业积极参与,也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了解我们国家的应对气候变化管理体制会对这个问题有更好的理解。

我国成立了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这个小组是由总理来担任组长,规格非常高,同时几乎所有的国务院组成部门都是这个协调小组的成员,这充分说明了这项工作需要统筹协调。应对气候变化职能从国家发改委划转到生态环境保护部以后,生态环境部需要在统筹协调方面进一步发挥作用,同时与各个部门加强配合,形成政策合力,同时也要进一步去推动地方行业落实相关工作。党中央国务院赋予生态环境部这项职能,我们一定能把这项职能落实好,把我们工作做好。

应对气候变化是涉及到全球,环境污染治理是国内环境问题治理的工作,但应对气候变化和环境污染治理有很大的潜力进行协同增效。机构调整为我们实现应对气候变化与环境污染治理的协同增效提供了体制机制保障,这对进一步做好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是有利的,同时我们国家已经提出了到2020、2030年中长期的应对气候变化目标,现在最重要的就是抓落实,生态环境系统有非常强有力的监督体系和监督机制,更好的统筹协调利用好这样的体系,对推动我们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目标的实现也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我国将进一步采取更强有力措施落实2030年应对气候变化目标

光明日报:气候变化全球治理与实现我国国家发展战略目标是相协同的,随着中国在全球气候治理中的地位稳步上升,并从最初的参与者变成重要贡献者甚至是引领者,您认为中国今后参与气候变化全球治理的着力点会体现在哪些方面?将有哪些重要举措?

李高:对于应对气候变化问题,我们始终认为这是一个需要全球各国合作应对的重大挑战,没有任何一个国家能够单独应对,我们需要持续推进公平合理、合作共赢的全球气侯治理体系。过去很长时间当中,中国在推动这样一项体系的建设过程中,始终发挥着积极建设性作用。

刚才您也提到,随着中国影响力的不断上升,我们对这个体系的贡献也在不断增强,影响力也在不断扩大。特别是近几年来,习近平主席发挥政治领导作用,参与推动引领全球气侯治理进程,作出重要贡献。习近平主席亲自参加巴黎会议,发表重要讲话,提出中国方案,而且在巴黎会议过程中,在谈判关键时候,与有关国家领导人讨论谈判关键问题,为巴黎协定谈判定调,为达成巴黎协定作出了历史性贡献。

随后又为巴黎协定的签署、快速生效作出非常积极的努力。特别是习近平主席亲自向联合国秘书长递交了中国批准巴黎协定的法律文书。这在以往工作中是很少见,体现了中方对于推动全球治理进程非常积极的态度,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在应对气候变化形势出现不确定性的时候,习近平主席向国际社会发出了中国坚定支持多边进程,坚定支持巴黎协定,百分之百履行自身义务,履行应对气候变化承诺等非常强力的信号,为全球治理进程不断向前发展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在气候变化谈判中,我们也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积极发挥作用,提供中国智慧、中国方案,为进程不断向前发展、不断完善作出自己的贡献。

另一个方面,应对气候变化也需要各国的实际行动。我们在积极推动国际合作机制建立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在积极开展国内应对气候变化行动方面也作出了非常重要的努力。我们提出了2020年、2030年应对气候变化目标,而且把这些目标分解到每一个国民经济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当中,而且分解到地方加以落实,采取了非常强有力的提高能效,优化能源结构,发展可再生能源,优化产业结构等一系列强有力支撑措施,取得了积极进展。我们到2020年碳强度下降目标,2017年比2005年下降了46%左右,这个数字已经超过了到2020年下降40—45%的目标。我们用这样的实际行动来推动国内可持续发展,同时为应对气候变化作出了最大努力,也作出了重大贡献。

下一步,我们仍然要继续和各方共同努力,进一步推动公平合理、合作共赢的全球气侯治理体系不断完善,不断强化各国合作应对气候变化信心,而且推动各国一起朝着全球绿色低碳转型方向不断前进。在国内方面,要进一步采取更加强有力的政策措施来落实我们到2030年的目标,同时还要进一步拓展相关工作,包括进一步控制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进一步深化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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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CC全球升温1.5℃特别报告》向全球展现了应对气候变化的紧迫性

中新社: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近日发布《IPCC全球升温1.5℃特别报告》,评估全球温度升高1.5摄氏度与2摄氏度对气候的影响以及可能的减排路径,请问您如何评价这个报告?请介绍一下我国在碳减排方面采取的举措和成效?

李高:谢谢。今年10月初,IPCC第48次全会通过了IPCC第六次评估报告全球1.5度增暖特别报告,这个报告是根据联合国气候变化巴黎会议决定的授权开展的。巴黎协定也强调我们要实现把温升控制在2度以内的目标,同时也要向将温升控制在1.5度以内作出努力。

基于现有的研究成果,全球科学家经过两年多的努力形成了这份科学评估报告。在此过程中,中国的科学家也积极参与,很多中国的相关研究成果也在报告中有所体现。这个报告主要是评估了全球温升1.5度的影响和风险,探讨了全球温升1.5度目标可能的减缓和适应措施,并与实现全球温升2度目标的影响和成本等进行了比较。报告指出,当前全球平均温度相比工业革命前的水平已经上升了1度,很可能在2030—2052年之间达到温升1.5度。这个结论向全球展现了应对气候变化的紧迫性,提醒各国要坚定向绿色低碳转型的信心和决心,要采取积极务实的措施来应对气候变化的挑战。

同时这个报告对于相关的成本也进行了一些评估,我们认为不管是温升控制在2度以下还是1.5度,都是非常大的挑战,需要在减缓、资金、技术创新等方面采取更加有效的行动。同时我们也认识到要采取相关的行动,需要对科学家的建议做进一步的深入研究和评估,特别是要考虑成本有效性。实现温升控制在1.5度的目标可以采取哪些措施,这些措施需要付出什么成本,能否筛选出符合成本有效性的措施。同时有些措施我们目前还不具备,还需要进一步部署和加强研究。

科学结论已经明确提出了应对气候变化的紧迫性,我们还要经过审慎评估以采取进一步的应对行动。对中国来讲,我们要积极落实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切实把已经提出的目标落实到位。我们已经提出2030年左右二氧化碳排放达峰并争取尽早达峰,我们会朝这个方向加大行动力度,作出更多努力,这对我们国家可持续发展、高质量发展和环境保护也会产生积极的作用。

在过去很多年当中,在各个部门的协调配合和地方行业的积极努力下,我们的目标落实取得了积极进展,刚才我介绍我们到2017年底碳强度比2005年下降了约46%,这个水平已经超出了我们提出的到2020年在2005年的基础上下降40%—45%的目标。非化石能源比例也达到了13.8%,离2020年15%的目标也很接近,我们有望完成。

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国家的可再生能源发展取得非常大的成绩,一是自身发展取得了很大成绩,二是中国的可再生能源发展降低了可再生能源的成本,推动了可再生能源在全球的普及,这实际上也是我们对全球应对气候变化作出的重要贡献。我们在努力推动减少化石能源的消费,特别是煤炭消费,在这方面也取得积极成效。如果对比2017年和2005年的数据,2017年煤炭消费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例是60%,2005年这个数字是72%。如果考虑到中国的能源消费总量,这12个百分点的下降是非常巨大的数字,体现了中国在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推动经济转型升级方面作出的艰苦努力和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作出巨大贡献。经过近年来的努力,我们已经初步扭转了中国温室气体排放快速增长的趋势,增速显著放缓,已经显露出排放进入了平台期,这也是非常显著的成效。

下一步,我们还要在新的形势下,按照习总书记的要求,按照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的安排和部署,进一步做好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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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波兰气候大会成功标志是完成巴黎协定实施细则谈判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国广记者:我们知道,第24次联合国气候大会将在波兰举行,对《巴黎协定》细则进行审议。请问中国在此次会议上将有何表态?对于大会结果有何期望?

李高:谢谢,今年年底将要在波兰召开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这次大会我认为对于提振全球应对气候变化信心和决心,对推动巴黎协定全面有效实施具有非常关键的作用,所以也受到了国际社会的普遍关注。巴黎协定是气候变化全球治理进程中里程碑式的成果,也是在各国领导人推动下达成的。习近平主席发挥了重要领导作用,体现了世界领导人风范。我们现在的任务就是要把领导人形成的政治共识落到实处,今年卡托维兹会议最主要的任务就是要完成巴黎协定实施细则谈判的任务,对中国来讲我们非常期待与各方共同努力,推动卡托维兹会议取得成功,成功的标志就是完成巴黎协定实施细则谈判,使巴黎协定能够在2020年后得到实施。

怎么样实现这样一个目标,我想首先我们要遵循巴黎协定的相关授权、巴黎协定相关规定和相关要求。巴黎协定实施细则谈判不是抛开巴黎协定去搞新的东西,而是在巴黎协定的基础上考虑相关落实措施,核心就是我们要处理好公平、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和各自能力原则,考虑各国国情。偏离这样一个原则,我们就很难取得共识,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

另外一个方面,巴黎协定落实涉及方方面面,巴黎协定实施细则也涵盖很多内容,包括减缓、适应、资金、技术、能力建设等,各方面谈判要平衡推进,最后有一个平衡的结果。不能只管一部分,不管另一部分,没有平衡结果,卡托维兹会议最后成果肯定是一揽子的成果,需要对所有要素平衡对待。

还有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在实施巴黎协定当中,我们需要有一个客观认识,这个客观认识就是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之间在能力上是有很大差别的,我们要认识到这样的客观事实,要把客观事实反映到实施细则当中。我们在谈判当中也感觉到,一个是有些利益方有偏离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的倾向,我们希望这种倾向能得以纠正。另外一个方面,在谈判当中我们也感觉到有些缔约方对某些内容特别关注,对一些发展中国家的关切不那么关注。比如有的国家提出很详细的要求,在减缓问题上提出很详细的要求,实际上不是发展中国家不愿意提供这些信息,但是能力确实有限,而且如果考虑到国家自主贡献,很多发展中国家提出的目标都取决于发达国家的资金支持,而对发展中国家提出在资金问题上是不是能提高透明度的要求,发达国家又采取了不同标准,这样就会对谈判带来一些阻碍。

有时候我在想,中国传统文化教我们怎么做人时候有一条,严于律己,宽以待人,我们谈判过程中发现有些发达国家好像跟我们的文化显示出一种差异,采取的是一种严于律人,宽以待己的方式,这样的方式可能对我们达成协议造成困难。我想我们要在谈判中积极作出努力,作出中国贡献,中国贡献其中一个部分是不是也可以考虑把老祖宗留下的传统智慧贡献给全世界,推动他们取得进展,我觉得这是很重要的一个方面。

当然刚才讲了最重要的任务是完成实施细则的谈判,刚才我讲实施细则涉及到非常多的方面。在8月底、9月初的曼谷谈判会议上,各方形成的文件有300多页,怎么把300多页包含很多不同选项的案文变成我们最后的会议决定,这也有很大挑战。同时,考虑到这些挑战,我们对于完成实施细则谈判也有一个合理预期,我们要完成,要对关系到巴黎协定实施的主要方面、主要措施,我们一定要达成。也可能不排除还有一些技术性非常强的技术问题,如果时间不允许,我们可以留着以后讨论,也不影响我们达成巴黎协定实施细则的总体框架和主要方面。

另外,我想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会影响到卡托维兹会议成功,就是资金问题。资金问题始终是气候变化谈判中的核心问题,实际上它也是影响到发展中国家能不能有能力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作出更多努力和更大贡献的非常核心的问题,所以我们也希望发达国家能向发展中国家提供充分有效的资金支持,作出更加强有力的承诺,提供更加详细的信息,增强互信,增加发展中国家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采取更多行动、作出更多努力的信心,对发展中国家关心的资金方面议题给予积极、建设性的回应,只有这样我们才能顺利推动卡托维兹会议谈判。

同时卡托维兹会议谈判除了以巴黎协定实施细则为核心以外,我们还有一些很重要的活动安排,包括我们要开展塔拉诺阿对话,各国以讲故事的方式分享各国在推动绿色低碳转型、采取应对气候变化政策措施行动方面的实践经验。我想这样的对话非常有意义,也非常重要,通过这样的对话,能够看到大家的共同努力,能够让大家认识到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推动全球绿色低碳发展,不仅必要,而且可行,从而增强各国在未来进一步强化相关行动的信心,这个对话我们也会积极参与。

同时还要召开对于2020年前承诺的盘点。推动全球气侯治理进程不断向前发展很重要的一点就是互信,互信的重要前提是大家承诺的事情,要抓紧落实。这样的活动就是让我们盘点我们作出的承诺,特别是发达国家已经作出的在2020年前减排、提供资金支持相关的承诺,有没有落实,还需不需要采取进一步行动。做好这样的落实工作非常重要。同时我们希望重要的法律文件能够在卡托维兹会议之前或者期间生效,对推动全球气候治理进程也是非常重要的信号。

总的来讲,时间紧,任务重,挑战很大,也存在一定不确定性。但也有很好的消息,前不久在波兰召开了卡托维兹会议部长级预备会上,部长和代表们表达了努力推动卡托维兹会议取得成功、顺利完成巴黎协定实施细则谈判的意愿,这为我们推动相关谈判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这段时间以来,中方和有关方面一直在积极开展磋商,与各国就谈判问题磋商非常密切。我们跟欧盟进行了磋商,下一步还要跟“77国+中国”发展中国家集团进行磋商,进行跟立场相近发展中国家、基础四国等集团进行磋商,我们要与美国等其他发达国家进行磋商。磋商目的就是尽可能寻找共识,推动谈判向前走,争取在卡托维兹会议前尽可能多得事前解决相关技术问题和政治问题,为卡托维兹会议成功打下坚实基础。我们也会全力支持主席国波兰为卡托维兹会议取得成功做的一系列努力,会支持公约秘书处相关工作。我们希望卡托维兹会议能遵循公开透明、协商一致、缔约方驱动的原则。我们会跟各方共同努力,积极贡献中国智慧、中国主张,跟各方一道推动卡托维兹会议取得成功,从而推动全球气候治理体系继续向前发展,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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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违法生产、使用和销售ODS行为 生态环境部的一贯态度是“零容忍”

中国日报:前段时间,生态环境部开展了消耗臭氧层物质专项执法检查,请问检查行动的最新进展如何?发现和处理了哪些问题?

刘友宾: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发展中大国,中国政府一贯高度重视国际环境公约履约工作,把严格执法作为巩固履约成果的重要保障。自从加入《蒙特利尔议定书》以来,我部及地方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始终严格执法,严厉打击消耗臭氧层物质(ODS)违法生产、使用和销售行为,坚决采取“零容忍态度”。这个态度是一贯的。

2010年至2018年上半年,全国查处非法生产ODS案件24起,非法使用ODS案件44起,非法销售ODS案件5起。其中,涉及三氯一氟甲烷(CFC-11)非法生产案件14起,销毁非法CFC-11约84吨,并拆除生产设施;对非法使用CFC-11的4家企业进行处罚。

2018年8月,我部组织全国各省(区、市)生态环境部门开展了消耗臭氧层物质专项执法检查。此次专项执法检查一方面从源头端入手,广泛收集信息,查找非法生产线索,捣毁了位于辽宁省、河南省的2家非法生产三氯一氟甲烷(CFC-11)窝点,现场查获各类生产原料177.6吨、非法生产的CFC-11 29.9吨。目前,上述原料及产品已妥善封存,待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相关涉案人员已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另一方面从使用端入手,严打非法使用ODS行为,追溯非法ODS来源。全国共排查相关企业1172家,检测发现10家组合聚醚企业的部分批次物料中含有CFC-11,地方生态环境部门依法对其进行了立案处罚。

今后,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坚决打击违法生产使用销售ODS行为,加强监督管理,对涉ODS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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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减少1吨CO2排放 会相应减少3.2公斤SO2和2.8公斤NOx

中国青年报:今年两会上,李干杰部长表示,生态环境部职能调整打通了CO和CO2。请问在污染物控制和节能减排协同治理方面,贵部有哪些举措?下一步还将开展哪些工作?

李高:应对气候变化其中一项核心任务是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温室气体排放最主要的来源是化石能源消费导致的二氧化碳排放。中国的能源消费以煤为主,煤的消费也是导致大气污染最主要的来源。大气污染治理和应对气候变化在目标措施等方面是有协同效应的,更好地协调相关政策和行动将更好地发挥协同增效的作用。过去几年我国制定实施了大气污染治理的行动方案,采取了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新增产能、推动清洁生产、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强化节能环保约束等措施,这在很大程度上也是我们应对气候变化的措施。通过大气污染治理行动方案的落实,空气质量显著提升。据统计,落实这样的行动计划在过去几年当中实现了1.75亿吨二氧化碳当量的减排。提升空气质量的行动对我们实现应对气候变化的目标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前面我也介绍了,我们在推动应对气侯变化目标实施过程中采取了调整能源结构、优化产业结构的一系列措施,在碳强度控制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绩。我们也做过相关的测算,我们每减少一吨二氧化碳排放,会相应的减少3.2公斤的二氧化硫和2.8公斤的氮氧化物排放,所以我国超额实现碳强度下降目标也是为大气污染治理作出了贡献。

今后,应对气候变化的职能转入新成立的生态环境部,为我们进一步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和大气污染治理的统筹、协同、增效提供了机制体制保障,下一步我们要在应对气候变化、温室气体排放控制、大气污染治理以及更广泛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在监测观测、目标设定、制定政策行动方案、政策目标落实的监督检查机制等方面进一步统筹融合、协同推进。我也相信在生态环境部的部署下,应对气侯变化工作将继续推进,同时也将为我国大气污染治理发挥协同效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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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为京津冀今年秋冬季PM2.5等减排目标设定降低了”是对方案的误读

路透社:有自媒体认为,受中美贸易战影响,中国开始放松治理污染的力度,以刺激经济增长。如近日出台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要求,京津冀及周边地区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3%左右,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同比减少3%左右,但去年要求是下降15%,今年的目标太过宽松。对此您怎么看?

刘友宾:按照国务院印发的《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要求,生态环境部会同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制定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对秋冬季“PM2.5平均浓度下降比例”“重度及以上污染减少天数”提出目标任务,要求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下降3%左右,汾渭平原下降4%左右。应该说,这个目标的设定是实事求是的,是经过专家反复论证的,是经过有关方面和地方反复研究的,是根据目前我们的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以及空气质量改善的进程而确定的。实现这个目标,压力还是非常大的,任务也是非常艰巨的。认为今年这个目标设定降低了大气污染防治力度,是对方案的误读。

方案目标的确定主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一是坚持稳中求进。大家知道去年通过攻坚行动很多地方蓝天白云重现,人民群众蓝天获得感不断增强,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去年攻坚行动取得的成果里面既有人努力的因素,也有天帮忙的因素。据专家评估测算,在PM2.5下降的25%比例中,“天帮忙”占三分之一左右,即“天帮忙”导致PM2.5浓度下降8.5%左右。今年,在正常气象条件下,要保证空气质量同比不恶化,我们首先要通过“人努力”抵消去年“天帮忙”8.5%的下降比例,再加上今年秋冬季空气质量改善目标3%,实际上,我们今年空气质量改善任务为11%以上。

此外,根据国家气候中心预测,今年12月至明年2月,京津冀、汾渭平原气温与历史平均水平相比可能还要偏高1-2摄氏度,降水量偏低两成,大气扩散条件与上年同期相比明显偏差。综上来看,完成今年秋冬季空气质量改善目标3%任务相当艰巨,大气污染防治力度依然很大。

二是秋冬季目标与年度目标不存在替代关系,各地需在努力完成秋冬季目标的同时,还要保障实现年度目标。秋冬季目标是指2018年10月-2019年3月,年度目标是全年1月到12月,两者有关系,但不完全相同。今年前期空气质量大幅改善为全年目标实现奠定了较好基础。从“十三五”空气质量改善进度来看,目前总体上也超过时序进度。虽然今年秋冬季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幅度较去年有所降低,但并未降低年度目标要求。

三是尊重空气质量改善的客观规律,确定空气质量改善目标。随着大气污染治理工作不断深入,在区域空气质量得到明显改善的同时,减排空间也进一步收窄,剩下的都是难啃的骨头,包括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用地结构等,这些结构优化调整不是一蹴而就的,效果也不可能立即显现。要充分认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往后降低1微克都越来越困难。

为确保今年秋冬季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按期完成,我们在攻坚方案中提出进一步任务要求和保障措施。一是强化治本之策,立足结构优化调整,着力建立污染减排长效机制;二是强调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加强对地方和企业的差别化指导;三是严禁各地采取“一刀切”方式,严格依法依规,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工作。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美丽中国,是党和政府立足中国国情、顺应人民群众新期待做出的战略抉择。我们将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坚定不移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定不移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全力以赴确保完成既定的各项环境目标任务,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环境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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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排放交易体系从启动到实际交易 需要经历一段时间作相关工作准备

经济观察报:自去年12月,我国启动碳排放交易体系以后,目前我国碳市场建设情况如何?有媒体称,目前碳市场仍没有完成一笔交易,没有实质性进展,请问存在哪些问题?

李高:建设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是利用市场机制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这项工作也是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我们扎实工作、逐步推进。

刚才我讲扎实推进,怎么体现?早在2011年,我们在北京、天津、上海、湖北、重庆、广东和深圳等7个省市就启动了地方碳交易试点工作,为建设全国碳市场摸索规律、探索经验。试点工作启动以来,相关的省市做了非常大的努力,体现了敢于创新的担当精神,相关工作取得积极进展,截至今年8月底,试点地区的碳排放配额交易量达2.64亿吨二氧化碳当量,交易额约60亿人民币,企业的履约率保持较高水平,试点碳市场范围内的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实现“双下降”,试点地区在碳市场制度建设和实际运行方面积累了很多经验,培养了专业人才队伍,这也是我们希望看到的。地方碳交易试点工作自2011年启动,但实际交易是在2013年6月以后陆续开展的,存在一定时间差,也就是说碳市场的工作需要一段时间作相关工作准备。

在推动地方试点的过程当中,我们在与我国实际国情相结合的基础上,从制度建设、市场管理运行的各方面积极学习借鉴国际经验,特别是欧盟和美国加州的碳市场。同时,我们也从国际碳市场实际运行出现的问题当中认真汲取教训,逐步的推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建设。

去年底,经国务院同意,我们发布了《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方案(发电行业)》,标志着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的正式启动。这个方案是全国碳市场建设的一项重要成果,明确了我国碳市场作为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政策工具的工作定位,提出了碳市场建设各方面的目标任务,同时也明确了率先从发电行业起步,按照先易后难、稳中求进的安排,分阶段、分步骤推动全国碳市场建设的工作思路,提出了加强防范金融等方面风险的工作要求。碳市场建设还要充分发挥碳市场对控制温室气体排放,降低全社会减排成本的作用。

碳排放交易体系启动后,我们开展了一系列的工作,第一是持续推进完善全国碳市场的制度体系建设,核心就是要推动出台《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作为全国碳市场建设运行的基础的法律框架,目前条例草案已经形成,并已经过多次修改,这项工作我们正在和各相关部门积极协调,争取尽快出台。同时,我们也将加快出台包括碳市场管理办法、企业碳排放报告管理办法、核查机构管理办法等相关配套制度,这些工作在技术层面已经过反复的讨论、研究,形成了比较成熟的方案,在管理条例出台以后我们将适时推出相关配套管理制度。

此外,我们还持续推进全国碳市场的基础设施的建设,一是初步建立了企业碳排放数据报送系统,下一步将加以优化,跟地方系统进行对接,更好发挥作用。二是要建立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和碳排放权交易系统,这些系统的建设都是非常复杂的工作,我们前期已经提出了相关工作方案,下一步将尽快优化完善方案,加紧相关基础设施的建设,为碳市场的实际运行奠定基础。

第三,我们持续推进重点排放单位的历史碳排放数据报告、核算和核查以及检测计划的制定工作,督促指导地方全面完成2016年、2017年排放单位历史碳排放数据的报送、核算和核查相关工作。碳市场建设的关键点就是排放数据,数据质量决定了配额分配的精准程度,也决定了碳市场运行的效果,有大量的工作要开展。我们将在为确保数据质量的基础上,进一步制定相关的配额分配方案。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明确了从发电行业起步,围绕发电行业我们也做了大量的工作,今年9月6号生态环境部召开了发电行业参与全国市场的动员部署会,发电行业的行业协会,相关企业集团、第三方核查机构和地方政府均参加了会议,会议目的就是对于整个发电行业做动员,督促做好发电参与全国碳市场建设的准备工作。我们还对发电行业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工作,进一步抓实发电行业参与碳市场相关工作。在此基础上,我们目前正在研究制定发电行业配额分配技术指南,在摸清数据的基础上,科学制定配额分配技术指南,指南出台后还要开展相关配额试算,对指南进行检验验证。此外,我们也围绕碳市场开展相关能力建设,包括对相关部门的能力建设,对地方的能力建设,对相关企业的能力建设和对第三方核查机构的能力建设。以上工作工作量很大,需要我们作出很大的努力。

在完成好相关的技术准备、建设好基础设施后,还要经过一段时间的测试,对整个系统和市场交易的各个环节进行检验,看看我们的体系是不是稳定可靠,在此基础上,我们才会过渡到实际交易。前面我也说到,从地方试点的实际情况和国外的实践经验来看,从启动这个体系到实现交易,需要经历一个过程,我们希望通过积极的努力、扎实的工作,使得这个过程尽可能缩短,但时间要服从工作质量,建设全国碳市场是我们重要的工作目标,确保碳市场的平稳启动、平稳运行前期也还有大量扎实的工作要做,我们也将尽全力推动碳市场尽快实现交易,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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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渭平原攻坚行动方案印发 提出秋冬季PM2.5下降4%左右浓度目标

北京晚报:近日《汾渭平原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正式印发,请问对比《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该方案有哪些特点?在大气污染治理上的针对性在哪里?

刘友宾: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决策部署,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和长三角、汾渭平原大气污染防治协调小组先后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攻坚行动方案已正式印发,长三角地区攻坚行动方案即将印发。

近年来,汾渭平原三省不断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力度,环境空气质量有所改善,但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汾渭平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是结构性污染较为突出,重化产业聚集,能源结构偏煤、产业结构偏重、运输结构偏公路的问题比较突出。二是散煤清洁化替代、“散乱污”企业的综合整治、“公转铁”的进展相对缓慢滞后。三是治污压力传导还不到位。

汾渭平原攻坚行动方案提出了空气质量改善目标: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细颗粒物平均浓度下降4%左右,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同比减少4%左右。汾渭平原攻坚行动方案充分借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治理攻坚行动的经验,针对本地区存在的突出问题,对调整优化产业、能源等结构,强化区域联防联控方案,以及加强基础能力建设进行了部署。

方案着重强调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稳妥推进冬季清洁取暖。坚持以保障群众温暖过冬为第一原则;坚持以供定需,以气定改;坚持因地制宜,综合施策;坚持先立后破,不立不破。同时,做好应急预案,切实做好“压非保民”工作,确保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二是全面开展“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在整个工作推进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和严格禁止“一刀切”,严格禁止“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敷衍应对做法,坚决避免以生态环境为借口紧急停工停业停产等简单粗暴行为;坚决遏制假借生态环境保护名义开展违法违规的活动,对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要严肃追责问责。

三是严厉打击“黑加油站点”。油品质量是解决机动车污染问题的突出短板,“黑加油站点”严重影响机动车污染治理成效,必须予以坚决打击。同时研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防止个别“黑加油站点”死灰复燃。

四是不断强化扬尘综合治理。对施工工地扬尘,要做到建筑工地“六个百分之百”,将扬尘污染防治纳入文明施工的管理范畴,建立扬尘控制责任制度。

五是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对一些不满足环保要求的企业,没有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不符合产业、环保政策的企业,要实施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和运输,对重点行业错峰生产要细化到具体生产线、工序和设备。同时,对于达标排放的标杆企业,坚决反对纳入错峰生产。

六是要落实党政主体责任。切实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对工作不力、推进缓慢的地方将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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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煤炭消费和煤电逐步减少是大趋势 总体政策方向和力度没有变化

华夏时报:有外媒报道称,当前中国的煤电装机容量依然在增多,煤矿生产量也在增加,请问这是否会给中国应对气候变化上增加压力?

李高:优化能源结构、发展可再生能源、控制化石能源特别是煤炭的消费是非常重要的政策措施。在过去的很多年当中,中国努力采取措施并取得了显著成效,我们在淘汰小发电机组和落后发电机组方面采取了非常强有力的措施。目前中国煤炭机组的效率已经走在了世界的前面,我觉得这是非常不容易的。同时从效果来看,我前面已经介绍过,煤炭消费在能源消费总量中的比例从2005—2017年出现非常大的下降,从占72%下降到60%。对很多国家来讲这个量是难以想象的,这也显示了我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控制煤炭消费的决心和措施的有效性。

我前面也介绍了,因为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包括对煤炭消费的控制,我国温室气体排放控制取得了显著成效,已从快速增长逐步过渡到增速降低,接近于进入平台期,这是一个非常大的成效。

但是我们也要客观地认识到,温室气体排放和能源结构调整都是跟经济社会发展紧密联系的,所以在某种程度上也会受到经济形势的影响,即便有一些反复也是正常的,就像经济发展当中的波动一样。我们的总体政策方向和政策力度没有任何变化,会进一步强化对煤炭消费的管控,进一步把政策的重心集中到更好地发展非化石能源上来。我想中国煤炭消费和煤电逐步减少是大趋势,应该以客观的态度来看待,这不会影响我们实现应对气候变化的目标和任务。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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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黑臭水体整治要有长远眼光 要给城市留下更多生态空间

第一财经日报:近期,石家庄某地填埋黑臭水体,以及江苏扬中等个别地方反复用清水冲洗河道,走捷径治理黑臭水体的做法,引发不少关注。请问生态环境部对此有何评价?

刘友宾:我们注意到相关报道。最近我们邀请记者朋友们参与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相关工作,朋友们发了很好的报道,我们对大家表示感谢。黑臭水体形成的主要原因是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存在短板,导致城市的污水和垃圾不能得到及时有效处理,污染了河流。

我们一贯主张治理城市黑臭水体要坚持标本兼治,解决黑臭水体的根本措施就是要建立完善的污水、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理体系,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实现黑臭水体治理长治久清。

对黑臭水体的整治只是城市的基础性、基本性、底线性工作,不是生态环保工作的全部。一些城市因为历史原因,水体面积逐年减少,普遍缺乏生态空间。城市黑臭水体整治一定要有更长远的眼光和更宽广的视野,不是仅仅治理好几处黑臭水体就完了,应该让城市有更多鸟语花香的生态空间,给人民群众更多的美好家园感、环境幸福感,真正让人们“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

所以一般情况而言,我们不赞成用简单的填埋等方式消除黑臭水体,还要对当地是否建立了完善的污水、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理体系进行严格检查。如果检查发现,地方没有建立完善的污水、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理体系,即使水体被填了,我们仍然认为这些地方没有完成整治。因此,我们会对治理黑臭水体的根本措施是否落实到位一抓到底,反复检查,确保黑臭水体问题得到彻底解决,留下更多生态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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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氧化碳人均排放或历史累积的人均排放量 我们远远低于很多发达国家

封面新闻:有外媒指责中国,说中国是最大二氧化碳排放国。您怎么评价?

李高:谢谢你的问题。当今的气候变化是由于发达国家工业革命以来无节制地排放温室气体造成的,发达国家对于造成气候变化是最大的责任者,这也是为什么我们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当中有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的责任是有区别的,发达国家有更大的责任。我觉得可以从几个角度看待中国的温室气体排放,一方面看到我们的总量,但另一个方面我们也要看到中国是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是全球人口最多的国家。如果衡量人均排放或历史累积的人均排放,我们要远远低于很多发达国家。

之前我也讲到应对气候变化和经济发展的紧密联系,在看到中国温室气体排放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近年来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贡献了全球经济增量的约30%,为实现全球的共同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

同时,中国在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方面采取了坚决、有效、有力的措施。前面我也介绍了,我国提出了到2020年和到2030年的气候行动目标,并纳入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当中,这些目标是在国内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目标,加强了应对气候变化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的力度。从实践来看,我们在实际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当中取得了明显成效,初步扭转了温室气体排放快速增长的局面,为自身的可持续发展和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作出了重大贡献。我们减少的温室气体排放也是全球最多的。

所以只要本着客观的态度来看待中国的温室气体排放,不难得出正确的结论,谢谢。

刘友宾: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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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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