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9-29 09:39
来源:生态环境部
三是坚决治理车船污染。天津港全面禁止重型柴油货车散运煤炭,提前3个月完成国家任务,每年减少汽运煤炭6000万吨。严格落实中、重型柴油货车外环线及以内区域限行。新增淘汰老旧车12.9万辆,对4713辆重型柴油车安装颗粒物捕集器(DPF),投入使用1200余辆智能渣土车,全面供应国六标准车用汽柴油。
四是坚决治理工业污染。火电、钢铁、水泥、有色等重点行业全部达到特别排放限值。452家挥发性有机物重点企业逐一完成治理改造。181家钢铁、铸造、建材等企业全部实施无组织排放治理。实施秋冬季重点行业错峰生产和运输,2017年10月1日起,焦化企业延长出焦时间至48小时,24家重点用车企业实施错峰运输;2017年采暖季期间,393家重点企业实施错峰生产。2018年6月印发实施《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在国内首次提出煤电机组烟气温度控制要求,对22套公共煤电机组启动“烟羽脱白”治理。
五是坚决应对重污染天气。坚持京津冀协同联防联控联治,统一应急标准、应急措施、应急响应,对128家重点企业、2299家一般企业、3543个各类工地逐一落实停限产要求,实施清单化管理,全力削减污染峰值。
(三)着力推进水污染防治。
一是加大控源治污力度。强化工业集聚区整改和管理,完成14个市级及以上工业集聚区污水处理设施整改,对进度滞后的天津潘庄工业区等5个工业集聚区实施区域限批,全市市级及以上工业集聚区全部达到污水集中处理要求。积极推进重点行业专项整治,完成整治工程15项。加快城镇生活污染治理,实施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实施合流制地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建设污水管网176公里,截至2017年底,全市城镇和建制镇污水集中处理率分别达到92.5%、82.5%。2018年以来,全市合流制及管网空白区域分别减少8.7平方公里和123.6平方公里。实施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完成125个建制村环境综合整治,完成893家规模养殖场粪污治理工程。加强畜禽养殖禁养区监管,杜绝禁养区内违法养殖活动。制定出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和旱厕改造工作方案》,完成324个村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实施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全市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86%;主要农作物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36%。加强污泥处理处置和监管,全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87%以上。制定“一坑一策”整治方案,全市66个工业纳污坑塘全部完成治理。
二是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市域内实现市、区、乡镇、村四级河长全覆盖,实现河长、湖长、湿地长、坑塘长“四长”统管,河湖管护责任落实到位。坚持分级抓,各级河长主动巡河履职,累计巡河30余万次,形成市领区、区督镇、镇带村的管水、护水、治水新格局。坚持系统治,深入开展河湖水环境大排查大治理大提升、水污染防治等专项行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坚持严格管,将河长制纳入市级督查内容,对整改不力的区挂牌督办。经水利部评估,天津市河长制工作达到了“四个到位”总体要求。
三是加强水生态环境保护。编制河道水系连通工程方案,构建覆盖全市的连通循环系统。科学调度生态水源和雨洪水资源,为重要河湖湿地和缺水区域实施生态补水,2018年以来累计补水7.2亿立方米。建成规模3万吨/日的营城再生水厂,2017年全市再生水利用量为3.5亿立方米,再生水利用率为35%。全面加强中心城区河道水生态修复,通过增氧、曝气、除藻、生态浮岛等措施,推动水质有效改善。
四是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与河北省共同建立引滦入津上下游生态补偿机制,协调推动潘家口、大黑汀水库清理网箱养鱼,积极支持和推进上游地区实施水源地保护与治理工程。完成宁河北等5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205个千人以上农村集中式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依法保护饮用水源地水质。集中清理于桥水库22米高程线内住户、棚舍等违章建筑万余平米。建设于桥水库入库河口湿地,净化上游来水,削减入库污染物。完善地表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网络建设,2017年以来建成水质自动站55座,累计完成98座,覆盖全市64条一二级河道、5个湖库及4个饮用水水源地,全市水质自动监测网络基本形成,实现一个平台管水质。
五是加快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全市建成区25条黑臭水体已完成全部治理工程,初步达到国家明确的“初见成效”标准,建立长效机制,开展治理效果评估,巩固治理成果。编制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三年作战计划,通过控源、截污、治河,进行系统治理,到2020年全市基本消灭黑臭水体。
(四)着力推进环境综合整治。
一是加强土壤污染防治。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建设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和信息化管理平台。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推行秸秆还田、实行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控制农药使用。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建立污染地块名录。有序开展污染治理与修复,启动天津农药厂等污染地块场地调查及治理修复。加强污染源监管,确定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二是强化危险废物管理。建立并逐年更新涉酸、涉危险废物企业清单,持续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考核,严厉打击倾倒废酸及各类危险废物的违法犯罪行为,推动北辰区、静海区废酸集中处置设施建设和天津市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场建设。
三是推进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制定天津市环城四区垃圾处理设施规划选址建设方案,东丽区、西青区、北辰区综合处理厂和武清区、宝坻区、宁河区、静海区、蓟州区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按计划顺利推进。制定《天津市环城四区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实施方案》,规范垃圾处理设施规范建设运营。
四是加强环境噪声治理。开展噪声源排查,建立社会生活、企事业固定设备、施工和交通等噪声源花名册。制定《天津市城市环境噪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集中开展城市环境噪声专项整治行动。
五是加强饮食服务业治理。建立全市餐饮服务业单位动态更新机制,全市16930家餐饮服务业单位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开展油烟专项执法整治工作,检查餐饮服务业单位8989家次,整改问题单位1991家次。
六是加强城市综合管理。强化监督考核和信息化管理,对行政执法活动推行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完成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视频监控系统与公安技防网互联互通、信息系统地理信息数据测绘更新。落实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五年行动方案,全市查处违法建设530.2万平方米,超额完成住建部2017年治理指标任务。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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