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9-19 09:48
来源:山东省委
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培育发展一批骨干企业。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积极探索区域环境托管服务等新模式,鼓励新业态发展和模式创新。加快推进碳排放权、用能权、水权交易。
(二)推进公众生活绿色健康。围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开展活动,倡导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推进衣食住行全面绿色化,以绿色消费倒逼绿色生产。限制一次性餐具生产和使用。推进绿色建筑行动,县城及以上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新建建筑全面执行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标准,稳步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与绿色化改造,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绿色建材产品和绿色施工模式。提倡绿色居住,大力推广节水器具、节电灯具、节能家电、绿色家具等。鼓励绿色出行,加快城市绿色公共交通体系和交通工具公共租赁体系建设。
八、改革完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
(一)全面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领导。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各级党委、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及生态环境质量负总责,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其他有关领导成员在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建立省、市、县(市、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健全完善委员会成员责任机制、考核机制和奖惩机制,落实“管发展就要管环保、管生产就要管环保、管行业就要管环保”的一岗双责要求。严格生态环境质量管理,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生态环境质量不达标区域的市、县级政府,要于2018年年底前制定实施限期达标规划。各市、各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每年向省委、省政府报告。
按照中央要求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实行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全面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加强生态文明建设重大决策部署的跟踪审计。实行市县乡三级生态环境质量排名,强化通报、约谈、限批等措施。完善省级环境保护督察体系,开展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专项环保督察。
对各市党委、政府和负有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的省有关部门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彻底,履行职责不到位,污染防治攻坚任务完成严重滞后,区域生态环境问题突出的,约谈其主要负责人,责成其向省委、省政府作出深刻检查。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建立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违法违规干预环境监测执法活动、插手具体生态环境保护案件查处的责任追究制度。
(二)更好发挥政府生态环境保护的主导作用。实施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改革。全面完成省以下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开展南四湖、东平湖流域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机构设置试点。完善海域生态环境管理体系和农村环境治理体系,明确承担机构和人员。
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法治体系。制定、修订资源环境类地方性法规规章,推进生态环境执法规范化建设。完善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落实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加大对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制裁和处罚力度。
健全生态环境经济政策制度体系。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财政保障重点,逐步建立常态化、稳定的财政资金投入机制。国有资本要加大对污染防治的投入。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完善居民取暖用气、用电定价机制,支持实施气代煤、电代煤工程;完善助力绿色产业发展的价格、财税、投资等政策。实施能效和环保“领跑者”制度。落实环境保护、生态建设的税收优惠政策,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属于高新技术企业的按规定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
加强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按省市县乡不同层级工作职责配备相应工作力量。健全完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建成全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开展全省生态环境领域大数据应用,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综合监控平台,开展全省生态环境状况评估。对重点区域、流域、行业进行环境与健康调查,加快推进生态环境健康风险管理试点工作。健全跨部门、跨区域环境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建立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
(三)夯实企业环境污染治理的主体责任。强化监管约束,倒逼企业治污。加快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制度,对固定污染源实施全过程管理和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将排污许可制度建设成为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的核心制度,实现“一证式”管理。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健全环保信用评价、信息强制性披露、严惩重罚等制度,将企业环境信用信息纳入省公共信用平台和山东省域征信服务平台,记入信用档案,通过信用中国(山东)等网站向社会公开。建立跨部门联合奖惩机制,将环境违法信息作为政府、金融机构等对企业执行财税、信贷、产业政策的重要参考。推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构建市场体系,引导企业治污。建立多层次的绿色金融体系,支持金融机构大力发展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等金融产品,支持设立市场化运作的各类绿色发展基金。在环境高风险领域推行环境污染责任强制保险制度。推进社会化生态环境治理与保护,规范支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对政府实施的环境绩效合同服务项目,公共财政支付水平同治理绩效挂钩。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施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
依靠科技进步,推动企业治污。针对大气、水、土壤等问题,开展重点领域科技攻关,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生态环境问题开展对策性研究。打造政产学研金服用“北斗七星”创新共同体,发挥企业的技术创新主体作用,形成源头预防、末端治理和生态环境修复的成套技术和装备。加强环保科技成果共享平台建设,推动技术成果共享与转化。
(四)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提高环保意识。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培育普及生态文化。把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党政领导干部培训体系,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和普法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推动生态文明示范创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活动,创建一批生态环境保护教育基地、科普基地,开展创建节约型机关、绿色城镇、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家庭等行动。
编辑:刘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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