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9-07 11:33
来源:湖南政府采购网
(2)近三年(2015年-2017年)平均净资产应在人民币5亿元及以上【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如是外币,以当年12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
(3)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以及相应的投融资、偿债能力;
(4)申请人至少拥有1个在国内采用机械炉排炉工艺并已运营的规模为700吨/日(含)以上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业绩(需提供业主证明、特许权协议等);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资格预审方法及合格社会资本申请人确定方法
1、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不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申请人的数量。
2、合格社会资本申请人确定方法
2.1依法组织评审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核,满足以上资格要求并通过符合性审查的社会资本申请人,即为合格社会资本申请人,并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
2.2合格社会资本申请人达到三家或三家以上,方可进入本次采购活动下一环节。
2.3本项目不再进行资格后审,拒绝进行资格后审的投标。
2.4若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人的数量不足3家的,在调整资格预审内容后重新组织资格预审;经重新资格预审后合格的社会资本还是不足3家的,经财政部门批准后,可采用其他方式确定供应商。
六.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资格预审者,请于2018年9月6日始,自行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dggzy.hnloudi.gov.cn/)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2、资格预审文件不收费。
七.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1、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资格预审申请人于2018年9月28日09时30分前(北京时间,下同)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2、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接收。
4、资格审查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原件参加资格审查会,否则,资格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5、各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采购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八.其他说明
1、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新化县人民政府网》网上发布。
2、采购人可能对本资格预审公告进行修改,若有修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通知申请人修改资格预审文件。经项目授权主体同意,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本项目采购活动并无需向报名申请人承担任何责任,采购人具有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3、采购人将向资格预审入围的申请人发出采购邀请书。未收到采购邀请书的申请人则不能入选成为本项目的投标人,采购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解释的责任。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新化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址:新化县
联系人:曾女士
电话:18973893678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沙市东二环一段1139号湖南国际商务中心五楼
联系人:田甜、王学海
电 话:0731-84446410、84447300 转5028 15581600098
行政监督:新化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邹主任
电 话0738-3261065
此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编辑:程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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