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9-01 09:45
来源:生态环境部
我们一直反对不分青红皂白、不分违法合法的“一刀切”行为。任何一起这种行为,其影响都是极其恶劣的,都是不能容忍的。对个别地方出现的问题,我们坚决进行纠正。同时,我们也要警惕另一种情况,一些地方和单位动辄拿环保说事,实际上其违法违规行为和环保“风马牛不相及”,是给环保抹黑。今天凌晨,我们通报的陕西彬州市以治污降霾为名,设立车辆冲洗站,假冲洗,真收费,就是典型案例;也有一些违法企业故意混淆视听,把正常环境执法说成是“一刀切”。如最近媒体报道的西安某地有人蓄意将查封散乱污企业设备的封条揭下来张贴到自家灶台上,造谣生事,混淆视听。对此,我们将排除干扰、保持定力,坚持严格执法、依法办事,履职尽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和守法企业的权益。
南方都市报记者
南方都市报记者:贵部近日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扩大了环评公众参与范围,请问如何保障公民真正参与到环评当中,确保公众参与切实发挥作用,“不走过场”?
崔书红: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非常重要,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环境权益的重要途径。环评的公众参与起步早,在维护群众环境权益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是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的重要举措。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环评公众参与面临新的形势和问题,比如走过场、泛化等,一些地方把搬迁补偿、征地等问题放到环评公众参与过程中,严重影响了公众参与的效果。生态环境部以第4号令发布了《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就是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对策措施。本次新的《公参办法》有如下亮点:
一是明确了建设单位是公众参与的责任主体。《办法》对其公参的责任和义务作出了规定。
二是明确了公众参与范围,即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优先保障受影响公众参与的权利,并鼓励建设单位听取范围外公众的意见。
三是改进了公众参与的方式,特别是不再强制现场发放调查表,改而要求网络发布加现场张贴公告等调查方式进行,防止填表时弄虚作假、走过场。同时,改进了调查表的内容,主要是征求公众对环评文件的意见,提高环评质量。
四是细化了深度公众参与的方式,如公众对环评结论或者生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意见多且集中,建设单位就应召开座谈会或听证会,把有意见的公众代表请过来,面对面地研究问题,说清情况。如对环评专业技术方法等有质疑,建设单位就应召开专家论证会,请专家把技术问题和学术问题说清楚。
为了确保公参不走形式,《公参办法》也强化了制度设计。
一是明确了生态环境部门的审查义务,审批部门应对公众参与说明的格式是否符合要求、公众参与程序是否符合《公参办法》规定进行审查。
二是建立了环评文件退回制度。对公众参与存在重大问题的,审批部门可以责成建设单位重新征求公众意见,退回环境影响报告书。
三是明确了公参违法或失信的惩处,就是将违约不诚信的建设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记入环境信用档案。
四是制定了公参意见的反馈机制,要求建设单位认真研究采纳公众意见,并将意见采纳情况公布于众,接受群众监督。
五是规定建设单位在环评文件编制过程中必须保持公众参与的持续性,从确定环评机构起,就要持续接受公众的意见和建议,要网上公开,也要指定场所公开,人民群众可以方便地查阅,突出一个“实”字,防止隔空打炮,搞得人民群众看不见,摸不到。
最后,再提醒一下,新的《公参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请建设单位安排好相关工作,确保届时报批符合新办法的规定。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现在很多资本雄厚的外来企业进入环保领域,带来资本的同时,也引发了低价竞争等问题,为环保行业健康发展埋下隐患,请问如何提升行业门槛和专业性,避免发生恶性竞争带来的问题?谢谢。
汪键:谢谢。您刚才提的问题,是现在环保行业普遍关注的问题。低价中标是环保产业的一个痛点,一方面使行业经营的风险不断加大,另一方面造成了“劣币驱逐良币”。低价中标是合法的,但是我们现在反对的是恶性的低价中标。造成现在恶性低价中标的原因,今年国家发改委何立峰主任在回答全国人大询问的时候,他分析的原因还是比较到位的。
一是招标方没有严格的执行招投标法。因为招投标法规定的很明确,招投标有两种方法,一种是综合评标法,一种是低价中标法。但是招标方往往为了避免承担责任,所以就简单的用最低价中标。综合评标法需要考虑很多综合性的因素,自由裁量权比较大。
二是从投标方面来看,投标方低价中标的收益远远大于要承担的风险,低价中标获得的这些收益,要比承担的风险大。就像我们环保的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情况。后面的问责机制没有跟上,所以怎么来避免恶性竞争带来的低价中标,尽快的打破这种局面,我们有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一是严格执行招投标法。因为招投标法去年年底的时候进行了修订,今年开始实施新的招投标法,应该按照法律的要求来做。国外现在也是两种方法并行的,可以说综合的方法应该说考虑的更全面。
二是从技术层面来讲,要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出台生态环境项目技术标投标的指南,建立环境效果优先的原则,加大环境技术和环境效果等技术标的权重,这样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遏制恶性低价中标。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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